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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安监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切实加大安全监管检查,突出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有效遏制了较大及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形势仍然严竣。
一、上半年安全生产主要工作情况
(一)各类安全事故指标情况
今年1—5月,全县共发生安全事故54起,比去年同期32起上升33.3%;受伤36人,比去年同期41人下降12%;死亡11人,与去年同期13人下降15%;直接经济损失141.6万元,比去年同期150.8万元下降5.8%。
(二)上半年安全生产主要工作
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职责,协助县政府和县安委会组织召开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与各镇乡、相关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继续将各级部门领导抓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纳入政绩考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协助县安委会分解细化2013年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重点任务,真正做到安全生产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2、狠抓节假日和重大活动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开展了节假日和重点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在元旦、春节、清明和“五一”期间,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县安委会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重点行业进行安全大检查。特别是春节期间,我局会同公安、城管、质监、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整顿了全县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确保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安全。
3、认真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我县从2012年12月20日至2013年3月31日,按照省、市政府统一布署,用100天时间,在全县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此次活动目标明确,主题突出。活动紧紧围绕建立健全以“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突出“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严格执法、确保平安”这一主题。为切实搞好我县“百安活动”,确保我县元旦、春节及年初的良好安全形势,县政府安委会成立了“百安活动”领导小组,并召开了县安委会成员(扩大)会议,安排部署“百安活动”各项工作。各相关部门分别成立了领导组,下发相关文件,召开会议并具体布置了“百安活动”的相关工作。
活动期间,以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降低事故总量,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目标。以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为总体要求。集中力量加强道路及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民爆物品、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一是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在“百安活动”中,交警投入警力1620余人次,出动警车469台次,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170余起。在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中,交通、海事部门共出动海事艇159艘次,出动检查人员1700余人次,检查车船2500余艘台次,检查码头、车站206个次,巡查公路1680余公里。二是煤矿及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安监会同经信等部门检查煤矿7户共计16次,出动车辆32台次,参加检查人员98人次,共查出各类隐患124处,均以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并以督促整改到位。检查非煤矿山35户共计76次,共查出各类隐患68处,均以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并以督促整改到位。整治的重点是:技改煤矿不按设计施工、安全设施投入不足;生产煤矿瓦斯治理措施不落实,现场管理混乱,非煤矿山企业“三证一照”不齐,违法开采等。三是危化品及烟花爆竹企业专项整治。检查烟花爆竹生产企业9户累计检查35次,批发企业2户累计检查12次,烟花爆竹零售网点400余户,危化品生产企业48户,检查的内容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经营、储存、废弃处置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液氨、液氯、燃油、液化气等存在的跑、冒、滴、漏;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三超一改”以及非法生产、非法运输、非法储存、非法销售等,实施隐患处罚8.2万元。四是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县安监会同规建、监察、公安等部门,对全县政府性投资200万元以上、非政府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认真排查。对于开工手续不齐,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三级教育”不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没有持证上岗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五是开展消防及公共安全专项整治。配合县消防大队、县文体广电局等相关部门,开展了文体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商店、集贸市场、景区景点、加油加气站、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炸场所的专项整治。消防部门从重点检查单位95个增加到116个,扩大了检查面并提高了检查质量。同时,县内加油加气站等全部纳入重大危险源管。
4、认真抓好安全生产统计调查工作。企业安全生产统计调查工作是我省、市、县分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数据库管理平台系统的基础,安全生产统计调查是安全生产监管的一项基础工作,最终达到企业底数更清、安全生产台帐更明、隐患排查更细、事故预防能力更强;部门安全监管方式更灵、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的效果更佳的目的。通过对统计调查基础数据的分析和应用,将使企业进一步懂得“做什么”、“怎么做”,有利于企业进一步落实好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将清楚自己“管什么”、“怎么管”,有利于政府和部门进一步落实好监管责任。到目前为止全县有1092户已经登陆省安监局网站安全生产统计调查专栏进行基础数据的录入工作,有966户已通过审核。
5、积极开展震后安全生产工作。我局根据省市县抗震救灾有关文件精神,积极行动,认真开展抗震救灾的各项工作。一是成立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责任。为切实做好地震抗震救灾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经局党组会研究,成立以县安监局局长为组长的抗震救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综合安全监督股,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二是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震后我局立即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化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立即要求各煤矿撤出井下全部作业人员,并对全县7户煤矿生产企业进行逐矿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要求每个煤矿必须限期整改。非煤矿山企业以自查与督查相结合,共排查25户,查出隐患一般隐患21条,均要求立即整改。对全县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隐患排查。三是加强应急值守。地震之后我局立即进入应急守状态,坚持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四是及时核实本部门灾情以及组织本单位向灾区捐款。实事求是的核实上报本单位受灾情况,并积极组织全局职工给灾区捐款。
6、严肃执法,严厉打击违规违章行为,依法查处各类事故。上半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和违规违章行为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规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依法责令企业及时整改,确保安全。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依法进行立案查处。上半年,共查处7起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共实施处罚10余万元。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受县政府委托,组织事故调查组对2起分别死亡1人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了调查处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上半年,我县各类安全事故的件数比去年同期上升33.3%,但是,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分别与去年同期下降15%和12%,直接经济损失比去年下降5.8%,但安全事故总量上升较快,一般事故时有发生,形势仍然严竣。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重点行业安全隐患仍不同程度存在,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特种设备等行业、企业安全监管压力、难度较大。
