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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产煤乡镇安监站、各煤矿企业: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煤矿“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进一步提升远安县煤矿矿长管理水平,强化煤矿矿长安全意识,县安监局决定在十一月对煤矿管理人员进行一年一次复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煤矿管理人员(副矿长)
二、培训内容
1、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及安全生产政策法规
2、煤矿安全管理
3、煤矿地质安全
4、煤矿水害防治
5、煤矿开采技术
6、煤矿“一通三防”安全管理
7、煤矿机电运输提升安全
8、煤矿顶板管理
9、煤矿事故应急管理
10、煤矿爆破安全
三、培训的形式
此次煤矿矿长复训采取远安县安全生产协会统一组织,培训学员集中培训、统一食宿、统一管理的方式。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2012年11月5日报到,2012年11月6日-11月8日培训。
培训地点:迅达安全培训基地(沮城宾馆)
五、矿长复训的纪律要求
1、爱护公物,举止文明。
2、认真遵守课堂纪律,作好学习笔记。
3、上课时间严禁吸烟,关闭通讯工具或将通讯工具调到振动状态。
4、按时到堂上课,不得迟到、早退、中途脱堂、旷课。有如下情况者取消考试资格:①无故旷课者;②无故迟到、早退、中途脱堂二次以上者。
5、因事、因病请假导致缺课达三次以上者,自动取消本期培训资格。
6、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任何人不得缺考和冒名代考。
六、培训学员须知
参加复训的管理人员需带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安全资格证原件。
七、培训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局的文件规定,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复训每人400元,学习资料、用品不再另行收费。
培训期间对培训学员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