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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了进一步落实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巩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成果,扩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和受益面,根据市、县社保保障体系建设有关要求,现就我县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续保、扩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扩大受益、应保尽保”的总体要求,年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3900人(含待遇领取人员),其中续保17956人、扩面980人,综合参保率提高0.7个百分点,达到99.5%,基本实现“人人参保”目标。各镇要按照年初目标任务(见附表1),高度重视,扎实工作,确保缴费、续保、扩面各项工作实现新突破。
二、缴费时限
缴费续保工作从月初开始至月底结束,以后缴纳的保险费按补缴费处理,不享受财政补贴。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其家庭成员未按捆绑要求缴费的,从起停发养老金,待其家庭成员补费后,从次月起恢复发放,停发的养老金不予补发。
三、缴费标准及补贴标准
(一)正常缴费。根据《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和《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个人缴费标准统一确定为11个档次(见附表2),多缴多补。依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乡居民负担能力,年城乡居民最低续保缴费标准确定为200元,财政补贴30元。
(二)欠费补缴。补缴欠费以《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测算数据为准,由个人全额补缴欠费、当年个人缴费、财政补贴及其欠费产生的利息。
四、缴费续保程序
各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缴费续保的组织宣传和扩面征缴工作,具体业务由各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承担,工作程序如下:
(一)在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动员和调查摸底等各项准备工作的基础上,从《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导出《年度缴费续保人员名单》,发放到各村,对照名单开展收费工作,确保工作情况明、底子清、进展快、无差错。
(二)各镇到县农保中心领取专用票据,统一发放到各村,由各村安排村农保协理员收缴保费。收费时,要依据《年度缴费续保人员名单》,准确无误的开具收费发票,并填写《缴费证》、《缴费明细表》,新增人员一并填写《参保登记表》。
(三)收费期间,各镇要开设临时收储专户,每天对所收基金进行归集,每周将所收基金及产生利息一并上解到指定银行账户;经办银行每收一笔款项,要于收款当天将对账单送达县农保中心,确保基金上解不出问题。镇负责县城区城镇居民续保扩面的组织征缴工作,要安排精干力量逐社区、逐楼院、逐户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县农业银行4个镇的养老保险缴纳和发放业务,缴纳的保费上解到农业银行代收专户。县邮政储蓄银行3个镇的养老保险缴纳和发放业务,缴纳的保费上解到邮政储蓄银行收入专户。
(四)收费结束后,各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要依据缴费票据,审核各村《缴费明细表》,填写《缴费记录卡》,确保缴费票据、缴费明细表、缴费记录卡填写一致,不缺项、不漏项前,将收费票据存根联和记账联以及《缴费明细表》、《缴费汇总表》报县农保中心复核。
(五)县农保中心要在前完成各镇人员缴费、基金收缴、银行财务的对账工作,前完成缴费信息导入、缴费申报复核、个人账户记录、养老金发放、基金定期转存等业务,防止因转存不及时造成基金利息亏空。
(六)残疾人缴费补助,由县残联负责摸清底子,前提供人员名册。计生家庭缴费补助,由县人口计生局提供人员名册,各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审核,先缴后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快速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续保、扩面工作,关系到全县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和各级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缴费、续保、扩面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夯实工作责任,确保缴费续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强势宣传,扩大受益。各镇和宣传广电部门要大力开展惠民政策入户入脑宣传活动,采取开办电视专栏、打电话、发短信、印发宣传资料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引导城乡居民自觉自愿参保。同时,要千方百计扩大待遇享受率,因捆绑对象未能按时缴费,影响老人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要根据不同情况,灵活处理。对多子女家庭,捆绑对象家庭特别困难的,可按政策规定的最低标准缴费;捆绑对象属于低保户、无力缴费的,经村委会公示无异议,镇政府审批同意,可暂时从捆绑对象中剔除。对捆绑对象常年外出打工、无法联系的,可暂时从捆绑对象中剔除,待其回村后纳入捆绑范围。对因家庭矛盾导致捆绑对象不缴费,致使老人无法享受待遇的,各镇要采取领导干部包户包人的办法,搞好矛盾调处,因户施策,督促其参保缴费,确保全县老年人养老保险待遇享受率达到100%。
(三)加强协作,靠实责任。县人社局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加强沟通,细化措施,形成合力。县财政局要多方筹集资金,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到位、待遇按时发放。县农保中心要及时提出基金转存方案,切实加强基金管理。县人口计生局、县残联要及时提供特殊人群缴费补贴名册,并协助县农保中心做好审核工作。县审计局要加大审计监管力度,确保基金安全、增值。各经办银行要设置缴费引导牌、公布缴费账号、安排缴费引导员、开通金融服务“直通车”,及时提供优质服务。各镇要加强对收费经办人员的教育培训,对工作能力差的要坚决撤换,并安排专门力量,加强收费日常监管,严防侵占挪用,确保基金及时足额上解财政专户。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搞好政策对接,抓好工作配合,努力把缴费、续保工作做实做好。
(四)强化考核,严格督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属市考县目标任务,县考核办要将各镇、各有关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细化量化,列入年度考核范围,严格考核。各镇要把任务落实到人,夯实责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通报制度,每周对各镇缴费续保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县监察局、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大效能督查和专项督查力度,确保各项惠民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