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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20年经济改革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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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20年经济改革发展规划

一、财政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财政工作,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理财为民的服务宗旨的发展思路,努力做大财政经济“蛋糕”,增强财政的调控能力和保障能力。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坚持“吃饭、发展、建设”三位一体,促进自贡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推动自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及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

二、财政改革与发展的主要目标

1、财政收入总量保持较快增长,与全省水平的差距逐步缩小。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幅不低于15%,明年超过20亿元;上划中央、省级收入年均增幅不低于12%,明年超过20亿元。逐步缩小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地方人均财政收入与全省的差距。

2、财政收入增长与GDP增长的协调性增强,财政收入来源进一步合理。来自于第三产业、非公有制经济的税收比重提高,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有所上升,财政总收入占GDP的比重不断上升。

3、财政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继续保持增长。全市可用财力年均增幅不低于8%;人均财力增长幅度不低于10%,明年超过50,000元;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年均增幅不低于10%,明年超过60亿元。

4、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确保教育、农业、科技、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生态环境建设等支出增幅;确保社会保障支出做到“两个确保”,进一步提高低保标准并“应保尽保”,确保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及离退休人员离退休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5、努力争取转移支付力度,缩小财力差距。切实缓解财政困难的局面。

6、严格控制新增债务,逐步化解县(区)乡历史债务。

7、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规模,有效遏制规模过快增长势头。

8、积极推进各项财政改革,逐步完善公共财政框架体系。

三、财政改革与发展的主要任务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法治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为内容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运转、保稳定、促发展、创公平”这一中心任务,积极推进各项财政改革,促进财政事业发展。

1、坚持科学发展,努力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财政部门要推进科学发展,必须转变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模式、丰富政策手段,注重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一是体现重点性。要加大对重点优势企业、新材料基地、大型企业集团等企业技术改造、技术研发、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帮助企业提高自主创新和核心竞争能力,实施名牌战略。要继续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支持国有企业改组改造、主辅分离、分流安置富余人员。要支持建立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扶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民间资金向民间资本转变。要支持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是体现效益性。要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动态调整项目内容,优化支出结构,规范项目决策方式,把有限的资金投向经济发展需求程度最高、扶持效益最好的领域。

三是体现导向性。政府扶持政策的导向性具体体现为通过有效的政策杠杆,引导社会投资投向政府需要扶持的产业领域。要通过财政贴息、补贴、奖励、投资等多种政策手段的运用,坚定不移地推进市场化配置资源,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2、坚持城乡统筹,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各级财政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宏伟目标,继续推进大城市带动大农村战略,坚持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实施“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力度,逐步扩大公共财政在农村的覆盖范围,确保“三农”工作有新的突破。

一是明确目标、分类指导。“三农”问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财政部门在制定落实具体政策中,必须明确政策目标,体现政策要求。对于农村福利性政策,要注重体现“公平”目标,通过对特定群体、特定区域、特定产品和特定环节给予支持与补偿,调节不同产业和不同社会成员的利益关系。对于农村公益性政策,要注重体现“协调”目标,围绕政府扶持的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和重点环节,着力解决农村公共设施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对于农业生产性政策,要注重体现“效率”目标,按照市场化择优原则,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予以扶持,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是突出重点,稳妥推进。财政“三农”投入将继续保持增长。各级财政要按照突出重点、稳妥推进的原则进行分类排序,使农民群众“行路难、吃水难、看病难、读书难”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在农民减负增收方面,要巩固改革成果、防止负担反弹,继续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专合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化的政策扶持,帮助农民增收。在增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方面,要以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扩大新型合作医疗改革试点、完善扶贫投入管理为重点,切实增加投入,推进改革,完善机制。积极探索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长效机制。

三是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要下大力气解决“三农”资金使用分散、项目整合不够、整体效益欠佳的问题。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和分清轻重缓急的原则,集中资金支持解决最急需、最重要、最有效的项目,办一件,成一件。要加强项目资金整合力度,推进建立部门间“信息互通、统一规划、统筹安排”的协调工作机制,促进扶持(或救助)对象、扶持内容、扶持资源的协调统一,实现政府投入的产业集聚、地域集聚和项目集聚。

3、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提高公共财政的保障水平

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加快完善运行机制,努力增加社会公共产品供给,切实解决老百姓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

一是提高保障水平。社会保障方面:要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进“金保工程”建设,使社会困难群众能够获得基本生活保障;要支持城乡救助体系建设,健全城市低保制度,稳步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要坚持城乡统筹,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广泛开展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认真落实就业和再就业的各种优惠政策。教育事业方面:要支持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各类教育助学体系,逐步提高职业教育投入水平。公共卫生方面:要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和医疗卫生三项制度建设,加大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投入,支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和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建设。科技、文化、计生事业方面:重点是推进事业体制改革,促进机制创新,增强发展活力。

二是完善投入机制。事业发展涉及各级政府投入责任问题,核心是合理界定政府间财权与事权关系;同时还涉及政策引导机制问题,重点是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事业发展。农村义务教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市低保等方面的支出在执行中已经有了明确的分担比例,各级财政部门一方面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确保应由政府负担的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另一方面,要结合各地实际,探索完善投入机制,充分调动社会资金共同参与事业发展的积极性。

