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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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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通知

各国土资源所、局属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县国土资源部门保障发展与保护耕地的能力,激发各单位争先创优的热情,努力建设“五型”机关,树立国土部门良好形象,按照年度国土资源工作目标,特制定工作目标责任制量化考核办法。现将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国土资源所、局属各部门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共分为共性项目、个性项目、综合评议、加扣分项目四个大项。

1、共性项目(共30分)。主要包括政治理论学习、信息化建设、效能建设、能力标准建设、业务延伸、调查研究、政务信息、财务日常管理等。

2、个性项目(共50分)。根据年度全县国土资源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具体内容设定,由县局考核组进行考核。

3、综合评议(20分)。分局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一般干部三个层面进行,分值按8:6:6计算。其中局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对16个单位进行评议,一般干部进行互评。

4、加扣分项目。(1)政务信息报道工作。完成任务的得基本分,超额完成任务的,每超一篇加0.1分,限加1.0分;(2)列入重点岗位动态监管的单位,如动态监管年度排名末三位的,扣除年终考核总分1.0分;(3)因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受到省、市、县等通报批评的,扣除年终考核总分2.0、1.5、1.0分。

三、考核办法

各国土所、局属各部门在年底前,对照年初与县局签订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年度全县国土资源工作目标责任制量化考核办法》规定的内容与标准进行自查打分,自查结果与年度工作总结一并报送县局办公室。县局考核组于次年1月上中旬进行实地复查,考核结果报局党委会研究,评出年度各单位的工作目标考核等次,并发文进行通报。

四、考核奖惩

1、实行工作目标年度考核奖。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奖按照本“办法”得分先后分别评出优秀单位3名,其中国土所1名、局属部门2名;良好单位5名,其中国土所2名,局属部门3名,但得分必须在85分以上。得分在60分以下的定为不合格单位。

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用、实施诫勉谈话、实施奖惩、确定后备干部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年终考核奖金根据考核得分发放,优秀单位奖金每分40元,中层正副负责人再分别奖励1500元和1200元;良好单位奖金每分35元,中层正副负责人再分别奖励1000元和800元;合格单位每分30元,中层正副负责人再分别奖励800元和600元;得分在60分以下的单位,不享受年终考核奖,同时予以黄牌警告;连续两次受到黄牌警告的所在单位负责人就地免职。

2、党风廉政建设实行单独考核。具体参照土资党〔〕6号文件执行。

3、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实行单独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发文。

4、建立部门重点岗位动态监管激励机制。列入动态监管的单位,动态监管年度排名进入前三位的,对单位的正、副职负责人、一般工作人员(包括临时工作人员)分别给予1500元、1200元、1000元的奖励;动态监管年度排名末三位的,除按照县委办()47号文件执行外,同时分别扣发年终奖金800元、500元、300元。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1)所在单位工作人员违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2)所在单位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的;(3)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受到通报批评,产生巨大负面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