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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分工
县督考办组织相关部门成立3个督导组,负责对此项行动进行督导。
县安监局抽调专业人员组成6个专项执法队(煤矿1个、金属非金属矿山及冶金1个、尾矿库1个、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1个、建材及轻工等八大行业1个、作业场所及职业危害1个),立即开展执法检查。
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在做好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复查销号的基础上,利用60天时间,组织专项执法队,重点对危险性大、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国土部门对无采矿许可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非法盗采、私挖滥采、以采代探等非法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整治;住建部门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整治;公安部门对道路交通、消防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存储、运输、使用危爆物品等行为;工信部门对民爆器材生产企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整治;交通运输部门对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整治;质监部门对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整治;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也要组织专项执法队,及时查处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工作要求
全面覆盖,严明责任。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对辖区和行业领域内的重点企业开展拉网式执法检查,严格落实“谁检查、谁复查销号,谁处罚、谁负责执行到位”的要求,督促企业彻底整改隐患,确保检查发现的隐患于10月底前“动态归零”。
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送信息。要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理解专项执法整治特别行动的良好舆论氛围。各乡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继续按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规定的时间报送相关报表和专项行动信息,并于11月5日前将特别行动总结书面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