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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杨凌示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近期,新闻媒体报道了北京市工商局公布的食品安全信息中,包含了多种抽检不合格的调味面制品,即儿童食品。这些食品,多在校园周边销售,消费群体多是中小学生,给处于成长期中小学生的身体健康带来极大危害。为保障儿童食品消费安全,省局决定在全省开展专项检查,并将检查行动作为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一项重要内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在全省彻底清除不合格调味面制品,清缴假冒伪劣、“三无”、过期、有毒有害食品,深化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经营问题食品的行为,消除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食品消费安全。
二、检点
(一)重点区域
一是食品零售摊贩,特别是学校周边、旅游景区、车站周边的食品零售摊贩;二是农村、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食品经营者;三是食品批发市场及食品批发经营者的仓储场所。
(二)重点任务
一是查处无证照经营食品的行为;二是查处经销假冒伪劣、过期霉变、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对上述食品,一经发现,依法定程序销毁;三是查处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四是重点检查河南郑州管城区生产的儿童食品,对北京市工商局“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的抽检不合格食品,坚决下架,停止销售;对有问题嫌疑的其它批次食品进行抽样检验。
三、工作要求
各级工商机关要结合夏季食品安全整治,迅速开展专项检查行动。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经营者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保证不进、不销问题食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巡查频率,提高巡查的针对性、有效性,确保辖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不留盲区,不留隐患,对不合格食品进销渠道要追溯深挖;要主动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监等部门的协作,及时交流信息,开展联合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