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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调研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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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调研通知

各相关单位:

总理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会议通过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主要任务和扶持政策,确定现阶段选择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七个产业,在重点领域集中力量,加快推进。省、市、区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省、市政府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调研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78号、咸发改[]654号),对开展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调研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即将出台的《决定》,抢抓机遇,做好我区相关工作,现就我区开展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调研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委区政府主任、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为副组长,区工业发展局、农林畜牧局、财政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专题调研组,围绕国务院确定的七个重点行业,结合我区实际,开展调研工作。

二、任务分工

调研活动由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区工业发展局、农林畜牧局、财政局配合。区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负责专题调研活动的组织协调、调研材料收集汇总,提出我区新兴产业的发展思路和重点项目;区工业发展局要充分发挥行业管理职能,摸清全区新兴产业的发展现状和在咸中、省、市企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建、拟建项目;区农林畜牧局负责完成我区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相关调研任务;区财政局负责完成财税金融等政策扶持方面的调研任务。各镇办及相关部门也要立足实际,在认真分析研究本地产业基础、发展方向的基础上,理清思路,明确今后的发展重点,加强与区级部门的沟通衔接,切实抓好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相关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调研工作,安排一名主要领导负责,明确工作要求和责任。要深入相关企业,扎实细致的开展调研活动,确保调研成果客观反映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情况,为下一步实施意见的出台提供重要依据。请相关部门及镇办务必于10月22日前将调研报告报送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将依据调研成果,组织相关部门研究提出我区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的支持,促进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