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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历史时期。各级红十字会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坚持依法建会,依法治会,依法兴会,加大对红十字博爱精神的宣传力度,提升全社会对红十字会的认知度,凝聚全社会的人道力量,增强社会救灾救助的实力,加快红十字事业的发展,弘扬正气,倡树新风,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特有的贡献。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策和部署,以改善最易受损群体的境况为使命,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弘扬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精神,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思想,坚持“服务大局,艰苦创业,重点突破,形成特色”的工作思路,面向基层、面向弱势群体,提供及时优质服务,不断增强对各种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努力开创我市红十字事业的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强化组织建设、宣传教育、备灾救助、卫生救护、兴办实体和对外交流六项基础工作,大力实施“爱心五进四助”工程,凝聚全社会的人道力量,面向基层,面向弱势群体,提供优质服务和及时的救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立起覆盖全市城乡的红十字会组织网络,会员、红十字会志愿者每年增加10%,每年筹措救灾款物300万元以上,参加初级卫生救护培训人数超过人口总数的1.5%,每150—200人中有1名经培训合格的红十字救护员,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发生率,降低事故死亡率和致残率。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促进组织发展
1、理顺管理体制。把县级红十字会管理体制理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有条件的县区要率先行动,其他县要加快工作步伐,年完成管理体制理顺的工作任务,编制、机构、人员、办公场所、经费全部到位。逐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拓展发展空间,逐步建立起快捷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
2、加强组织建设。市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红十字会,各县区街道办事处、乡镇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红十字会组织,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专(兼)职工作人员。突出抓好城市社区红十字会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增强服务功能。村级红十字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初步建立起覆盖全市城乡的红十字会组织网络,为红十字会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3、巩固发展红十字会员队伍。摸清会员队伍的现状。在巩固现有会员的基础上,做好会员的发展和管理工作。将与红十字工作有密切关系的单位吸收为团体会员。加强会员教育,强化会员意识。到年,会员人数达到全市人口的6%。重点规范会费缴纳程序,各级红十字会按规定逐级缴纳会费。
4、发展壮大红十字志愿者队伍。市、县区红十字会成立红十字志愿工作者委员会,加强对红十字志愿工作者队伍的组织和领导。面向全社会,广泛吸收热心红十字事业的人士加入红十字志愿工作者队伍。制定《志愿工作者管理办法》和《发展红十字志愿工作者工作规划》,规范志愿工作者的招募、培训、使用、管理和奖励办法,统一标志、证书、证章,充分调动志愿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常组织具有号召力和社会影响力、受群众欢迎的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有效地发挥红十字志愿工作者的作用。
(二)强化宣传工作,弘扬红十字精神
1、突出宣传重点。以宪法和基本法律为主要内容,以《红十字会法》为重点,广泛宣传红十字的性质、宗旨、作用和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国际红十字运动七项原则和红十字精神。将其与全市的精神文明建设、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将红十字会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规划。
2、加大宣传力度。坚持以活动促宣传的工作思路,努力增强宣传效果。将红十字法律法规纳入普法总体规划,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宣传。建立市红十字会工作网站,广交红十字网友,提高红十字网站的社会点击率,使之成为广大会员、志愿工作者的信息中心和服务中心。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合作,通过开辟专题专栏、举办知识讲座、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宣传质量和水平。精心开发和制作红十字宣传品,加强活动筹划,提出有创意、感动人、吸引人的口号,打造符合红十字宗旨、凸显地方特色、深受群众欢迎的精品,提高红十字会的公益形象,扩大宣传效果,增强感染力,提高红十字会的知名度、信誉度和满意度。
3、加强宣传队伍建设。认真研究红十字宣传工作的规律、内容和方法,积极开展工作研讨与经验交流,培训骨干,提高宣传工作的整体水平,使红十字工作者成为红十字精神的传播者、倡导者、实践者。
(三)重点抓好备灾工作,提高应急救灾能力
