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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科学规划发展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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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科学规划发展要点

一、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

1、全面规范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交易、发证、抵押等行为。按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房屋登记办法》相关规定,严厉查处未达到预售条件以认购、放号等形式收取定金变相预售商品房,严厉查处以迎合委托人意愿高估或低估房产价值,出具不实的估价报告,严厉查处重复抵押、私下交易,严厉查处以虚假信息预购商品房,严厉查处不按要件受理、不按程序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等。

2、全面启动大市场建设。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方案开工建设,严格工程监理程序,严格现场监管,严格财务制度,严格工程决算和审计,争取年底左右竣工。

3、全面运用信息化成果。在完善物业维修基金管理系统、商品房网上销售备案系统、产权产籍交易系统的同时,尽快启动房地产测绘系统和电子档案系统的运用,提高办事效率和透明度,规范和约束行政行为。

4、全面提升优质服务水平。继续把“温馨服务、方便服务、灵活服务、宣传服务”作为工作方法,把“一张笑脸、一声招呼、一个请坐、一杯清茶、一句礼送”作为服务标准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严禁在为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搞吃、拿、卡、要,把群众满意度作为优质服务唯一衡量的标准。

5、继续探索房地产市场执法机制。健全房地产市场执法监管队伍,强化监管职能,不定期开展群众投诉和信访调处,每半年开展一次房地产市场联合执法检查和单位内部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督查,规范房地产市场经营行为和单位内部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行为。

6、健全房地产市场预测预警机制。继续开展房地产月报和季度房地产市场调研制度,及时掌握市场动态,每季度向县四大班子报告和社会公布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为企业尽力提供信息服务。

二、保持房地产业持续发展的态势

1、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县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关于促进无城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补充意见》(无政2009110号),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政府调控作用,加强供需平衡,积极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重点发展90—12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健全住房保障机制,实现房地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2、继续注重企业适应市场发展能力。充分发挥企业对市场主导作用,争取供应开发企业有效土地与去年持平;完成房地产投资14.85亿元,增长10%;房产销售37.2万平方米,增长20%;实现把关税收1亿元,增长6.37%。

三、优化物业服务环境

1、把好前期物业关。为加强对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前期物业把关,在开发项目备案时,必须有公建配套等物业规划设计备案。在办理预售许可前,必须明确物业服务用房、经营用房位置及面积等。办理初始登记时,对照档案,必须现场查验物业用房、绿化等公建设施的配备落实,对于新建小区面积在5万㎡以上的,物业必须经过招投标,还要有商业、卫生、休闲、幼教等设施,努力使新建小区公建配套等设施符合小区物业要求。

2、把好工程交接验收监管关。在办理初始登记时,应有物业主管部门参与进行验收,对物业公共配套设施项目验收,建设单位向物业主管部门移交与小区工程建设、配套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等一切资料,办理承接验收手续后,由物业主管部门出具《新建住宅符合交付使用条件证明书》,方可向业主交付使用。工程完结交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物业建设总造价5%的标准提取物业工程质量保修金,物业工程质量保修金交物业主管部门专户存储,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内的维修费用和赔偿费用,并接受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参与物业工程质量保修金的管理。

3、把好托管小区监管关。

(1)逐步推进小区组织网络建设。按照国家、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应将业主委员会成立工作责任明确落实到社区委员会。可以开展由社区负责人兼任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试点。健全房管员派驻社区履行职能机制。

(2)公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应在销售物业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投标人少于三个或建筑面积5万㎡以下的物业,经物业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报送物业主管部门备案。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由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后,报物业主管部门、社区居委会备案。

(3)按服务合同履约。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未按合同履行约定,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物业主管部门可采用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注销资质等方式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处理。

(4)开展小区规范达标创优活动。为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水平,开展小区不定期检查、季度考核、跟踪监管的指导模式。依据国家、省、市级、县级优秀住宅小区的创优标准,对已托管小区对照考核内容年终进行打分制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书面通报。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服务连续两年达不到县级优秀住宅小区标准或对小区违规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责令其退出物业市场。

