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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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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企事业单位:为广泛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常识,提高全镇人民安全生产意识,根据《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4〕37号)的部署要求,在全镇范围内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为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为着力点,把安全文化、安全法律、安全科技、安全知识送进厂矿、工地、社区、校园、农村,使安全生产理念深入人心。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4年6月1日—2014年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成立镇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镇长、镇安委会主军任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任副组长,镇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事务。

五、活动形式和内容

(一)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各村(社区)、镇属企事业单位要通过黑板报、悬挂横幅(条幅)、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安全生产资料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各村必须张贴安全生产标语一套以上;各社区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立一个安全宣传的黑板报;各规模企业必须悬挂横幅(条幅)一条、张贴宣传标语一套以上;镇安委会办公室必须设立大型墙体宣传标语5条,悬挂宣传横幅5条。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悬挂的横幅、张贴的标语等要保持到活动结束。

(二)开展安全生产学习活动。镇安委会将组织一次由党政班子成员和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学习活动。认真学习《省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保护员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等文件内容以及县安委会对今年安全生产月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研究省内外发生的重大事故案例,开展反思讨论,通过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吸取经验和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

(三)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培训活动。各企业要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企业职工上岗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将近几年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提高预防能力和安全意识,并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签名、登记造册。

(四)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镇安委会将选择辖区内的一家重点企业,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着重提高应急管理人员的应急知识和指挥技能,强化企业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综合应急能力。

(五)在全镇范围内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村、社区、镇属企事业单位要在本辖区、本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要深入到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学校、幼儿园、施工现场、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细致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短期内难以整改的,要及时报告镇安委会办公室进行处理。

六、活动要求

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各村、社区、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这一有利契机,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积极组织好全体职工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好“找隐患、反违章、防事故”的自查自纠行动,通过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安全防范意识和综合素质,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