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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蚊苍蝇活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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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蚊苍蝇活动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蚊、蝇等病媒生物是危害人体健康、影响环境卫生的有害生物,可以导致许多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近年来,我县因蚊、蝇等引发的疟疾、乙脑、肠道传染病等发病率较高,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我县的经济发展和对外形象。为有效降低全县蚊、绳等病媒生物密度,县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入整治环境卫生总指挥部决定,在蚊、蝇孳生繁殖的高发季节7、8、9三个月,全县开展集中灭蚊蝇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灭蚊蝇重点场所、区域

宾馆(饭店)、餐饮业、食品生产加工业、商场、超市、医院、学校、长途汽车站、居民区(户)和垃圾收集点、垃圾填埋场、公共厕所、建筑工地、集贸市场、养殖场、废品收购站、下水道、公共绿地、河湖、臭水沟(渠)等各类蚊、蝇害较为严重和蚊、蝇孳生场所(地)。

二、时间安排

三个月为活动月,每月的27日—29日为集中灭蚊蝇活动日,全县统一行动。

三、防治措施

(一)环境治理:结合环境卫生整治,重点加强对生活垃投、人畜粪便及废弃物等蝇类孳生地的清理,减少蝇类孳生场所。垃圾日产日清,及时清运旱厕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食品加工制售行业封闭放置泔水、腐烂动植物等废弃物,及时清运处理下脚料,集贸市场经营禽、肉、鱼等摊位配备固定密封垃圾存放容器和冲洗设施;灭蝇重点场所和区域消除暴露垃圾等。

灭蚊工作的重点为清理蚊虫孳生地。城区主要对各类水体,特别是各类小型积水和存水容器进行清理、发动群众翻盆倒罐、清理一次性饮料杯等各类型存水容器,加强对建筑工地、废品收购站、车辆修理店等场所积水的清理。各乡镇要重点加强对养殖场、臭水塘、沟渠、稻田等场所蚊虫孳生地的管理。

(二)防蝇设施及物理防治:有关行业和单位要完善防蝇设施,如纱窗、纱门、风帘等,尽可能优先采用物理灭蚊蝇方法,如灭(诱)蚊蝇器(灯)、诱蝇笼、粘绳条、蝇拍等。

(三)化学防治:采用化学药物防治,是灭蚊蝇的重要手段。为了达到灭蚊蝇的效果,尽可能减少杀虫剂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不利影响,应当使用高效低毒的化学药物。

四、职责任务

开展统一灭蚊蝇活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需要各部门精心组织,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县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活动进行协调、督促、检查;宣传部门负责活动的宣传报道;县直机关工委、开发区工委分别负责机关事业、工矿企业和开发区各单位活动的宣传、组织发动及督促检查工作;卫生部门负责活动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密度监测和效果评价,检查指导餐饮业、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及公共场所的灭蚊蝇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案件进行处罚;城市执法部门和灵城镇负责对城区蚊蝇孳生地的清理,重点清理生活垃圾、废弃物,消除卫生死角死面,落实垃圾中转站、处理场、公厕及河道等消杀措施,加强对大排档的管理;工商部门重点督促检查农贸(菜)市场,落实防蝇措施;水利部门给合农田水利建设,疏通沟渠河道,减少村庄积水;财政部门统筹安排统一灭蚊蝇的经费补贴;建设部门负责督促检查建筑工地灭蚊蝇措施落实情况;工、青、妇要发挥各自优势,在活动中起到积极的带头作用;各单位、厂矿企业、驻灵单位要负责本单位的环境卫生清理,落实蚊蝇防治措施;各乡镇政府负责安排部署、督促检查本辖区的统一灭蚊蝇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这次活动与卫生防病、文明创建及全县的经济发展、对外形象紧密结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筹备,在人力、财力上给予支持保障。各乡镇、县直机关工委和开发区工委要依据《宿州市除四害工作管理规定》,按照《灵璧县苍蝇蚊子防治技术方案》,结合日、周、月卫生清洁活动制定方案,认真组织行业、单位、街道社区、乡镇村及居民,积极开展除害防病活动。

(二)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全县的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入整治环境卫生活动和当前的救灾防病工作,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县直各单位要把灭蚊蝇活动作为日、周、月卫生清洁活动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好。每月27日—29日的集中灭蚊绳活动是这次活动的关键,全县要统一集中行动。

(三)广泛宣传,做好指导。要动员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与除害防病活动,采用正确的防治方法,科学合理使用化学药物、保证灭蚊蝇效果。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做好技术培训和指导,不得使用国家禁用药物,防止因过度用药或不正确用药而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和对人体健康的损害,严防药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各乡镇、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加强活动的督促检查。检点为有关部门和单位灭蚊蝇组织管理与控制措施落实情况、药品使用与投放情况、密度监测与灭蚊蝇效果等。对不按全县统一规定开展灭蚊蝇活动、不按要求使用药物的单位要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或曝光,对蚊蝇密度严重超标、拒不开展有效灭蚊蝇的单位将按照《宿州市除四害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望各乡镇和各单位积极行动起来,按照各自职责,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为全县人民创造一个卫生的生活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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