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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土地摸底清查完善用地台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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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土地摸底清查完善用地台账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我区年度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成果,加快建立健全国土资源管理长效机制土地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加强用地管理,规范土地利用秩序,区政府决定,在全区集中开展为期二十天的土地摸底清查完善用地台帐专项行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规范用地秩序等重大决策,认真落实监察部、人力资源部、国土资源部三部委15号令,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出发,全面开展深入细致的土地摸底清查行动,建立详细完善的国土资源管理台帐,健全土地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全区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本次集中摸底清查以行政村为单位,通过摸底查清全区各村现存所有的用地基本情况,力求建立一个全面、详实的区土地管理台帐,为进一步规范用地管理、健全完善耕地保护的共同责任机制奠定坚实的基础。实现耕地保护从“一家管、多家用”向“多家管、多家用”转变,使耕地保护真正落到实处,力求全面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和能力。在全区着力营造自觉学习宣传执行国土资源政策法规的浓厚氛围,真正树立依法用地、依法管地的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持续提高国土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为现代新建设和实现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三、清查范围

本次摸底清查的范围:

(一)全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集体组织及个人所有用地项目(包含合法和无手续的用地项目)的基本情况;

(二)重点摸排清查占用规划用途为基本农田、一般农田搞建设的用地行为、在辖区国道、省道及市、区级道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的用地行为,以及全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项目的用地行为;

(三)重点摸排清查村民擅自在耕地内非法取土、建房、挖沙的行为和无用地采矿手续非法制烧砖的砖瓦窑企业的用地行为。

四、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本次集中摸底清查完善用地台账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分局,主要负责摸底清查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南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权宝骊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五、方法步骤

本次摸底清查专项行动从7月10日开始,7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清理摸底阶段(7月10日至7月19日)。各镇办按照全区的统一安排,及时成立机构,抽调人员,制定措施,扎实开展摸底清查工作。区级各相关部门配合各镇办对相关建设项目用地情况进行摸底清查。各国土资源所积极配合镇办开展清理清查工作,以行政村为单位,展开“地毯式”排查,摸清每宗地的基本情况,分类统计,全面建立用地台帐,将每宗用地的位置、面积、权属等情况记录在册。

(二)核实汇总阶段(7月20日至7月26日)。各镇办认真核实并填写用地管理台帐,并于7月27日前将摸排清查统计台账及初步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镇办清查后上报的用地管理台帐进行认真分类统计汇总,核实数据,建立全区土地利用台账。同时,对上报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结合各镇办的处理意见进行会审,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分类拿出处理意见。

(三)查处验收阶段(7月27日至7月31日)。对摸排清查出的违法违规案件区别分类:对新发生的违法案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要求进行查处,对历年来已查处到位的责令完善用地手续;对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中涉及到的责任人员,按规定移送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行政刑事责任。领导小组将组织力量,对各镇(办)摸底清查工作的土地管理台帐建立情况进行统一检查验收,并将检查结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今年年度目标考核。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镇办、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摸底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及时安排部署。要从构建国土资源管理长效机制和土地共同责任机制入手,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全面领导实施本辖区的土地台账建立和用地摸排清查工作。

(二)明确目标,夯实责任。各镇办、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积极结合部门职能,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全面安排部署。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查落实,并按照清理清查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人员,夯实工作责任,确保此次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各镇办具体负责辖区内所有用地的清查统计及用地台帐建设工作,对辖区所有用地分类汇总,建立土地管理台账。镇办和国土资源所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认真细致的对清查出的违法违规案件进行梳理,对辖区内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报告。国土部门负责对辖区内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国土资源所每周要向国土分局上报一次巡查、发现、制止的情况,分局要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区政府报告。

(三)全面摸底,严格考核。各镇办、各相关部门要采取有力举措,对辖区内的所有用地展开“拉网式”、“地毯式”摸底清查,做好统计台账工作,真正把全区的土地利用情况摸清搞实。各镇办上报的汇总报告和台账,必须实事求是,除客观反映实际用地情况外,还要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各镇办必须如实填写土地管理台帐,不得人为修改摸底清查数据,不得谎报、瞒报摸排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对土地管理台帐统计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本次统计的土地管理台账数据将作为考核各镇办耕地保护共同监管责任的依据。从今年起,区政府将依据该台帐对各镇办的耕地保护责任、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进行考核。同时,对存在谎报、瞒报、漏报问题的,区政府将坚决予以纠正,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健全机制,规范管理。通过开展摸底清查工作,在建立和完善全区的土地管理台帐基础上,各镇办要在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着力构建土地执法监管联动机制和集约用地长效机制,形成土地执法监管的合力,全面建立起区、镇(街道)至村纵向的共同责任制,及区政府各相关部门之间横向的共同责任制,有效防范和共同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国家土地法律法规和土地调控政策措施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