三是规范基础管理。公共保障支出很多涉及对老百姓家庭或个人的直接支出,具有面广量大、支付分散的特点。要结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完善支付方式,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兑现。今年,省厅将对部分涉农个人财政性补贴支出试行“一折通”改革试点,并逐步扩面,各级财政部门务必要积极配合这项工作的开展。

4、坚持改革创新,努力提高财政管理的综合效能

一是规范政府间财政管理关系为重点,继续探索县乡财政体制改革。总的要求是:按照“财权与事权基本适应”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政府间财权与事权关系。要加快完善县乡财政体制,大力推进“乡财县管乡用”模式,确保乡镇政权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必需供给。要通过完善转移支付办法,确保县乡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事权的实现。要防止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把“办事钱”变成“吃饭钱”。要健全和完善财政困难程度评价体系、标准支出定额体系,增强财政转移支付的客观性和科学性。要推进建立地方财政运行的监控和评价系统,逐步实现对地方运行的动态管理。

二是优化预算管理制度为重点,提高公共财政运行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要针对项目预算编制粗、执行难、结转大的问题,健全以投资评审、专家论证为主要内容的项目决策机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要完善部门预算的调整机制,明确财政与主管部门的管理权限,实现财政管理与部门管理之间的工作协调。要建立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年度分析和报告制度,加强主管部门与财政、审计部门的协调沟通,确保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问题得到及时改进。要健全国库集中收付管理系统,把部门各类政府非税收入和部门所有下属单位全部收入纳入管理范围,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严格预算约束、完善经费控制机制为重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近年来,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供给水平不断提高,但资金紧张的状况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味强调增加投入,不仅不现实,而且由于管理缺位,还会陷入投入越多、浪费越严重的误区。因此,必须加强管理,通过管理降低行政成本,通过管理提高资金效益。要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支出标准,为细化部门预算、制定预算定额提供可靠依据。要加快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压缩公用经费,规范支出范围,节约财政资金。要创新财务管理,在人员、用车、会议、通信、接待等支出方面规范运作,严格预算约束。

5、坚持依法行政,努力提高财政监督管理水平

一是建立全程监督机制。财政监督工作要拓展,必须坚持“监督寓于管理、管理寓于服务”的指导思想,赋予监督工作新的目标、新的手段和新的内容。要把监督工作与预算管理结合起来,通过事前参与项目论证、事中开展预算合规性审核、事后开展资金流向跟踪,把监督工作变成为覆盖财政资金全流程的管理活动。要把监督工作与推进政务公开、实施投资评审和开展绩效评价结合起来,让监督工作贯穿于财政改革与财政发展的全部领域之中。要把监督工作与调查研究、监管处罚和整改服务结合起来,切实增强财政监督对决策管理的辅助性,树立监督执法的权威性,提高监督管理的实效性。

二是建立协同监督机制。财经纪律的执行和财政资金的监督不仅是财政部门或少数监督部门的事,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特别是具有二次分配职能的主管部门都有义不容辞的责任;监督工作同样也不只是财政内部监督机构单家的事,财政内部支出管理机构同样必须履行监督职能,协同监督机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工作。因此,财政部门要加强与资金主管部门的联系,财政监督机构要加强与内部职能机构的协作,把监督寓于管理之中,在推进业务工作中实现有效监督。要加强与审计、监察部门的协作,建立定期工作联系制度,实现资源共享,避免政出多门、重复检查。要加强与立法、司法和执法部门的沟通,遇到问题及时沟通。

三是建立效力监督机制。要认真执行《预算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政法律法规,对违纪违规行为,坚决实施财政制裁;触犯刑律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切实加大惩戒力度。完善监督结果信息披露制度,对查实的严重违纪违规案件要进行公告和通报,提高社会监督实效。财政部门要充分利用监督成果完善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被监督单位要充分利用监督成果促进整改,改进工作。

6、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财政部门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财政,就是要把握职责定位,依照财政法定的权限理财,不越位,不错位,也不缺位。要坚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切实加强制度建设,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按法定权限、规范程序和规定时限办事,严禁违法理财、不规范理财和财政不作为。

二是提高财政干部“四个能力”。要提高依法行政、科学理财的能力。财政干部要站在执政为民的高度,在财政工作的法律授权、法定程序和职责权限框架内,力求决策科学、管理规范、监督有效。要提高把握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财政工作必须有财有政。如果仅仅局限于算算帐、拨拨款,那财政工作就会陷于平淡甚至无所作为。要着眼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把财政方针政策执行好,把党委、政府的决策落实好,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办好。要提高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的能力。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财政工作既是数据工作,也是政策工作,更是综合工作,必须力戒形式主义、少说空话套话,狠抓决策落实,才会有执行力、影响力;加强学习调研,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情况,财政工作才能适应新形势、符合新要求。要提高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能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增强廉政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杜绝制度要求与具体工作两张皮,确保反腐倡廉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加强机关自身建设。要建设学习型机关,大力宏扬学理论、学管理、学政策、学技能的良好氛围。要建设创新型机关,联系发展学财政,注重民意看财政,服务全局管财政,促进观念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要建设服务型机关,真正把为民理财的要求落实到具体的政策措施中去,促进财政部门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四是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财政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各级党政的大力支持、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作为财政部门自身来讲,首先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主动沟通协调,该支持的要主动支持,该保障的要着力保障,不能支持或无力支持的要多作解释,让部门和单位理解、支持财政工作。要加快政务公开工作步伐,切实加大财政宣传工作力度,让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的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和工作结果向社会公众公开,让社会关注和了解财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