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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政府,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宾西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将全省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移交地方税务机关征管的通知》、《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将全省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移交地方税务机关征管的通知>的通知》(黑地税联〔2011〕4号)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将全省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移交地方税务机关征管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全县耕地占用税和契税(以下简称“两税”)征管职能由地方财政部门划转到地方税务机关,划转工作于2011年8月底前完成。为确保全县按时完成两税划转工作任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两税征管职能划转的重要性。将两税征管职能由地方财政部门划转到地方税务机关,是省政府着眼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依法治税作出的重要决策,对于规范和理顺两税征管体制、发挥地税机关征管优势、提高征管效率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决策部署,主动自觉地抓好两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
二、县政府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全县两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由于两税征管职能划转时间比较紧,涉及交接的工作量比较大,为便于部门之间的协调,尽快顺利完成这项工作,不影响两税正常征管和财政预算安排,县政府决定成立两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县两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何宪光担任,成员单位为县编委办、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地税局、县房产住宅局、县国土资源局。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指定一名局(办)领导和一个科(股)室具体负责,认真做好两税征管移交各项准备工作,确保8月底前完成两税划转工作任务,9月1日起正式由地税局征收两税。
三、全面搞好交接工作。财政部门应向地税部门提供涉及两税的规范性文件、相关征管资料和档案、以前年度应征未征税款及遗留问题等全部涉税资料,并协助地税部门做好税收政策和软件操作的培训工作。地税部门要主动搞好衔接,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妥善保管相关文件、征管资料、档案、报表等涉税资料。县财政局要协助县地税局制定具体的交接工作方案及交接清单,明确交接内容、交接方式和交接要求,认真做好交接工作,确保交接事项无遗漏,交接责任主体明确,交接手续完备。
四、切实抓好税收征管。两税征管职能划转后,有关两税的现行政策保持不变。房产转让环节契税的征收方式确定为由房产住宅局委托代征,并按规定由财政部门支付委托代征手续费;土地出让转让环节涉及的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的征收方式确定为采取“先税后证”的方式,由地税部门直接征收。地税部门要抓紧完成政策培训以及账、表、册的建立等征前准备工作,确保接收后顺利开展税收征管工作。财政、房产住宅、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配合地税部门做好两税征管工作,尤其是房产住宅、国土资源部门要继续执行“先税后证”的规定,协助地税部门做好两税征收工作,确保2011年全县两税征收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