(5)建立规范查处机制。为接受群众监督投诉,来信、来访,通过公示栏、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及时处理住户投诉,协调解决矛盾,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处理意见。针对违反《物业管理条例》中物业使用禁止行为的情况,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予以制止,并向县行政执法部门报告,房管局及时到现场,配合执法部门核查和处理。

(6)建立物业企业市场准入清出机制。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体系建立为契机,抓物业服务企业市场准入,从源头把关。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准入;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清出。通过资质监督检查、资质注销等动态管理手段进一步完善物业服务企业市场准入和清出机制。

4、把好自管小区监管关。由于自管小区不属托管小区范围,多为老旧小区,配套设施不全,布局不合理,物业服务企业不愿接管,在监管上存在一定的难度。将自管小区纳入所在单位或所属社区居委员会进行自管。也可由社区居委会牵头,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条件不成熟,可选派业主代表,实行小区自治,从而解决小区无人管理的问题。同时也需政府支持,提供必要治理资金,各部门形成合力,共同对自管小区支持和监管,协调解决小区中的矛盾纠纷。

5、把好小区物业优化环境关。

(1)宣传和执行物业相关政策。为提高全社会对物业管理的正确认识,营造一个“人人关注物业、人人尊重物业”的舆论氛围,采用电视台、社区和小区宣传栏、活动展板、宣传车、散发宣传册等形式,开展对《物权法》、《*县物业管理办法》,尤其《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的宣传,使社会各方面加强对物业管理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通过物业管理政策的宣传,让大家了解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物业使用中禁止的行为,从而提高业主参与共建和谐小区的积极性。

(2)加强对小区达标创优经费投入。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调动物业服务企业创优积极性,使物业管理行为进一步规范,县政府每年拿出30万元资金用做创优达标小区经费,对物业服务企业予以奖励,以保证物业管理工作朝着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的方向健康发展。

(3)逐步改造老旧小区。①老旧小区物业服务费给予补助。因为老旧小区的大部分业主的经济条件不是很好,不少为低保户,交费困难,一般物业服务企业不愿承接服务。建议政府采取承担部分物业服务费用,来弥补物业服务企业在管理服务中的亏损,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转。②老旧小区改造纳入政府民生工程,政府每年投入一定的资金进行整治,完善配套设施设备。整治工作的重点应先放在群众反映强烈、矛盾多、问题突出的小区,有计划地改造老旧小区绿化环境、管理用房、道路破损、治安系统的问题,逐步给居民一个安全整洁的环境。

(4)明确各部门职责。针对居住小区内违章建筑、野蛮装修现象:①依据《*县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的规定,由县行政执法局对无城地区的违反城乡规划、拆改房屋结构、装饰装修等情况进行执法查处,房管局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②为杜绝小区违章违规查处执法过程中,各部门相互推诿现象,建议政府给编制,在房管局成立执法大队,人员在房管局内部调配,执法队的主要职责就是对各托管小区内违章建筑、破坏绿地、侵占物业公共部位、野蛮装修等现象进行整治,以保证小区居民安静和谐的环境。

四、构建住房保障体系。

1、健全动态档案管理机制。对无城规划区范围内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每年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健全动态档案。进一步完善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

2、执行和完善住房保障政策。在认真贯彻执行廉租住房政策的同时,完善和拟订《*县2010年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实施细则》。

3、努力实现“应保尽保”目标。

(1)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廉租住房专项资金扶持力度,设立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专用帐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2)适时会同无城镇政府、县民政局,做好对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核查工作,建立退出机制。按照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政策和三级审核两轮公示程序,开展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在严把准入退出关的同时,确保2010年保障户数与上年度基本持平。

