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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办:
为了深入贯彻中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落实部、省、市《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的意见》,坚持“改革创新,勇创一流”的工作理念,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更好地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按照市司法局咸司发18号文件要求,我局决定整合司法行政工作资源,机关与基层联动,在全区组织开展“千人万件”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以下简称“千人万件”活动),集中力量化解一批多年积累的矛盾,消除陈年积怨,有效预防新矛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将活动情况通知如下:
一、活动任务
认真贯彻中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调解优先”原则,在做好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基础上,一是广泛动员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机关、各个单位积极参与此次专项攻坚活动,组织全体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和工作人员深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第一线,与广大人民调解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一起,充分运用人民调解手段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二是在攻坚活动中集中开展排查调处,化解在一定区域内比较突出的、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难点热点矛盾纠纷,多年积累的、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积案缠案,以及党委、政府交办的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为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的胜利举办以及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内容步骤
主要内容: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和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广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包镇办、包纠纷,包抓1—2件复杂疑难或长期未得到解决的矛盾纠纷,要深入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参与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调解。要进一步整合司法行政工作资源,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与人民调解员一起调解矛盾纠纷。要做到包抓参调的矛盾纠纷件件落实化解,调解成功率达到0%。同时要做到既要集中力量化解重点纠纷,又要注重一般性、日常性纠纷的调解,既要发挥人民调解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和法制宣传教育功能,又要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切实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月日前,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认真研究制定辖区专项攻坚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好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月日至月20日,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进行动员和部署,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组织广大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对各类矛盾纠纷集中开展排查化解,尤其是在5月1日—月31日上海世博会和月12日—27日广州亚运会期间,及时排查化解陈年积怨和新的纠纷苗头,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努力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并做好统计和信息反馈工作。
(三)总结表彰阶段。月21日至月30日,各镇办对辖区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行检查和总结,行成书面报告,区局将上报市局参加评选表彰。
三、组织领导
活动由区“千人万件”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日常工作由基层科负责。
各镇办要尽快成立由司法行政机关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把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并于月日前将“千人万件”活动领导小组名单和具体实施方案报送区局基层科。
四、活动要求
(一)排查工作。一是要做好普遍排查。各镇办要每月集中进行排查,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深入村组、社区、厂矿、企业全方位排查摸底,了解纠纷信息。二是要做好重点排查。针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域、矛盾纠纷多发区域开展有针对性地排查,要深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治安复杂的村居、街巷和以国籍、地域、民族、宗教、职业为标志的人群聚居区,扎实细致排查矛盾纠纷、越级上访、治安隐患、涉黑涉毒、民族分裂等苗头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调解工作。要对以往调解工作中遗留下来的矛盾纠纷,党委、政府交办的矛盾纠纷,相关部门委托移交的矛盾纠纷,认真归纳分类,积极开展调解。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组织专门力量最大限度地及时化解;对于多年积压、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矛盾纠纷,老上访户,要协调各有关部门集中攻坚化解;对影响地区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以及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或转化为刑事案件的社会矛盾纠纷,要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及时报告,配合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疏导化解;对涉及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山林土地、征地拆迁、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治安案件民事损害赔偿等纠纷,要尽快指导成立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各方力量,做好化解工作。请各镇办甄选出1—2件复杂疑难或长期未得到解决的矛盾纠纷报送区局基层科。内容包括纠纷类型、时间、地点、纠纷当事人、具体经过、既往处理结果等,便于区局安排包抓纠纷人员。
(三)统计工作。各镇办要及时反馈活动开展过程中的有关工作信息,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登记、纠纷受理登记和调解信息统计工作,如实反映专项攻坚活动开展情况和成效。要认真填写《区“千人万件”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统计表一、二》(附后),每月月底前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报表》一同上报区局基层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