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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1周年,也是“十二五”开局和党委集中换届之年,我盟还将承办全区第七次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做好今年的工作,对于确保“十二五”开好头、起好步,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党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12年工作要点》,结合我盟实际,今年全盟党的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盟委(扩大)会议和十一届十一次旗委扩大会议部署,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主线,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1周年和全区第七次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召开。
重点抓好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大力推进马克思主义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高全盟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水平
1.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认真组织旗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休系,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深入学、作表率。进一步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重大问题的学习和专题研讨。以纪念建党91周年为契机,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知识、党的历史。召开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1周年理论研讨会。
大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普及活功,制定《加强理论政策讲堂基层宣讲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开展“十佳基层宣讲员”评选活动,在各大新闻媒体创办理论政策讲堂,在阿拉善新闻网站开辟理论学习在线栏目,推动理论政策宣讲活动深入持久开展。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思想品德类课程建设,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团委、教体局)
2.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和形势政策宣传教育。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加大社会舆情、网络舆情汇集分析力度,准确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重大问题上明辨是非、划清界限,不断巩固全盟各族干部群众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深入开展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八届三次全委会议精神和盟委(扩大)会议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形势政策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十二五”时期国家、自治区、全盟和我旗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主线、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
3.着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和自治区《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和争当“学习型党员、干部”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积极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营造学习的浓厚氛围。创新学习方法,建立健全促进学习、保障学习的激励机制、创新机制和考核机制,不断提高学习能力和学习成效。
召开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知识竞赛、辩论赛活动.
4.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按照“抓创建、展形象、促发展、惠民生”主题,依托“迎盛会、讲文明、树新风”活动载体,健全完善精神文明建设推进机制,全面提升精神文明创建水平,高标准、高质量地承办好全区第七次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以迎会、办会为契机,大力实施居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积极做好全区文明旗(县)城、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复验及推荐评选工作。开展十星级文明户、文明生态村、文明集市等评选活动。
5.积极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工作。进一步整合理论研究资源,完善理论研究机制,组织全盟广大理论工作者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问题和庆祝建党91周年主题,开展理论研讨活动,推动一批有深度、有价值、有影响的理论研究成果。
6.认真抓好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积极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充分发挥国民教育体系的作用,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基地、教材、师资建设,加强分级分类培训管理。
坚持不懈地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继续开展领导干部党性教育专题培训,加强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培训。抓好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二五”规划的培训,围绕主题主线办好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组织部、宣传部、党校)
加强现代科技、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城市规划、社会管理和突发事件应对等方面新知识的培训。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向基层廷伸和倾斜。(组织部)
二、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7.扎实做好党委换届工作。按照盟委的统一部署,苏木镇党委换届要在4月底前完成,各旗和盟直机关工委要在6月底前召开党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选出新一届旗委班子、纪委班子和出席自治区第九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换届中涉及调整的干部,要提前安排到位。党委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与换届中调整下来的干部和选举中落选的干部谈话,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要按照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增强整体功能的要求选配班子。坚持合理使用各年龄段干部,注意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注重代表的素质和结构,从具有较强议事能力和联系党员群众能力、带头创先争优的党员中产生代表,并适当提高基层一线代表比例。
认真贯彻中纪委、中组部和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严肃换届纪律的通知》,加大“5个严禁、l7个不准、5个一律”的宣传落实力度,做到三个100%。盟旗换届工作指导检查组,工作要覆盖到旗(区)各苏木镇。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建立违反换届纪律案件立项督查制度,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违规违纪行为,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8.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2010一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和自治区党委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调研,督查和指导。(组织部)
结合换届工作,对现任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对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人选进行全额定向推荐,对新提名人选进行差额考察。
加大干部交流力度,重点推进党政正职、关键岗位干部、优秀年轻干部的交流,不断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力度。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把争取资金和项目情况纳入考评体系中,并实行问责制。坚持考用结合,把干部近年来的年度综合考评与任职考察结合起来,进行综合分析、相互印证。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干部本人反馈,并根据情况进行有针对性地提醒教育、诫勉谈话。
9.抓好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进一步加大对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基层一线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鼓励年轻干部到基层工作。
抓好《旗处级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和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强化后备干部和年轻干部的党性锻炼、基层锻炼、实践锻炼和交流锻炼。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
10.健全完善干部队伍管理监督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健全日常管理机制。