(3)开展2010年廉租住房建设,严格执行工程建设中的五项制度,确保在年内完成7500平方米、150套廉租住房竣工交付。

(4)根据国家棚户区改造有关政策的规定,对我县棚户区进行有计划分步骤地改造,改善棚户区家庭的住房条件。

4、争取启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建立住房保障体系。

5、搞好民生工程考核。按照民生工程考核要求,做好平时各项业务工作,确保各项考核取得好成绩。

五、构建履行市场职能体系

1、树立适应市场意识。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更新思想观念,主动适应市场形势,快速提高自身素质,积极主动在市场经营中有所作为。

2、认真履行经营职能。交易处在认真履行行政职能的同时,进一步加大经营性职能建设,推动二手房中介业务发展,带动评估、担保等业务,促进经济收入可持续增长。2010年行政和经营性收入与去年实际收入基本持平。公房处在维持公房安全和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继续推行换约提租和资产置换,实现国有资产增值最大化。2010年经济收入较上年实际增长6%。白蚁防治所加大宣传力度,主动上门服务,不断拓展白蚁防治和房屋安全鉴定业务,并做好白蚁防治后续回访工作,提高房屋安全鉴定水平。2010年经济收入与去年实际收入基本持平。

3、探索市场运行机制。加大对经营性市场的调研,及时掌握、分析、摸透市场行情,加强职工培训,研究制定一系列激发职工经营性工作机制,增强适应市场能力。

4、建立和兑现经营成果评价机制。把经营成果与经济收入挂钩,加强对经营成果的考核,实行奖惩机制,激励干部职工干事积极性。

六、构建科学发展体系

1、按“一岗多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发展。

(1)履行好岗位职责。根据本职岗位职责,进一步完善岗位工作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2)履行好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中心工作。一是抓好信访维稳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妥善解决各类信访案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机制,做到及时解决、及时布控、及时上报,切实为我县房管事业的发展扫除安全隐患。始终把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二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直管公房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机关单位按照安全生产目标考评要求做好日常安全工作,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三是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实行招商引资任务分解承包责任制和奖惩机制,确保完成招商引资任务。四是抓好文明创建工作。突出抓好所承担的文明创建任务,开展小区文明创建巡查和考核,将机关文明创建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查、同考核,力争在文明创建中争先进位。五是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在抓好本系统计划生育工作的同时,严把交易发证外来人口登记关,积极协助好无城镇和计生部门抓好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2、注重工作适度宣传。

(1)充分利用本局网站和“县政务网”、县政务信息、房地产简报等多种载体,在继续做好房地产法规宣传同时,突出开展物业管理、住房保障、重点工作闪光点的宣传。

(2)加大对新闻宣传队伍建设,搞好培训,明确宣传责任,创新宣传方式,激励大家对宣传热情,全方位地加大对外宣传力度。

3、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定不移地将领导班子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示范带头作用,不断提高班子的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坚持不懈地贯彻民主集中制,自觉维护团结统一大局。

(2)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坚定不移地将党员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加强在职学习和培训,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积极吸收党的新鲜血液,保持党的生机和活力。抓好共青妇等工作。

(3)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以开展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为目标,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进一步完善“一站式”服务和“一条龙”审批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开展局班子成员和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深入基层、深入企业调研活动,了解民情,听取民意,为企业、为群众解决困难,努力创建和谐房管。加强工作落实力度,强化目标责任制落实,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以饱满的干事热情和良好的工作作风投入到房管事业中,形成向一流看齐,定一流目标、干一流工作、创一流业绩的房管工作新局面。

(4)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制度、监督、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党员干部的道德防线,完善监督管理机制,防止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树立清正廉洁房管形象。

4、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局务工作规则,不断丰富机制内涵,大加制度的落实和督查力度,保障工作有效实施。

5、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健全财务制度,编制和执行局属单位年度财务预、决算制度,坚持收支两条线,规范收支行为;严格按照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做到应收尽收,日结月清,专户管理;严格按年初制定的计划开展收支业务。加大对局属单位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力度,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6、继续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善于争取各级对房地产工作的领导,主动协调各部门对房地产工作的支持,积极探索社会各界对房地产工作的理解,不断加强企业和群众对房地产工作满意度检验,始终保持房地产工作良好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