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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电线改建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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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电线改建工作通知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110KV洋谢ⅠⅡ回输电线改建工程,是省发改委批复立项建设的电力设施重大项目,是年全市重点建设项目,为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原110KV洋谢输电线路是我县乃至中西部电网的重要线路之一,多年以来,服务于三农建设,方便了群众生产生活。但该线路目前铁塔、线路老化现象严重,供电质量偏低和损耗偏高等问题十分突出,特别是电网供电能力即将饱和,明显不能满足当前及下一步发展需要,线路改造已是当前迫在眉睫的一件大事。该项目起于我县330KV龙泉变电站至110KV谢村变电站,全长17.19公里,途径我县。各有关镇和部门要站在提升群众幸福生活指数、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电网改造对于扩大供电范围、优化电网布局、提高电压质量、增强供电能力、提高用电安全、满足群众生产生活、保障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意义,积极采取措施,强化协调配合,为项目建设提供良好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镇要成立110KV洋谢ⅠⅡ回输电线路改建工程协调领导小组,要落实1名副镇长任组长,抽调2名干部具体负责,夯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措施,全力协调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为项目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施工单位要组建专门工作机构,安排专人加强与各有关镇和部门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完善各项手续,妥善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困难和纠纷,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三、严格补偿标准

对项目建设占地、临时用地、农作物及林木补偿等,要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见附件)进行补偿。施工单位要及时将补偿资金拨付到有关镇,各有关镇要严格按照省市规定要求,将补偿资金设立专户,做到专款专用,及时按标准将补偿资金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坚决防止发生资金挪用、抵扣或发放不到位等问题。协调费按塔基建设工作量,由施工单位商各有关镇政府共同确定。

四、强化协调配合

各有关镇、部门及施工单位要及时交流信息,互通情况,齐心协力推进项目建设。占地面积核算问题由国土局牵头,相关镇配合,合理确定塔基占地面积,对塔基占用后不便耕种的边角地按有关标准给予补偿。水土保持问题由水利局负责,要对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水土保持问题现场查看,建设单位聘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确保主体工程与水土保持措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项目建设涉及征占林地的,由项目单位向林业局提出征占林地书面申请,林业局安排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现场勘测,编制征占林地可行性报告,制定植被恢复方案,并按《森林法》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林地征占手续和林木采伐许可证。公安局、信访局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群众阻挠施工现象要及时劝解,对不听劝解的要依法制止和打击,确保工程顺利实施。施工单位要加强与电力局的联系沟通,科学合理安排工期,尽量减少停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力争在规定的时限内圆满完成建设任务。

五、加大宣传力度

各有关镇、部门要大力宣传工程实施对于提高输电能力、改善用电条件、扩大用电范围的重要意义,做深做细群众思想工作,将政策宣传到位。特别是要宣传群众对高压供电电磁辐射的错误认识,消除思想顾虑,形成群众大力支持、积极配合、主动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