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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计划编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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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计划编制通知

供应计划编制工作重点

1.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用地需求,初步确定我区土地供应潜力。2.申报2013年度本辖区内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等各类国有建设用地供地项目。3.政府储备的土地和政府收回、撤销供地手续的土地(含临时绿化)需要在2013年供地的,也应列入供应计划。4.全面准确分析201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根据分析调查,按国有建设用地的宗数、面积、时序、布局位置上报各类用地计划。5.加大住宅用地计划供应量,商品住宅用地计划总量不低于前五年平均供地量,严格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计划供应量不低于住宅用地计划供应总量的70%。

供应计划编制任务分工

各成员单位除共同完成计划的编制工作外,由区住建局牵头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含保障房用地、各类棚户区改造工程用地、公共租赁房、限价商品房)计划申报;区经信局牵头负责工矿仓储用地计划申报;区土地储备中心牵头负责商品住宅用地、商服用地计划申报。其他年内实施项目用地需求情况由各街镇(功能区)、各项目用地单位直接报国土资源分局。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对上报数据进行汇总,编制2013年度全区国有建设供应计划并予上报。

有关要求

1.各街镇(功能区)、区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尽快成立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情况申报工作。要在坚持节约集约高效用地原则的基础上,尽快对2013年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分析,按时上报用地申报表,确保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2.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全区年度供地计划确定后要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公布,没有特殊情况不得修改,对没有列入计划的项目将不予供地。各街镇(功能区)、区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要准确摸清年度用地需求情况,力求全区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制定的更加科学完善,保证年内不出现有项目无计划用地的情况。3.为不影响建设项目用地审批,保障项目能及时落地建设,各街镇(功能区)、区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范围,及时开展201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需求调查及相关工作,于2013年1月18日前,将计划供应宗地表(见附件)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报至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土资源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