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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国土资源宣传教育总体思路;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宣传教育组织原则;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要求这几个方面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重点加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保护耕地;突出国土资源管理政策法规宣传;突出推进城市化重要意义和征地拆迁新政策的宣传,加强对镇(街道)、村(社区)相关人员的培训;深化国土资源政策宣传力度;突出内部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加强重点时段宣传;加强经常性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一线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内部培训教育;加强宣传教育载体创新;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分工负责,加强协作;协调力量,建立“大宣教”格局;提高认识;加强结合;形成合力等,具体材料请详见下文:
加强国土资源宣传教育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筑牢资源保护防线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20*年,是国家实施“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稳定”的不寻常之年,是我区深入实施“决战东部”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和生活品质新示范区建设”的关键一年,加强国土资源宣传教育迫在眉睫,为切实做好*年国土资源宣传教育工作,特制定年度宣教工作计划:
一、国土资源宣传教育总体思路
20*年,分局国土资源宣教工作总体思路:以上级有关加强国土资源宣传教育工作意见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和分局年度目标任务,紧扣中心、突出重点,贴近实际、抓住关键,外重宣传、内强业务,创新方式、务求实效,切实加大国土资源宣传力度,努力构建“大宣传”格局,积极营造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20*年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
(一)突出十七届三中全会有关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内容等方面宣传,重点加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保护耕地,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等方面政策教育。
(二)突出国土资源管理政策法规宣传,重点是《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3号)、《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71号)等主要文件精神以及省、市有关政策解读。
(三)突出推进城市化重要意义和征地拆迁新政策的宣传,加强对镇(街道)、村(社区)相关人员的培训;并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分类分片宣传,如:老城区和相对成熟的区域以宣传年租金政策等为主;在科技园区(私营园区)以宣传节约集约用地、闲置土地处置、经营性用地出让等政策为主;在镇、村(社区)以宣传耕地保护、10%留用地政策、地质灾害防治等以及宅基地发证等为主。
(四)突出“4.22”、“6.25”等重点时段,根据年度宣传工作要求,结合*实际,设定载体,认真谋划,深化国土资源政策宣传力度。
(五)突出国土资源保护和保障两大主题,积极宣传保护国土资源和服务*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的经验做法、先进典型以及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举措和成效;
(六)突出内部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加强政治思想、依法行政、国土政策、自身业务等方面的培训。
三、20*年宣传教育工作重点
(一)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加强国土资源动态宣传报道,是反映分局整体工作,总结经验,鼓舞斗志的重要途径,因此,要突出国土资源管理基本国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队伍建设、征地拆迁、土地执法监察、土地出让、地籍管理、国土所建设、文明争创等方面工作的宣传。
(二)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反映分局工作动态、阶段性工作进展和重大事件及突发事件等;要将信息报送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实行目标责任化,激发全体干部职工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敏锐性和洞察力,提高参与国土资源宣传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积极向省市媒体、《浙江国土资源通讯》、《浙江国土资源》、《杭州国土资讯》、《杭州国土资源通讯》、《*报》等的投稿,积极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同时,要认真做好《*国土信息》编印工作,及时有效反映出分局各项工作。
(三)加强重点时段宣传。突出“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全国法制日等重点时段宣传工作,结合“五五”普法教育、“三五”依法治区等的深入开展,积极宣传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努力国土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加强经常性宣传教育工作。以《*报》、广场咨询、“下基层、听意见、送服务”等为宣传载体,采取寄送报纸、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悬挂横幅等方式,加大在辖区范围国土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国土资源宣传工作开展经常化,使广大干部群众及时了解、掌握国土资源管理发展动向和法律法规政策等。
(五)加强一线宣传教育工作。突出一线宣传,重点加强对镇(街道)分管领导、村镇办主任、村(社区)负责人、村民群众和各项目指挥部人员的宣传培训,强化社会各层面的国土法制意识。继续在村(社区)宣传橱窗建立国土资源宣传专栏,扩大国土资源动态、政策宣传的覆盖面。
(六)加强内部培训教育。按照“完善体制,提高素质”的要求,通过外聘专家、内选业务骨干、定期授课、外出培训、科室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加强对干部职工征地拆迁、执法监察、地籍管理等方面培训教育,夯实业务基础,拓宽知识范围,提高业务水平,提升服务能力。
(七)加强宣传教育载体创新。国土资源宣传教育作为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加强日常工作开展的同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必须注重形式和方法的创新,积极筹划好“4.22”、“6.25”、“12.4”等重点时段宣传,采取制作课件、编印国土宣传手册和表彰国土资源管理先进单位等形式,充分利用各类读书会、干部培训班、广场咨询、送法下乡等有利时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紧贴*国土资源管理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大国土资源宣传。
四、宣传教育组织原则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建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所负责人为组员的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各项具体工作,各科(室)、所按照职能分工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
(二)分工负责,加强协作。各科(室)、所要牢固树立国土资源宣传主人翁意识,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宣传教育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国土所要发挥人熟、地熟优势,加强与镇(街道)、村(社区)协调,并适时组织开展辖区村(社区)干部的培训;科室要根据工作特点,认真做好相关内容的宣传准备工作。
(三)协调力量,建立“大宣教”格局。要转变由“一家管”为“多家联合管”的国土资源宣传教育格局,积极向区委宣传部汇报,加强与区依普办、司法局、环保分局、区教育局、团区委、少工委等区级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的沟通、协调,整合宣传力量,拓展宣传空间,发挥整体宣传作用,形成全区国土资源宣传“大宣教”格局。
五、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科(室)、所要提高对国土资源宣传教育工作认识,认真抓好工作开展,防止思想麻痹,切实把宣教工作作为分局年度中心工作切实抓好落实。
(二)加强结合。加强国土资源宣传教育工作,并注重抓好“四个结合”,既:日常教育与重点宣传相结合、专题教育与全面展开相结合、实际工作与宣传教育相结合、普法教育与日常宣传相结合。
(三)形成合力。要总结经验,转变观念,创新思路,切实加强与区有关部门衔接、沟通,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积极构建“大宣教”格局,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切实扩大宣传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