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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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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安排

为优化政务环境,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南宁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将年南宁市卫生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自治区的实施意见为原则,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行政机构形象。

二、工作目标

以公开公正、便民高效、优质规范为主要目标,优化政务环境,健全工作机构,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局机关行政效率,增强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南宁市卫生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主要工作

(一)建立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

制定和完善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制度、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公共事业办事公开制度、材料上报制度等9项制度,并通过相关渠道对外公开。

(二)按职责范围明确以下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将行政审批事项的“八公开”(项目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窗口权限)制作成《卫生局行政审批事项八公开指南》供市民查阅;

3.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

4.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对应情况;

5.公共卫生监督检查情况;

6.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展情况;

7.出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要实行听证会、咨询会制度,并通过媒体反馈对意见的采纳和决策执行情况。

(三)完善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依据《条例》,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编制南宁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在全区政府系统智能通讯及数据交换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系统信息共享平台、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平台、南宁市卫生信息网以及卫生局驻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等相关渠道公布,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阅。

(四)加强内部公开信息。

重点公开领导简介、各部门职责职能、年度计划及工作进展、经费使用、人员选拔任用等情况。

四、主要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

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以及上级关于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端正思想,提高政务公开的责任意识。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政务公开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健全机构,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南宁市卫生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市卫生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业务指导工作。

(三)正确把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

各科室应当正确把握主动公开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局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第一责任人,局办公室主任为第二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三责任人,实行“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方便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

(四)明确信息公开的办理程序。

凡属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事项,由各科室按要求提供公开内容资料,经局办公室审核后,局分管领导(重要信息由主要领导)签发,自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交卫生信息中心负责在相关平台(全区政府系统智能通讯及数据交换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系统信息共享平台、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平台、南宁市卫生信息网等)公开。纸质材料一式4份交局办公室,局办公室于每月月底将其中3份报送市公开办,1份作为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资料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