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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大规模培训税务干部的要求,根据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地税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地税工作实际,现提出市局2012年教育培训计划。
一、培训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根据“十二五”全省地方税收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按照“改进培训方式,提升专业技能,实施全员培训,促进终身学习”的思路,大规模培训干部,重点加强对基层一线干部和高素质业务骨干的培训,大幅度提高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造就适应新时期事业发展的专业化地税队伍,为全面实现“十二五”地税发展目标提供坚强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二、培训基本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围绕地税工作宗旨、主题和工作实际开展培训,大力实施人才强税战略,不断增强培训的及时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地为地税事业科学发展服务。
(二)以人为本,按需施教。遵循干部认知规律和发展需求组织培训,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激发干部学习的内在动力和潜能。
(三)重点培训,保证质量。全面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战略任务,注重提高培训质量,实现培训规模与质量的统一。
(四)注重能力,学以致用。全面提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健康素质,引导干部职工将所学理论和知识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做到学用结合。
(五)与时俱进,改革创新。适应税收事业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丰富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创新培训手段,优化培训队伍,推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发展。(六)完善机制,科学管理。健全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管理,统筹推进。
三、培训具体安排
(一)纳税服务培训班培训对象:市局和县(区)局部分税干。培训内容:纳税服务有关知识。培训方式:脱产培训。组织单位:政治处。计划安排:7、8月份进行。
(二)税收法制专项培训培训对象:县区局从事法规工作相关人员、基层分局税收法制员及新参加工作人员。培训内容:依法行政理论知识、税收执法风险防范。施教机构:政策法规科,培训方式:以集中培训为主。计划安排:下半年。
(三)税收分析培训培训对象:从事税收分析的工作人员。培训内容:税收分析的方法和技巧。培训方式:集中培训的方式。施教机构:收入规划核算科。计划安排:10、11月份。
(四)财务及相关知识培训培训对象:县区局和基层分局财务工作人员。培训内容:财务基本知识和财经纪律。培训时间:2天左右。施教机构:财务管理科。
(五)内审人员培训班培训对象:系统内审人才库人员。培训内容:内审软件操作。培训时间:2-3天。施教机构:督察内审科。计划安排:7月份。
(六)纳税评估培训班培训对象:基层分局评估检测人员。牵头单位:市局征管和科技发展科
(七)稽查业务培训班培训对象:市局和县区局稽查人员。培训内容:稽查电子查账软件应用和会计电算化知识,牵头单位:市局稽查局
(八)征管业务培训班培训对象:重点企业会计。培训内容:税法、会计电算化、税收政策,牵头单位:市局征管分局市局2012年继续推进网络教育培训工作,要求市局和县区机关同志每人每月完成规定3.5学分,全年完成不少于35学分的学习任务,市局将按季度对各单位学习通过率和学分完成进度情况进行通报。
三、培训管理和保障
(一)严肃培训纪律。培训班实行项目负责制,牵头主办和组织培训班的单位负责培训管理工作,要事先精心筹划安排相关事宜,加强培训班管理,实行出勤率和结业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对培训期间违反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处分。培训结束后请牵头单位将培训相关档案送交政治处存档备案。
(二)严密组织考试。参加各类脱产培训的人员,培训结束后都要进行考试,考试成绩在全系统通报。对考试不及格的,由个人负担培训费用,并取消其年度评先选优资格。
(三)严禁流于形式。干部教育培训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和完善党组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要注意贴近岗位需要,积极探索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坚决禁止借培训名义游山玩水,一经发现,依照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