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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和社保年度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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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和社保年度工作安排

一、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努力实现充分就业

一是完成就业目标任务。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就业的重大决策部署,继续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落实就业创业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即全年城镇新增就业岗位1万个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9.3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2810人,其中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人数845人,努力保持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二是落实和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和《省就业促进条例》,继续抓好省市区已出台的一系列稳定和扩大就业政策措施的落实,延续和充实政策内容,完善操作方法,畅通政策落实渠道;延续执行国家“五缓四减三补两协商”政策,加强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落实岗位补贴、培训补贴、社保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增强灵活就业人员的稳定性。

三是挖掘开发区内就业潜力。结合区委、区政府发展战略及重大项目建设规划,充分发挥第三产业就业增长弹性大、劳动密集和知识密集并存、吸纳劳动力多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发新兴行业就业岗位,开辟更多新的就业岗位增长点。

四是全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首位,完善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就业见习以及就业援助等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措施,落实好各项补贴政策。巩固和扩大对零就业家庭成员和“4050”等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强化零就业家庭监控机制;继续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围绕三类重点人群面临的不同就业问题,组织开展覆盖全年的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加快建立服务、培训、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加强村级劳动力转移协会建设,完善农村劳动力输转机构网络;加强信息采集、力度,拓展转移地域和行业领域,进一步扩大对外输出;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小城镇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鼓励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

五是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全面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加快各类创业基地建设,完成10个创业基地的建设目标,同时建立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创业信息、政策平台,完善创业项目库建设。为创业者提供多渠道全方位的创业服务。

六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加快人力资源市场综合大楼功能建设,建立和完善区、乡街(社区)、村三级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和就业信息服务网络;积极探索人才市场和人力资源市场有效整合的方式和渠道,加快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综合性服务机构建设;加强职业中介机构管理,开展多样化、个性化职业指导服务。

七是以培训促就业。建立覆盖城乡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积极发展职业培训定点机构,发展多元化的职业技能培训模式,抓好“订单式”培训和“定向式”培训;组织实施年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全年计划培训城乡劳动力4.2万人。重点对城镇失业人员、新成长劳动力和农民工进行有针对性的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劳动技能培训和科学技术培训,力争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的目标;加强创业培训师资力量的培养力度,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质量;加快建立创业实训基地,为创业培训学员和新创业者提供创业实训。

二、扩大城乡社会保障覆盖面,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基本养老扩面人数达到2106人,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2515人、11.83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医保5万人,居民医保6.83万人)、1.82万人及1.14万人。继续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和清欠工作。重点促进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居民等群体参加城镇职工或居民社会保险,逐步将未参保的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医疗保险范围,启动实施工伤保险二期“平安计划”。

二是全面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全面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规范的新农保经办流程和统计制度,出台新农保基金管理规则;组织人力物力开展“百日扩面行动”,力争4月底实现“应保尽保”目标。

三是稳步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着力做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继续做好未参保集体企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配合做好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积极探索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路径和方向;进一步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管理服务率达到73℅以上。全力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征缴、支付工作。落实提前离岗、提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

四是完善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政策。配合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解决未参保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障问题,完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开展居民医保门诊统筹;配合做好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管理,不断提高生育保险待遇水平;加强义务监督员队伍建设,强化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监管。

五是健全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围绕稳定就业,减少岗位流失,进一步加大使用失业保险金援企稳岗工作力度。启动开展失业动态监测工作,对重点企业岗位变化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健全失业预警机制,探索建立预防失业、失业救济、再就业“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六是稳步推进工伤保险制度建设。配合二期“平安计划”,大力推进农民工参保;做好第二批“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工作,基本解决“老工伤”问题;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工伤鉴定程序。

七是进一步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工作。按照“预防为主,监管并重”的原则,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制度,建立基金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加强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运营全过程的动态管理、适时监控;开展医疗保险、新农保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专项检查,组织社保基金内部审计;实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加强基金运行风险预警监测。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区战略

一是加大高层次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力度。完善我区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体系,积极搭建为人才服务的有效载体和平台;根据我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转型的情况,加大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引进力度;积极实施以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为主的继续教育工作,加大行业优秀人才的培养力度。

二是继续推进农村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抓好农村基层人才振兴计划“七大工程”及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

三是大力推进人才开发与交流。进一步完善人才开发合作机制,建立完善人才交流相关制度和优惠政策,加强区域和跨区域人才交流与合作,引导人才向重点发展产业流动;大力发展人才服务产业,提高人才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四是进一步加大岗位培训力度。分期分批对全区机关事业干部进行轮训,建立干部长期培训规划,实现培训的规模、质量、效益有机统一。

四、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

一是加强公务员绩效考核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务员综合考核机制,加强对公务员的平时考核,探索引入服务对象和社会评价机制,增强考核内容的科学性,提高考核方式的完整性和系统性。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建设,利用网络信息化手段,加强公务员队伍的动态管理。

二是加强公务员作风和能力建设。认真贯彻《公务员培训规定》,修订我区公务员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继续推进大规模培训公务员工作,进一步强化公务员“四类”培训;继续开展“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活动,开展系列公务员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公务员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政绩观。

三是建立干部轮岗与交流的长效机制。配合组织部门制订《科级干部轮岗实施方案》和《乡街干部交流实施办法》,开展部门科级干部轮岗工作和乡街干部交流工作,建立长效轮岗和交流机制。

五、深化机关事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强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

一是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在国家关于干部职务与职级并行和向县乡党政领导干部工资福利倾斜的相关政策出台后,抓好贯彻落实,继续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工作。

二是继续稳慎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在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的基础上,做好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三是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福利待遇。根据我区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情况,适时提高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福利待遇。

四是进一步做好企业工资分配工作。大力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落实并完善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巩固工资清欠工作成果,强化工资支付保证金作用,遏制工资拖欠行为的发生。

五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积极构建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社会和业内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扎实推进职称分类改革,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加强和改进职称评审工作,强化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农村各类人才的职称评审。

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做好军转干部安置与解困工作

一是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做好宣传和实施工作;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二是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和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鼓励和引导军转干部到基层一线和企事业单位最需要的地方工作,切实完成年军转安置任务,积极稳妥做好我区企业军转干部的解困维稳工作,同时做好复退战士的安置工作。

七、全力做好监察执法工作,创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是进一步加大农民工维权力度。健全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继续以农民工就业创业、职业培训、劳动管理、工资清欠、社会保障、职业安全、权益维护等为重点,开展维护农民工权益活动。

二是继续稳步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依法推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全面提高重点行业和企业签订率;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作用,加强企业劳动关系的指导和服务,进一步推进集体协商工作,扩大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的覆盖面;继续深入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活动。

三是做好劳动人事调解仲裁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加快劳动人事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贯彻落实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工作的意见,提高企业调解委员会自主解决争议的能力,推进事业单位人事争议调解工作。

四是加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积极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体系建设,为实现监察机构标准化、队伍职业化、执法专业化打好基础;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检查活动,加强对小型用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控工作,及时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八、大力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树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良好形象

一是加强机关人事和党建工作。开展“强素质、树形象”主题系列活动,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和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加强干部职工业务培训,提升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不断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抓好各类学习活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坚持经常性的组织生活,推动党的组织建设。加强党的制度建设,推进党组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打造一支业务精、作风硬、服务好、能力强的干部队伍,树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良好形象。

二是加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中纪委、省、市纪委会议和以及其他廉政相关会议精神,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和任务。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求真务实、勤政为民、廉洁奉公。全面实施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制度,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推进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认真查处违法违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