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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机关档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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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机关档案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抓好国档8号令贯彻实施,推动全县档案事业和谐发展,现将2014年全县机构档案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4年度档案移交进馆工作

1.档案移交进馆单位: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纪委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农工部、政法委、机关工委、信访局、村建办、史志办、老干局、党校、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文联、残联、科协、机关事务局、人劳局、编办、发改委、统计局、科技局、环保局、经贸委、安监局、外经贸委、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物价局、质监局、民政局、老建移民办、卫生局、水务局、计生委、体育局、农业局、畜牧水产局、农业开发办、农办、农机局、果业局、水文站、供销社、广电局、商业局、物质总公司、文化局、旅游局、二轻局、教委、交通局、工业园管委会、药监局、洪屏办、气象局、城管局、城投公司。

2.档案移交时间及要求:档案移交时间为6月30日之前。移交单位向县档案馆移交纸质档案时必须同时移交档案机读目录一份,具备条件的单位可移交全文电子文档一份。

二、机关档案工作

1.各机关档案部门须按照有关规定积极晋升、复查档案管理等级,努力实现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上台阶,提升机关档案工作整体水平。凡晋升档案管理规范化等级年满5年(2005年以前)机关档案室,原等级自动失效,需重新申报原等级或要求晋升等级。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全面完成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修订、报审工作,切实把机关履行主要职能、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形成的文件材料、电子文件和各种载体的档案纳入归档范围,并及时整理归档。重点做好机关涉及民生的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利用工作。

3.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主动向县档案馆提供已公开现行文件。

4.积极推进机关档案信息化建设,努力使档案信息化与机关办公自动化保持同步发展。加强与县档案馆在电子文件管理方面的联系和合作。

5、积极配合县档案局做好第三次档案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