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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市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以认真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实际,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严格依法行政,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切实做好全系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努力使我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落实目标责任管理。
1、继续坚持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常议常抓,落实“一把手”对计划生育工作亲自抓,负总责的要求,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一票否决”制。
2、为了确保市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到实处,市工商局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高申其局长担任,副组长由胡文武、洪安邦、朱兴进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局,市局直属单位、各分局、科室、协会办负责人组成。
3、主要任务是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业主中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计生部门对申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流动育龄人口建立计划生育档案并向计生部门通报;做好对已发照的个体户雇佣的新增从业女性流动人口(18-49周岁),每月进行摸底登记、建档,每月底前及时按规定通报;做好计划生育药具市场和计划生育广告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建立人口相关信息定期交流制度。各单位要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来抓,年初认真安排部署,年中进行督查,年底要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考核,力求取得明显成效。
二、认真履行职责,全力配合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
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是政府赋予工商部门的重要职责。各单位要按照工商部门职能特点,找准工作的着眼点和立足点,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局面,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抓紧抓好。
1、市工商局主要协调本系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及时传达上级关于计划生育相关政策,安排工作督查,总结经验,开展信息交流,协调配合计划生育部门共同做好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内干部职工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各分局与相对责任人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服务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和考核办法,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协助计划生育部门做好计划生育宣传和服务工作,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全市工商系统得到较好地落实。
2、县局、市局直属单位、各分局切实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工作职责,认真安排辖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与相关责任人逐级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目标责任书,组织对辖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的督促和考核,做好干部职工教育、宣传和培训工作,做好对流动人口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婚育”情况登记监管工作,指导各工商所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以及流动人口和投资人进行“婚育”情况登记管理。
3、各工商所要认真履行职能,突出工作重点,积极落实对申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流动育龄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责。要把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落实到管理人员,结合“网格式”管理、日常市场巡查等办法,建立个体工商户及从业人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登记档案,掌握属地流动人口从事个体工商户计划生育情况的底数。及时通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到实处。
4、各级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市场开办方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监督与管理工作,指导市场开办方做好市场经营者的计划生育工作。市场开办方要在经营户中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与经营户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议书》,落实计划生育责任制,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检查、有评比。与同级计生部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联系制度,加强配合协作,切实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落实到每一位育龄人员,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的方法及要求
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各级工商部门要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切实做好工作。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加强宣传报道,营造群众参与、关爱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社会氛围,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工商机关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营造全民落实计生政策的舆论氛围,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严格登记管理。各单位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中,对违反计划生育国策的经营户要及时向当地计划生育部门通报情况,通过信息平台进行警示,要结合年检、验照以及市场巡查等措施,了解流动经营者婚育情况,并及时建立登记台帐。
三是落实考绩制度。各单位要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列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大督查和考核力度,落实各项奖惩制度,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序开展。要层层落实责任制,明确工商所长为第一责任人,因计划生育工作被“一票否决”的工商所,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开展不得力,在当地造成不良影响的的单位及个人,要扣除其相应的考核分数,并且不得参加当年度先进评比。
四是发挥协会作用。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配合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开展“关注母亲、关爱女孩、救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活动。制定有利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优先优惠政策,开展了上门办照、上门验照、法律咨询等便利服务。在开展评优评先活动中队实行计划生育户给予优先考虑。
五是加强信息沟通。加强与当地计划生育、卫生、公安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经营者,要积极配合计生部门开展说服教育工作或采取强制措施。依托工商登记管理信息平台,为计生等相关部门查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提供方便。配合计生和卫生部门为广大经营户提供计生药品和药具发放工作,督促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