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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直属单位:
近一段时间以来,我国部分地区有婴幼儿因食用受污染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导致泌尿系统结石。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国家质检总局就此召开了质监系统食品安全工作紧急会议,就“毒奶粉事件”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现根据省、市局统一部署,决定对全县范围内的乳制品及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并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以液体乳、奶粉、含乳饮料和固体饮料等生产企业为重点,全面检查有可能以奶粉或鲜奶为主要原料的食品生产企业。
二、检点
一是检查企业原辅材料采购和使用。重点检查企业奶源采购渠道和帐、进货检验把关和记录等。二是检查企业的添加物质。要严格对照企业申报的添加物质,查看是否存在超范围添加物质、添加非食用原料等现象。三是检查企业的生产工艺控制。重点检查企业生产加工过程是否严格执行规范要求,出厂的检验把关等。
三、工作要求
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三聚氰胺添加等问题的企业,要立即责令停止生产和销售、查封成品,并按照应急处置相关规定报告上级部门;对于发现使用“三鹿”奶粉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要通知企业停止使用,已生产的产品要抽样进行检测,存在三聚氰胺问题的立即组织召回;对以奶粉或鲜奶作为主要原料生产加工乳制品及其他含乳产品企业的原料和成品抽样进行检测;对以奶粉等为原料的其他产品企业的原料抽样进行检测。
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就此次事件的职责分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流通领域内奶粉和其他乳制品的质量监测和检验检测工作。要充分发挥技术机构的检验检测作用,快速、准确地提供检测数据,并注意跟踪相关事件信息,采取有效措施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同时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