研究制定落实苏木镇党委书记重点管理办法的具体措施。健全监督管理制度,不断加大对执法执纪审批、管人管钱管物等岗位干部的交流轮岗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继续加强与纪检、审计、信访、政法等部门的配合,加大对违规用人行为的查处力度。
不断强化干部选任工作的全程监督,拓宽监督渠道,强化公开监督,扩大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完善组织部门举报平台,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继续做好老干部工作。
三、深入实施人才强旗战略,着力加强人才工作
11.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科学分析全盟人才队伍状况,结合全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认真做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编制和实施工作,把人才强盟的目标要求和指导原则体现到“十二五”规划中。
统筹抓好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农村牧区实用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2.重点抓好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围绕重点产业发展大力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研究制定《“草原英才”工程实施方案》,根据全盟“一带两区”产业发展布局和重点项目建设的需求,努力建设区域性产业人才高地。
健全完善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院系设置,深化教学改革,落实支持职业技术学院和公共培训机构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
13.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推进人才管理体制和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使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等机制创新,继续落实好《人才培养引进管理暂行办法》,抓紧完善配套实施细则,吸引更多阿拉善籍高学历人才回家乡工作和外来人才带项目到阿拉善投资创业。建立人才考评机制,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实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和聘用制度。
四、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统筹推进城乡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14.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坚持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基层党建一项经常性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结合全盟“十二五”规划实施、党委换届工作、庆祝建党91周年活动,认真搞好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带动、分级分类指导和激发党员内生动力研究,丰富活动内容,拓展领域,提高实效,探索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征求意见、提出事项、组织审议、党员认领、公示建档等程序,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进行新一轮公开承诺,按照“组织践诺、督查落实、通报销号、总结成效”步骤,切实抓好践行承诺。
加强对工青妇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和协调,形成推进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的整体合力。以纪念建党91周年为契机,组织巡回宣讲、理论研讨、大型征文和红歌演唱会,搞好宣传教育活动。
集中开展一次老党员、优秀党员、困难党员的走访慰问活动。开展以“北疆基层党建长廊一先锋杯”为主题的评选表彰活动,表彰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15.切实抓好农牧区和街道社区两个领域的党建工作。在农牧区开展“党支部活力赛”活动,大力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嘎查村级民主自治机制。抓好职能转变的“双服务”试点工作,在三旗各选择一个苏木镇,进行“服务型”苏术镇党委政府和“服务型”苏木镇干部试点工作。
进一步深化以“五边战略”为主要内容的“北疆基层党建长廊”建设活动。
进一步转变街道社区服务方式,做好服务群众工作,加大辖区内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覆盖面,统筹党组织资源,形成条块结合、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良好机制。
16.重点抓好党组织带头人和党员两个队伍建设。农村牧区要在落实“三有”基础上着重加强“定责”的工作,街道社区要以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为重点,建立健全培养、选拔和管理机制。全面推行嘎查社区党组织书记在旗委组织部门备案制度。拓宽嘎查、社区党组织书记来源,苏木镇(园区)按照1:2的比例建立后备库。认真落实党员教育培训规划,用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推进党员教育培训基地和党员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帮助在艰苦环境中工作的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解决实际困难。
加大在工人、农牧民、高技能人才和青年中发展党员力度,优化党员年龄和文化结构。
17.完善基层党建责任和基础保障两个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旗(区)、苏木镇(街道)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认真总结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一周法的经验,切实加强专项述职、考核督查工作。
统筹城乡基层党建资源,积极推进区域化党建模式,充分发挥辖区内各类党组织的优势,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把人力、财力、物力更多地投到基层,努力夯实基层组织、壮大基层力量、整合基层资源,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工作,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加强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进一步提高活动场所发挥作用的质量和水平。
五、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积极发展党内民主
18.保障党员的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组织开展党员权利和义务教育,在教育和督促党员认真履行义务的同时,切实保障党员各项权利顺利行使和不受侵犯。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范围和渠道,丰富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完善党内情况通报、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党委新闻、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公示和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疏通和拓宽党内上请下达渠道。鼓励和保护党员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积极营造党内民主氛围。
19.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推行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明确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和形式,落实公开责任,提高基层党组织工作透明度。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的多种实现形式,总结推广党内事务听证会、民主恳谈会、党员议事会等制度。
探索建立党员信访举报受理、查核和反馈机制。继续推进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公推直选工作,积极推广基层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改善党代表大会代表结构,提高基层一线代表比例和代表选举差额比例。
20.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地方党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部门党组(党委)工作机制,健全党对企事业单位领导的体制机制。
推行和完善地方党委全委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健全和规范常委会向委员会全体会议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并接受监督的制度。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抓好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建立健全重大问题咨询、重大决策报告、决策失误改正和责任追究制度。
加强对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盟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纪律保障机制,确保政令畅通。
六、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着力加强党的作风建设
21.扎实做好党的群众工作。深入开展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教育,引导和帮助广大党员干部扎实做好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团结群众工作,不断提高群众工作本领,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等规定,坚决纠正脱离群众的不良风气。
以迎接全区第七次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的召开为契机,组织开展“树服务意识、创文明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主题实践活动,推动机关作风建设有新提高。
加强和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搭建群众诉求、举报、办理情况反馈、综合分析等快捷有效的信息网络平台,提高处理群众反映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改进领导同志考察调研接待工作。
