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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为全面落实全国、省、市教育规划纲要精神,实现市南教育的崭新突破和跨越式发展,我局在深入分析工作背景、广泛借鉴各地经验、全面征求学校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市南区特色学校建设评估标准》。现将此项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特色学校建设,核心是促进各单位在学校特色初具态势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思考现实基础,科学把握发展方向,实现以点带面的整体提高和优质发展。各学校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全面加强对特色学校内涵和评估标准的学习研究,更新观念、统一思想,立足学校实际和传统底蕴,明确特色学校建设的发展目标,形成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各校特色学校建设方案审核通过后,我局将为每所公办中小学拨付六万元的建设工作提升资金(该项资金民办学校自筹),用于特色学校的软硬件建设。
二、整体参与,分层推进
特色学校的形成是一个长期过程,是一个由局部向整体的推进过程。为使特色学校建设工作真正促进学校的内涵发展,我们将此项的工作周期确定为三年时间(2012年9月—2015年9月)。全区各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均需积极参与特色学校的创建工作。
根据特色学校形成的过程(优势项目—项目特色—学校特色—特色学校)和学校发展的实际水平,我局将分“学校特色”和“特色学校”两个层次推动各校的建设进程。学校可根据实际状况,自主制定《学校特色建设方案》或《特色学校建设方案》,自主申报“学校特色”或“特色学校”的建设评估。我局将根据学校的方案制定情况和具体实施水平,实施分层评估。
三、科学论证,明晰目标
特色学校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整体的、系统的工程,对特色的选择设计和科学把握,是特色学校建设实践的起点和核心。各学校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将其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学校新三年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学校发展的长期愿景,并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立清晰合理的特色学校建设近期、中期、远期发展目标,逐年落实工作计划。
方案制定中,学校领导要把握好方向,把握好思路,把握好节奏;找准生长点,选准支撑点,抓准落脚点形成方案初稿(文本稿加盖公章及电子稿)报督导室初审。7—8月间,各校认真组织学校全体教职员工的研究讨论,并邀请专家、领导进行科学论证,使特色建设方案切实具有科学性、可行性。修改完善后,9月15日前形成定稿。
四、一校一标,评先奖优
为切实满足学校自主发展、差异发展的现实需求,我们将继续坚持“一校一标”的工作原则组织评估。请各校在实施方案定稿后,根据《特色学校建设评估标准》中的A、B、C三级指标,自主研究制定D级指标和呈现方式,用于评估观测。我局将结合每年开展的学校综合督导评估,对各公办中小学及民办学校特色学校建设工作进行过程评估。每年评选出的公办、民办中小学“学校特色建设”先进单位,将分别获得3—4万元奖励基金;“特色学校建设”先进单位,将分别获得6—7万元奖励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