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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中国节及系列经贸洽谈活动的顺利开展,市政府决定,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增强食品企业自律意识,规范经营行为,不断推动企业提档升级,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曝光、取缔一些违法经营的“黑心户”,震慑、警示、教育食品安全不法分子,坚决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我市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保障广大市民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整治时间
年月日—月日
三、具体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月日至月日)
月日,市政府已召开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会议精神和方案要求,抓紧制定本地、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全面部署。同时,各监管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尽快制定食品企业自律意识培训方案,切实提高企业安全自律意识。两个方案于月日前,由单位“一把手”签字、盖章后报市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月日至月日)
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时间和力量开展整治工作。要积极查找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重拳出击,强化整治,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整治期间,市政府督查组进行明查暗访。
(三)总结验收阶段(月日至月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这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于月日前将专项整治和企业自律意识培训情况,由单位“一把手”签字、盖章报市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将对各级各有关部门的整治情况进行通报。
四、具体任务
(一)对种植养殖环节进行专项整治。由农牧部门负责。重点整治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严肃查处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全面清查,依法收缴违禁农业投入品,重点是禁用高毒农药,禁用兽药、瘦肉精、苏丹红、三聚氰胺等非法饲料添加物以及孔雀石绿、乙烯雌酚、硝基呋喃等违法违规鱼药。
(二)对生产加工环节进行专项整治。由质监部门负责。重点整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行为。建立完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
(三)对流通销售环节进行专项整治。由工商部门负责。对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查。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推进实施食品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及索证索票制度。加大食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的监管。
(四)对餐饮消费环节进行专项整治。由食药监部门负责。重点检查餐饮业橱房操作间,检查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散装油、地沟油、不合格调料、调味制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强对乡村、街道、学校、建筑工地、旅游景区和集体用餐的食品卫生监督。取缔无证小餐馆、饮食摊和马路餐点,特别是市区的马路烧烤点,由两区政府和食药监、城管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进行拉网式检查,对于无证无照的要坚决予以取缔。旅游部门负责对星级宾馆饭店软硬件环境的检查,特别是对宾馆饭店的防蚊防蝇设施要彻底检查,进一步提高星级宾馆的服务接待水平。
(五)对畜禽屠宰环节进行专项整治。由商务部门负责。重点打击私屠滥宰以及生产注水肉、病害肉的违法行为。对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进行拉网式检查,对私宰“重点村”、城乡结合部进行重点整治。强化落实定点屠宰厂管理制度,确保生猪进厂验收、宰前静养、屠宰加工、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台帐管理和畜禽产品质量可追溯等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加大肉品品质抽检力度,严格查处定点屠宰厂冷库储藏私屠滥宰肉和病害肉、注水肉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这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由各级政府牵头,各级政府一把手负总责,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指挥、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一线指挥,现场检查和督导。食品生产、加工、经营销售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金字塔模式层层签订责任状。市直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本部门职能负责相关环节的监管责任,要网格化管理、“一票通”的监管模式,划分区域,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对因重视不够、领导不力造成辖区、系统内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混乱、假冒伪劣问题突出、屡禁不止、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因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监管不力,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取得实效。本次食品专项整治工作,要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一个不丢,一个不漏。对于无证无照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和商户,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坚决予以取缔,特别是要加强对小作坊、小摊点、小商店、小餐馆、小流动餐车、小食杂店及农村婚丧嫁娶用的流动餐车和大蓬车的整治力度,要一个一个的检查,一个一个的跟踪,一个一个的处理。对于经过整改符合发放证照条件的,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对于达不到生产经营条件的,要立即取缔。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一个都不能放过,该取缔的取缔,该关闭的关闭,该停产的停产。对于违法违规的“黑心户”,要坚持依法处理,做到“四要”:要抓人、要脏物、要设备、要重罚,通过“四要”,让其倾家荡产,彻底丧失再生产能力。对于造成严重后果触犯法律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三)加大企业宣传和培训教育力度。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食品企业的食品安全宣传和培训,组织召开食品企业法人自律意识培训会议,同时动员企业开展不同形式的内部员工食品安全自律会议。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印制明白纸,发放相关企业。切实提高食品企业防范食品安全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加强督导检查,做好信息反馈。建立健全定期督查制度,实行督导检查负责制,分片包县,谁带队谁负责,谁督导谁负责。月中下旬或月上旬,市政府将派明察暗访组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这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行周报告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对每周的专项整治和企业自律意识培训情况,由单位“一把手”签字、盖章后于每周五下午四点前报市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