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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办党(工)委、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相关企业单位:
为了全力抓好2012年度我市大项目建设工作,深入推进“大项目建设提速增效年”活动,全面维护和改善我市的投资环境,确保今年我市总投资219亿元的兴化大化工等32项重大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向全市重大建设项目派驻监察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派驻期限:从工程立项开工到全面竣工。
二、职责任务:监督中省咸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接受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投诉举报;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预防和纠正一些部门和行业违规操作、吃拿卡要、强行摊派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等损害投资环境的行为。
三、工作纪律:
1、各派驻监察组要严格执行市纪委下发的相关文件纪律要求。2、各派驻监察组不得收取任何报酬,不得接受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礼品和宴请。3、各派驻监察组成员不得诱导、暗示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提供到高消费场所进行消费。4、各派驻监察组要主动公布联系电话,接受全社会的纪律监督。
四、几点要求:
1、监察组要主动服务,深入工程一线,积极开展工作,及时协调有关方面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各监察组在项目现场实行现场办公制。各派驻监察组每月向市纪委常委会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纪委监察局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每半年市纪委对各派驻监察组进行一次工作检查。
2、监察组所有成员不得干预被派驻单位的日常管理和生产经营活动。
3、被派驻企业、施工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监察组的工作,若遇执法单位违规检查、收费,及时向联络员举报。
4、各相关行政执法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依法行政,如有违规执法行为,必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