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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农民负担检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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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农民负担检查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今年以来,各镇办、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农民负担水平不断下降,保持了平稳的态势。但是,个别镇办和部门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农村义务教育、有些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农业灌溉水费电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部分领域农民不合理负担的问题仍然存在。近日,省农业厅、省纠风办、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省政府法制办、教育厅、新闻出版局联合转发了<关于转发国家七部委《关于切实解决部分领域农民不合理负担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陕农业发[]166号)。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市农业局、纠风办、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市政府法制办、教育局、新闻出版局七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咸政农发34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现就我区年终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是否按照《区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督管理办法》(咸秦政办发【】72号)规定的标准、程序、范围进行筹资筹劳。是否有超出议事适用范围、违反民主议事程序、超过限额标准的议事项目,对符合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议事项目是否报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复审、备案。

2、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情况。主要包括粮食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退耕还林补助、能繁母猪补助、奶牛补助以及征用农村集体土地补偿款等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情况。是否足额发放,有无遗漏登记和兑付现象。

3、涉农收费情况。农业用水用电、农民建房、土地、计划生育、殡葬、身份证办理、生猪屠宰、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办证等方面有无不合理收费,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范围收取等乱加价行为和强行代收其他费用现象发生。对农村经营服务性收费,是否遵循公开、合理、自愿的原则,有无强行服务、强行收费现象。

4、集资、摊派情况。有无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名,在通村公路、水利电力、校舍修建和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向农民强行集资、摊派行为。

5、农村教育收费情况。农村中小学校有无要求学生强行订购教辅、订阅报刊、购置保险、作业本等现象,是否将讲义费、取暖费、电子阅览费等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作为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事项收费情况。

6、农村报刊订阅情况。农村订阅报刊限额制是否得到落实,有无超标准和摊派行为等。

7、镇办及各部门对涉及农民出钱出物出劳的文件是否报相关部门严格审核、备案,是否有不合理收费文件等。

二、检查方法、时间

检查办法:本次检点以镇办、部门全面自查为主和区减负办、纠风办等部门联合抽查的方法进行。

在年底,各镇办及农林、纠风、教育、财政、物价、审计、宣传、卫生、水利、土地等有关部门自行组织对本镇办、本部门农民负担及监督管理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并形成自查报告。

元旦后,区减负办和纠风办等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对相关镇办农民负担情况及有关涉农部门落实支农惠农情况及农民负担监管情况进行抽查,抽查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走访农户以及明察暗访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检查要求

这次检查是对今年以来我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一次大检查,各镇办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领导责任,落实部门职责,制定好自查方案,要查细、查实,扎实做好自查工作。对在自查中发现的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和各种摊派问题认真纠正和处理,保障自查效果,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农村社会稳定,农村经济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