2、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仍然较多,交通安全监管面宽,安全监管压力较大,形势十分严峻。
除了以上指标分析的原因外,还存在以下因素:
1、我县正处在工业强县的建设过程中,“发展与安全”在现实中存在一定的冲突,要正确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问题,有一个过程。由于我县自身底子薄,安全生产条件差,基础薄弱,而部份企业又盲目追求经济效益,对安全投入重视不够,事故隐患长期得不到及时整改,导致安全生产事故不断发生。
2、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应知应会安全知识欠缺,加之企业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导致企业职工安全生产知识低下,安全生产意识不够,自救互救的能力较差。
3、监管力度还须进一步加大。除了安监局还须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外,其它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还须加大监管的力度,决不能存在监管失之过软,失之过宽的现象。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发生的几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实到操作层面,从严监管,确保安全。我局的工作目标是: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年全县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市下达的控制指标。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集中开展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为深刻吸取我省市煤矿“5.1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保利民爆济南科技有限公司“5·20”特别重大爆炸事故、禽业有限公司“6·3”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等多起重特大事故教训。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统一部署。我局决定从2013年6月至9月底集中开展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一是煤矿方面:认真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8号)和煤矿安全七项治本攻坚举措,严厉打击私挖盗采、超层越界开采、以采代探和边建设边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情况;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核定区域组织生产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煤矿停产整顿的情况。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生产保障制度,加大安全投入,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各种安全生产行为,预防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加强对技改矿井的安全监管,严禁非法生产,充分发挥驻矿安监员的作用,加强对井下安全监控。二是烟花爆竹方面: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督促烟花爆竹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整改安全隐患,做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夏季停产工作。继续配合公安、工商等部门,打击治理烟花爆竹企业“三超一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逐步规范我县烟花爆竹经营市场,进一步指导推进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三是危险化学品方面: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爆炸、燃烧,强化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油库等重点区域,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严格危险化学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四是交通安全方面:继续督促交通、交警部门狠抓源头管理,切实从源头上杜绝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营运车辆及驾驶员从事客货运输。严格《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严处酒后驾车、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控制和减少各类交通事故,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加强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继续配合海事部门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
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印发《2013年度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2013〕16号)的要求,下半年我局将对煤矿、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以及高危产业集中、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现象严重、重大安全隐患大量存在、事故多发频发的重点地区、重点矿区和重点企业等重点对象进行重点打击。重点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和建设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瞒报事故的,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带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及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
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安全监管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应用能力。继续做好煤矿、危化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安全生产法》,搞好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切实落实“三级教育”制度,狠抓新工人安全教育、工人再上岗安全教育、工人转岗安全生产教育以及新工艺、新装置、新设备投产前的安全教育。
(四)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制度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严格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指导督促各类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认真执行新、改、扩建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批制度,安全生产评价制度,事故应急处理制度,搞好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和监控。
(五)加强责任追究,严肃处理违章和事故责任
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国务院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严肃处理违规违章和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处罚力度,从严追究违章单位的责任。同时,要督促镇乡、部门落实好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六)积极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按照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自安委]2号)文件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我县实际,加强安全文化和社区环境建设。此项工作以进入宣传和实施阶段,我局将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强化自我防范伤害和事故的意识,大力推广安全社区“持续改进、促进事故和伤害预防”理念,安全社区建设标准,组织培训,提高应对紧急情况能力,积极营造安全社区的创建氛围。并按照安全促进计划,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狠抓落实,针对实际情况,实施安全促进干预项目,并持续改进,按照《全省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和《全省安全社区评定标准》,对不符合标准的项目进行全面整改。
今年下半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开展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搞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真正把“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思想落实到安全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实现企业安全意识从“安全生产”到“安全发展”的大转变,为我县县域经济的发展创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