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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征文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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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局(营销部),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精神,根据《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主题征文活动通知》精神,市局(公司)决定举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主题征文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宗旨

引导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打基础、调结构、促转型”中心任务,紧紧围绕“卷烟上水平”、“走在全国前列争创行业标杆”目标和“今年补课打基础,明年追赶上水平,2015年持续抓提升”三步走战略,分析当前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探讨发展的趋势与规律,交流全市系统改革发展的成就与经验,促进全市系统更加规范、更富效率,努力保持持续健康发展。

二、征文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三、征文范围

全市系统干部职工

四、征文要求

(一)各单位、部门要组织动员本单位、部门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征文活动,组织人员围绕重点选题撰写文章。每个单位提交征文不少于5篇,机关每个部门原则上不少于2篇。

(二)自行确定征文题目。征文可以是学习宣传贯彻的个人感悟、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或理论研究和学术探讨,也可以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研讨如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三)征文必须是原创原作,不得抄袭、套改。所有作品均须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工作岗位、联系电话,离退休及内退人员应注明身份。

(四)征文应当主题鲜明,观点正确,逻辑严谨,文风朴实。

(五)体裁不限。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

五、征文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3年4月30日。

六、报送方式

各单位、部门将作品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同时报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主题征文统计表。

七、评选表彰

市局(公司)将把征集到的作品进行初步筛选,选择一批较为优秀的作品上报省局(公司)。省局(公司)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征文进行评审,对获奖作品予以表彰奖励。获得本次征文三等奖以上的作品省局(公司)将结集出版,并推荐在相关媒体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