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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地方税务局在“*”普法工作中,我们把法律常识特别是税收法律法规知识广泛普及,“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的税收宣传月活动主题深入人心,税务机关依法征税、诚信服务的质量和广大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县地方税务局在“*”普法工作中,法律常识特别是税收法律法规知识广泛普及,“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的税收宣传月活动主题深入人心,税务机关依法征税、诚信服务的质量和广大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按照《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以及《全国税务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2009年是“*”普法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对税法的遵从意识,对于税务机关践行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意识,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营造良好的纳税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抓好我局2009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县地方税务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普法目标
县地方税务局2009年度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努力践行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围绕群众关心的税收热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税收政策法规和税收
管理要求,广泛开展税收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多渠道、形式多样的税收法制宣传教育,在全县纳税人中普及税收法律知识,在全局税务系统内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教育培训与税收执法实践相结合,大力推进依法治税,为构建我县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县地方税务局2009年度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目标是:通过普及税法知识和开展税法宣传教育,推进税务机关依法征税、诚信服务和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为目标,建立和完善税法宣传体系,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增强纳税人遵从税法意识。
二、2009年法制宣传教育
的对象、任务和主要内容
县地方税务局开展“*”普法工作,对社会负有宣传普及税收法律和政策知识,加强税法宣传教育的任务;对内部税务人员,要通过学习培训各种通用的税收法律法规,提高税务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一)对外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税务系统面向全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按照全国普法办的要求,通过深入开展“税收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六进”活动,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管理人员、农民的税收法制宣传教育。
1.2009年要结合税法宣传月活动和专项税收政策的要求,重点做好新政策的宣传。在巩固“*”普法宣传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省车船税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等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的新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
2.多渠道开展税收法制日常宣传。
一是各分局要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触摸屏和显示屏的作用,及时向纳税人宣传公示税收政策、征管规定和核定税额、违章处罚等情况;
二是充分发挥地税网站的作用,利用地税网站的优势向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及时宣传税收政策,展示地税良好的形象和风貌;
三是继续做好《地税》刊物的免费赠送和《州地方税务局纳税指南》的免费发放;
四是做好税务咨询,及时向纳税人宣传和解答税收政策。各分局要按照提高服务质量的要求,继续做好首问责任制,及时向纳税人宣传和解答税收政策;税务检查和稽查业务开展过程中要正确、及时向纳税人宣传和解答涉税相关政策;
五是做好专题税收政策宣传培训工作。各分局要充分利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辅导,采取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对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培训。
(二)地税局系统内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坚持以讲促学、以用查学、以考督学的学法机制,着力提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受追究的观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税务人员的运用税收程序法和实体法的水平。
2009年系统内部重点做好以下法制教育培训工作:
1.全局税务人员要按照“*”普法的要求,认真做好全国“*”普法统一读本《干部法律
知识读本》的自学,打牢法律基础知识,增强民主法制意识,树立依法治税、规范依法行政观念。县局将在适当时间组织考试,以检查全局税务人员的学习效果。
2.按照县局培训部署,在年内举办1至2期培训,除培训的相关实体法税收政策外,2009年重点要做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行政处罚法》等程序法的培训,由法规部门做系统的讲解培训。
3.增强税收执法实践能力的提高。全局税务人员要结合各自工作岗位,努力提高执法实践能力。各分局、稽查局作为重点执法岗位,要努力提升税收执法水平,提高执法的规范性。县局将结合执法检查,加大对执法岗位的执法检查力度。通过与执法责任制考核相结合,进一步提升地税局执法规范性水平。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县局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鲁家荣、
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法规股,负责组织实施我局普法日常工作,及时收集、整理、上报普法信息。在全局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各股室、分局具体抓的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的网状普法工作机制。
(二)工作要求
1.各分局、稽查局、各股室要按照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任务和主要内容按照职责完成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其中,各分局须在2月20日前上报本单位的年度普法工作活动方案,11月10日前将年度“*”普法工作情况书面报县局普法办公室,此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县局“*”普法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检查各分局普法工作开展情况。
2.坚持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法制宣传教育的最终目的对外是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优化纳税环境。同时,要通过严厉打击和暴光偷税、骗税等涉税违法案件,治理纳税环境;对内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局税务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规范税收执法。要将普法宣传工作列入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和税收管理员的基本工作职责,增强在执法中普法、在服务中普法的意识。要严格税收执法监督,认真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加大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
3.搞好协作配合。“*”普法工作是一项长效工作和系统工程,各分局、县局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县局的安排做好协作配合。
一是人教股要按照县局的培训计划组织好培训工作,确保培训效果。相关职能股室要按照县局培训计划做好培训内容的讲授和辅导。
二是法规股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普法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同时,对“*”普法教材的学习组织检查、考试工作,确保“*”普法教材的学习质量;分局长,股室负责人要检查督促本分局、本股室人员按要求学习好“*”普法读本。
三是办公室要组织协调好税收宣传月活动,法规股要积极协助办公室实施好税收宣传月活动。
四是各分局、税政股要按照工作职责做好企业汇算清缴有关政策的纳税辅导培训。
五是各分局要按照工作职责做好新政策的宣传;办税服务厅要充分利用触摸屏和显示屏及时宣传公示税收政策、征管规定和核定税额、违章处罚等情况;做好《地税》刊物的免费赠送和《州地方税务局纳税指南》的免费发放;做好税务咨询,及时向纳税人宣传和解答税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