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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政务会议机制完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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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政务会议机制完善通知

为加快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切实规范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工作,及时研究、解决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推动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现就完善政务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集和联席会议制度性质

县政务服务工作联席会议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召集或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召集,确因需要,也可由召集领导委托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召集。

政务服务工作联席会议是关于全县政务服务工作的会议。会议所形成的决定、决议及相关事项,不仅对县政务服务中心、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具备指导、协调作用,各进驻的窗口单位也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二、联席会议成员

县府办、县目标办、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法制办、县政务服务中心主要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工作的负责人。

三、联席会议主要任务

(一)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二)通报工作情况;

(三)研究、协调、解决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及县委、县政府政务服务工作部署;

(四)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四、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进驻窗口单位主要职责。加强与县政务服务中心、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联系,切实履职尽责,对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严格做到窗口受理,并由窗口工作人员按办事程序和承诺时限等要求进行办理。负责检查本部门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办理情况,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即办件比例,缩短承诺件办结时限。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指导和管理,支持配合县政务服务中心、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做好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和窗口工作的日常管理。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负责加强对便民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按照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建立严格科学的管理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强便民服务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制定考勤管理和年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要结合实际,创新为民服务内容,探索为民服务方式,提高为民服务水平,促进乡镇基层干部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

(三)县目标办主要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县政务服务中心、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及各部门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办理情况开展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加强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各部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工作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的管理、检查、考核。

(四)县监察局主要职责。加大对各部门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的监督力度,对“名进实未进”、“两头受理”、“体外循环”,以及行政相对人对窗口部门、窗口工作人员的投诉进行认真查处,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责任追究。

(五)县财政局主要职责。强化政务服务事项收费监管,加强对进驻单位票据及其使用情况的监管,监督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严格执行“一费制”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杜绝任何单位和个人自行收费和搭车收费;足额安排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运行经费。

(六)县法制办主要职责。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组织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各部门行政执法行为,依法监督检查行政审批事项、行政事业收费的法律依据和执行情况。

(七)县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具体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县级部门、单位及其服务窗口的政务服务工作。建立项目的动态梳理和核对机制,对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协调、督查,及时排查存在的问题,做好事项办理的综合情况汇报,会同窗口部门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目标考核。负责加强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促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五、会议时间及参会人员

政务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确需临时召开的,由召集人决定,并明确临时参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