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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我县唐崇陵重点保护区发生一起盗窃帝陵墓未遂案。案件发生后,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县公安局、文物旅游局执法人员迅速处置,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成功遏制了盗墓行为。目前,案件正在侦破中。
秋冬季是田野文物盗窃案件的高发期。为吸取案件教训,保护田野文物安全,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加强田野文物保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成立县唐崇陵盗掘未遂案侦破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公安局、文物旅游局、安吴镇负责人为成员,积极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县公安局要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县文物稽查大队、安吴镇要积极配合,尽快侦破崇陵盗掘未遂案,将犯罪分子一网打尽。
2、县文物旅游局、郑国渠国家水利风景区管委会等部门,要以此为鉴,充分认识当前田野文物安全形势的严峻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田野文物巡查,有效预防田野文物盗窃案件发生。
3、各镇特别是有文物保护单位的镇,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高度重视辖区内文物保护工作,充分发挥镇村巡逻队的作用,把田野文物保护与平安创建治安巡逻相结合,加强文物重点保护区治安巡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迅速处置,确保文物万无一失。
4、县文物旅游局要认真落实文保人员待遇,进一步发挥业余文保员的作用,明确看护责任。同时公布举报电话,积极发动群众力量,开展群防群治,全力确保田野文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