1、加强备灾救灾能力建设。把备灾救灾作为红十字会的首要任务来抓,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成为非政府组织中的主要救援力量。完成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的建设任务。及时向社会通报情况,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红十字会的救灾工作。广泛开展救灾物资的募集、储备工作,全面提高红十字组织的备灾救灾能力,为及时进行援助工作创造条件。各县区红十字会要积极开展阵地建设,依法独立进行救灾募捐活动,提高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2、不断拓宽筹资渠道。积极探索对外开放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筹资的新路子,广开建立筹资渠道。市红十字会建立人道救助基金。争取政府支持,依法开展募捐工作。与大型企业、民营企业,各类商会、协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争取更多稳定的救助资金。鼓励民间捐资,保护群众的捐赠热情。大力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服务设施和实体。通过举办义演义卖等大型公益活动、项目运作等形式,实现筹资方式的多样化。县区红十字会要建立救助、救济、互助等类基金。各级红十字会要培养一支具有现代公益意识、较强策划能力和一定专业知识的筹资队伍。建立健全社会捐赠、物资采购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组织、舆论、社会监督,主动配合审计部门的审计,切实维护红十字会的信誉。
3、积极配合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积极参与政府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长效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助手作用,在救灾工作范围和方法上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分工,严格按照国际联合会的规定进行,做到有序、高效。规范救灾信息管理,建立与上级红会和下级红会的救灾信息传递系统,确保救灾信息畅通、迅速和准确,提高处理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信息搜集和管理水平。各级红十字会要制定救灾救助预案、群众自救互救预案和红十字志愿者应急救护预案。在红十字专职工作人员和会员中广泛开展救灾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建立红十字紧急救援与日常急救培训、募集备灾款物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快捷高效的救灾工作体系,及时协助政府处理好重大突发事件。
(四)认真组织实施“爱心五进四助”工程,不断开辟新的救助领域
针对群众需求的热点、政府关心的重点、社会关注的焦点,结合我市实际,坚持以社会募集为主,争取政府配套为辅,深入扎实地组织实施“爱心五进四助”工程。
爱心进党政机关,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率先垂范作用。党员干部的行为是社会行动的导向。要善于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关心百姓疾苦,关注弱势群体,率先垂范奉献爱心,带动全社会的力量,将爱播洒到社会需要的各个角落。爱心进学校,培育“四有”新人。在广大青少年中开展爱心教育,把爱心教育作为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引入课堂,灌输到学生的脑海中去,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爱心进社区,夯实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在社区大力宣传“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树立尊老爱幼、相互帮助、扶危济困的新风尚,形成家家亲情融融、户户和睦相处的新局面。爱心进企业,畅通慈善事业的源头活水。企业的参与和支持,是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加强红十字精神和红十字运动在企业的传播工作,积极开展与企业界的交流和合作,让企业家在了解红十字事业的过程中,参与红十字会的活动,支持红十字事业的发展,同时帮助企业不断提升公众形象和品牌效应。爱心进农村,把关爱送到最基层。各级红十字会要把资助特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募捐活动作为推动农村红十字会工作的抓手,协助政府建立健全农村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各级红十字会要把资助特困农民参加“新农合”作为爱心进农村的核心任务来抓。通过“爱心五进工程”的实施,设立专项救助基金,重点开展助医、助学、助老、助困“四助”活动,每年至少资助8000名特困农民参加“新农合”,帮助300名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资助100名80岁以上生活困难老人安度晚年,帮助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200人度过难关。在开展救助工作的同时,不断创新救助的方式,为受助者建立长效救助机制。
(五)加强卫生救护培训,全面推进“三大捐献”工作
1、广泛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加强救护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上级红会举办的卫生救护培训班,逐步建立起一支人员精干的师资队伍。建立市红十字会卫生救护培训中心,加大初级救护培训力度,对建筑行业、外资企业、旅游酒店、汽车驾驶、社区安保及社区居民进行初级救护培训,使其从业人员具备初级救护能力。每个县区建成一个规范化的卫生救护培训基地。到年,参加初级卫生救护培训人数达到全市人口的1.5%以上。每150—200人中有1名经培训合格的红十字救护员。高危作业特殊人群或易接触意外伤害事故的人群,10%以上的员工接受救护员培训。
2、积极开展艾滋病预防教育。落实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和总会《关于积极开展预防艾滋病工作的意见》,把艾滋病防治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预防艾滋病的宣传工作,积极争取国际红十字会的援助,稳步推进“青年同伴教育”活动。
3、全面推动“三大捐献”工作。认真贯彻《献血法》,积极参与并推动无偿献血工作,保证临床用血,机采成分血达到标准,配合市政府开展无偿献血表彰工作。加大对造血干细胞捐献宣传力度,积极配合“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山东分库”开展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造血干细胞的相关知识,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加捐献,不断扩大造血干细胞捐献者队伍。做好遗体、组织器官捐献的宣传、登记工作。
