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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工程建设及运送建筑垃圾车辆的监督管理,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治理无牌无证车辆运输建筑垃圾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宣传引导,形成浓厚氛围
1、加强施工工地宣传
在各施工工地悬挂“严禁无牌无证车辆运输建筑垃圾”为主题的系列横幅或标语;组织施工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集中整治的目的意义和使用无牌无证车辆的危害,在建设工地形成浓厚舆论氛围。
2、加强社会宣传
组织辖区交警部门在市区主要路段、路口悬挂以“严禁无牌无证车辆运输建筑垃圾”为主题的系列横幅;制作严查无牌无证车辆运输建筑垃圾的新闻或专题报道,在社会上形成严管运输建筑垃圾的强硬态势。
二、控制源头,严把建筑垃圾运输的第一道防线
1、严格施工单位监管
市住建局在签发《施工许可证》时,与施工单位签订《建筑垃圾运输协议》,禁止施工单位使用无牌无证的非法车辆运输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要采取完善的封闭措施,确保建筑垃圾不抛洒、不滴漏;运输车辆要将建筑垃圾送至指定位置,不得随意倾倒。对于不签订《建筑垃圾运输协议》的施工单位,不予签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违反协议规定的施工单位,责令其停工,并依法进行处罚,从源头上堵住无牌无证运输车辆。
2、加强工地出口监管
市住建局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各施工单位在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进行自我检查,确保车辆牌证齐全、封闭措施合格,严格出现路面抛洒、滴漏现象;施工单位运输车辆有违规运输行为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其停工整改;逾期不改正或经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的,依法进行处罚,并取消其城区重点工程运输通行证资格。
3、加强运输车辆监管
市公安局对于工地新购运输车辆或需年检车辆,尽快办理车辆入户、年检业务,对于大批量办理新车入户或年检业务的施工单位,市公安局要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办理业务。对于非法拼装、报废的车辆依法清退出运输市场。
4、严格重点工程运输单位及车辆核准办理程序
(1)由施工或运输单位持建筑垃圾(建筑材料)运输协议、建筑垃圾核准证件,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书面申请,同时填报《城区重点工程运输车辆通行证审批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运输单位及其车辆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签署初审意见。不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的,不予签发《施工许可证》。(2)施工运输单位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初审后的《城区重点工程运输车辆通行证审批表》,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报请批准,对符合条件的车辆,由市交警部门发放城区重点工程运输车辆通行证及标识牌。(3)通过审批的施工运输单位进行运输时,应提前3日将审批表报送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备案,凡发生变更运输通行时间、线路、运输车辆等情况的,应在变更前到市交警大队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重新进行备案。
三、强化管理,严查严纠违规运输行为
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分别抽调专业人员组成专业执法队伍,对市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行监督检查,严查各类违规运输行为。
1、严查无牌无证运输车辆
重点检查驾驶证、行驶证、《建筑垃圾运输市区通行证》,对于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严格处罚,无证驾驶人员一律拘留;凡不按规定悬挂号牌的机动车,责令进行整改;凡持有购车手续而未入户车辆,责令限期挂牌办证;对拼装车和报废车,一律强制拆解、报废。同时,公安交警要将查处的无牌无证运输车辆和情况通报至市住建局,由市住建局追究施工单位责任,该暂停施工的暂停其施工,该处罚的要严格进行处罚。。
2、严查乱倒垃圾、抛洒滴漏、带泥上路污染路面的行为
市住建局要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对乱倒垃圾、抛洒滴漏、带泥上路污染路面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究施工单位责任。
3、建立专业建筑垃圾运输队伍
由市住建局牵头建立专业运输队伍(渣土运输公司),制定建筑垃圾运输标准,统一管理、规范运输,实行规范化密闭式运输,将工程建设对我市市容市貌的影响降到最低。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严密组织,严格措施,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市政府将成立以分管市长任组长,公安局长任副组长,监察局、住建局、交通局、交警大队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治理无牌无证车辆运输建筑垃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警大队,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等工作。各部门要明确一名负责同志靠上抓,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活动圆满完成。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和任务分工,建立目标责任制,细化量化任务,明确责任,统一标准,严格时限,确保短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
(三)严格依法管理。整治期间,所有抽调人员要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做到依法行政、科学管理、文明执勤、礼貌纠章,严禁乱收费和不按标准处罚等违法、违纪行为。
(四)强化督促检查。城市交通管理提升工程指挥部将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加强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在集中整治活动中表现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对执法不严、工作不力的将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