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改进评议方式方法,将评议范围扩大到基层部门、站所。加强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推动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形成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合力。
22.弘扬求真务实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建立健全抓落实的责任制和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分解责任目标,制定具体方案,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保障,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制定出台《全盟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当行为问责办法》,坚决治理庸、懒、散等问题。巩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成果。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长效机制。
继续大力整治文风会风,切实精简文件和会议,改进领导同志活动报道,规范和改进会务接待。
继续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进一步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切实纠正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继续清理整顿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23.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开展对惠农惠牧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探索利用信息网络技术管理涉农涉牧资金办法,把监督管理和便民服务结合起来,建立落实惠农惠牧政策的长效机制。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它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切实解决在农村牧区土地和草场承包、流转、占补平衡等环节损害农牧民利益的问题,继续做好党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占用耕地清理工作。
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以及公路“三乱”问题。
七、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24.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新建盟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基地。大力推进具有地区、部门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抓好全盟首批“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命名工作。
加强对反腐倡廉舆论特别是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掌握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主动权,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制定出台我盟各地区各部门执行“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办法,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抓好自治区纪委《加强对旗县(市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有效规范旗(区)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年内适时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专项检查。
25.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开发、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刑事处罚、经济处罚和资格处罚力度。严肃查处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案件。
改进信访举报工作,不断加大信访监督工作力度。加大上级交办件的办结力度,注意核查新闻媒体和网络舆情反映的案件线索。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规范办案程序,加强办案队伍建设,加强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案件查处的协作配合。加强案件审理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
26.促进源头治腐工作不断深入。进一步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盟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公大厅建设步伐,建立健全以电子监察、信息公开、集中审批和便民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服务平台,推行“一站式”办公。
继续清理、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制定出台《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管理办法》,促进企业信息公开和诚信建设。
出台《关于进一步理顺我盟招投标工作管理体制的意见》,推进招投标管理改革,建立统一有效的管理体制,组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继续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谋取私利、索贿受贿等行为,严肃查处违规审批项目、调整规划以及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
深入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积极探索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做法经验。加大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搞好责任分解和任务落实,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纪检委、组织部)
抓好中央《工作规划》、自治区《实施办法》、阿盟《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确保2012年建成惩防体系基本框架的目标。
年内适时开展一次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检查验收工作,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领导干部要实施问责。
八、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切实提高党组织管党治党水平
27.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的党建工作格局。督促各级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班子成员具体责任,形成抓党建整体合力。建立健全抓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制度,各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要听取分管领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抓基层党建工作专项汇报。充分发挥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工作推动。
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党建工作和其他业务工作统一考核、综合评价的措施和办法。
28.建设高素质党务工作者队伍。加强党务部门自身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拓宽基层党务工作者的来源和渠道,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配备,保证数量相对稳定,切实改变一些基层单位特别是农村牧区和街道社区党务工作者数量偏少、年龄偏大、学历偏低、后继乏人的状况。
认真落实党务干部培训、交流和岗位锻炼制度,建设高素质党务干部队伍。建立健全财政支持和经费保障机制,为党组织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29.加强党建调查研究和理论创新。围绕党的建设服务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围绕党建工作中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围绕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调查研究。在系统掌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加强分类指导,抓好一批党建工作先进典型,推进党建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形成党建工作长效机制。
30.抓好党建工作任务落实。承担党建重点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逐一抓好落实。牵头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切实负起责任,组织协调参与单位共同完成好承担任务。要进一步健全党建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报告党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经验、新举措,每月向盟委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报送材料和信息不少于1次。年终将全年党建工作完成情况形成总结报告,上报盟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督查组、秘书组。年内,盟委党建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中共委员会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12年工作要点》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十一次全委会议精神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