(六)加强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积极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建立红十字会组织。成立学校红十字会工作委员会,制定《学校红十字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对学校红十字工作实行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到年,全市90%的学校建立红十字会组织。
积极开展创建红十字模范校活动。在加快各级各类学校红十字会组织建设的同时,加强先进典型的培养,通过“十佳”模范校、“十佳”红十字青少年、“百优”红十字青少年的评选,提升全市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到年,全市红十字模范校达到50所,创建全国红十字模范校。
学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要以“爱心进学校”活动为载体,把爱心教育与爱国主义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对青少年会员传播国际人道法和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进行“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教育和健康教育,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符合红十字宗旨、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丰富多彩的宣传、服务、救助活动。
(七)加强社区红十字工作,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
建立健全社区红十字会组织,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依托,以爱心进社区活动为载体,开展普及红十字会知识、卫生保健、预防艾滋病等基本知识的宣传和防灾避险、自救互救、居家护理等技能培训,开展对困难群体的救助活动。综合运用公益性无偿服务、互助性低偿服务、市场性有偿服务等不同方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年前,全市每个社区建立一个博爱互助中心。
认真贯彻总会、民政部《关于开展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全国社区服务示范活动的意见》,积极开展创建全国红十字社区服务示范区活动,健全制度,完善功能,强化管理,提高水平。到年全市有2个社区达到全国红十字社区服务示范区标准。
(八)加强交流与合作,探索新的工作领域
加强与国内外知名人士、慈善家、民营企业家、热心红十字事业人士的联系,积极争取他们的支持,增强红十字会组织的综合实力和救助能力。积极与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红十字会建立、发展友好合作关系,探索新的合作方式和途径,加强项目建设,在募捐救助、救护培训、社区服务、红十字青少年等领域开展交流,积极开拓新的合作领域。
(九)兴办实体,不断增强自身发展实力。各级红十字会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思想,更新观念,大胆开拓,立足实际,多措并举,按照“有利于发展红十字事业,有利于增强红十字会实力,有利于扩大红十字会影响,有利于提高红十字会地位”的要求,充分利用“红十字会”这一无形资产,采用会、院联手,中外合资、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大力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实体,努力增强自身实力,不断提高人道主义救助能力,大力推进红十字事业的快速发展。
三、加强自身建设,营造良好的公益环境
1、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在管理体制理顺的过程中,各级红会机关要配齐、配强领导干部,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努力加强自身建设,使领导班子成为团结实干、高效廉洁的坚强集体,发挥好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加强红十字会各级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干部管理、培训工作力度,提高整体素质和水平,努力建设一支开拓创新、业务精通、廉洁勤政、干事创业的干部队伍。
2、加强制度建设。各级红十字会要大力弘扬“在无私奉献中实现人生最大价值”的市红十字会精神,以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奉献型“四型”机关为目标,建立健全学习、工作等规章制度,实行首问负责制,做到日常工作有章可循,运转高效。
3、建立完善的工作运行机制。根据红十字会的业务工作特点,坚持从实际出发,本着易懂、易记、易操作的原则,逐步完善各项业务工作服务流程,努力构建充满生机活力、密切联系群众、体现红十字自身特点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全面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创建机关服务工作新品牌。
4、营造良好的公益环境。进一步转变观念,探索、建立区别于政府部门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运行机制。广泛动员和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争取社会各界参与人道救助事业。争取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努力完成并积极争取政府委托的项目。积极与企事业单位开展合作项目,帮助捐赠单位树立公益形象。加强与其他社团的联系与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开展有利于广大群众的公益活动。经常与社会知名人士、志愿者、捐赠者、受益人进行沟通,对其善举给予表彰和鼓励,并及时反馈有关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汇聚社会人道力量,营造良好的公益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