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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辖区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商贸餐饮住宿业、资质以上建筑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简称“三上”企业)的统计工作水平,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为下一步在全区实施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和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做好准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三上”企业名录库,对当年新增“三上”企业实行审核认定制
“三上”企业名录库作为实施"四大工程"建设的基础,其质量高低直接影响着汇总上报的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各街道办及区发改局、工业局、商务办、住建局等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所属行业企业上报名录库的整理、维护,严把“三上”企业统计入口关,按照“三上”企业统计准入标准的要求,对所属行业企业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查,杜绝虚报“三上”企业的行为。凡要纳入“三上”企业统计的,各街道办事处要提前一月提供该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书、审批文件、照片等资料,由区统计局统一向市统计局提出申请,经市统计局审核认定后,从次月开始方可纳入统计范围,否则将不予认可。各职能部门及办事处要对当年新开工的企业及时掌握情况,严格按统计制度规定标准纳入统计范围,防止漏报瞒报,对不按要求上报的街道和有关职能部门,责任自负。
二、加强统计信息网络化建设,加快推进企业"一套表"改革和网上直报
从今年开始,全部“三上”企业均实行一套表网上直报制度。截至目前,全区共有“三上”企业277户,网上直报企业136户,只占49.1%。其中工业135户,直报企业43户,占32%;商贸业86户,直报72户,占83.7%;有开发量的房地产业40户,直报5户,占12.5%;有资质的建筑业16户,全部为直报。我区网络直报总体所占比例较小。各街道办、发改、统计、工业、商务、住建等有关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加强组织和协调,搞好技术支持与指导,抓好人员培训,督促办事处和企业要配备微机、网络传输设备和软件操作系统,为推行"一套表"和网上直报工作做好一切准备。没有实行网上直报的“三上”企业,街道办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年内全区全部“三上”企业统计报表基本实行网上直报,坚决杜绝办事处或部门“代报”统计报表的行为。
三、明确工作职责,强化部门配合
区统计局负责辖区内统计调查单位的各项统计调查和管理工作;“三上”企业统计数据的采集、审核、评估和上报工作;全区统计业务管辖单位统计资料的审核和分析;办理辖区内各类单位统计登记、上岗和业务培训、统计执法等工作;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统计工作中的各类问题;指导街道办事处、综合单位统计工作。
发改、工业、商务、住建等有关部门要及时了解所属行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情况,加强企业生产管理和调度,积极协助办事处和企业做好统计上报工作,改善企业统计环境。对新成长起来的“三上”企业,要及时给统计局反馈信息,及时督促企业做好上报统计报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对达到一定经营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为私营企业,工商、税务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费用减免以及税收优惠。对具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部门应将其填报的统计资料作为企业资质升级、年检、评优的主要依据;对未按规定报送统计资料的企业不予年检,并将其不良行为载入企业信用档案。
各街道办事处要根据统计部门的统一要求,负责督促检查指导管辖单位统计资料的采集、审核、汇总、上报及相关的统计管理工作。及时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做好新成长企业的资料收集工作,为企业搞好各项统计服务。
此项工作是一项全局性工作,牵涉的面比较广。辖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高度协作,共同做好我区“三上”企业统计工作。
四、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各类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
各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统计工作。要根据工作需要,保证有3-5人从事统计工作。特别在每月报表的报送期间,要确保统计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报表的组织、收集、报送工作。大中型企业原则上要求配备专职或兼职综合统计负责人,实行综合统计负责人制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要求小型企业必须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相对独立的统计机构。所配备的统计人员应具备与其工作岗位业务要求相适应的业务知识及基本素质,要求做到持证上岗。
对辖区企业上报的报表要有统计人员、统计负责人、企业负责人的签名和盖章,按规定程序、上报时间报送报表。所有“三上”企业必须做到企业直接报表,且"三章"(即企业公章、法人印章、填表人印章)齐全。要严格规范报送程序,正常的报送渠道应由企业直接上报到区统计局以及上级统计部门;确保企业统计资料一定要数出有据,做到统计核算、会计核算和业务核算“三统一”。对既无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又无统计台帐和原始记录的"三无"企业,统计数据查无实据,其上报数据视为伪造。企业专(兼)职统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岗位变更时,应将自己所掌握的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等进行有效交接。
五、增强统计法制观念,严把统计数据质量关
要依法行政,依法治统,加强管理,配合统计管理制度改革,统计局要加大对统计基础工作的检查和统计执法力度,严格统计资料保密制度,不得擅自对外提供企业经济统计资料。各类报表单位要做到依法统计,依法搜集、整理、汇总、上报统计资料,坚决反对和制止随意改数、任意定数的弄虚作假行为。统计人员要依法履行《统计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对拒报、迟报、虚报、瞒报和篡改统计数字等违法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省统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企业要建立统计报表数据查询、订正和评估等数据管理制度,要将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兼顾起来。
另外,针对当前我区“三上”企业特别是“三上”小型非公企业统计工作薄弱的现状,各街道办、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三上”企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及时掌握基层单位情况,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发挥好自己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