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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生产加工环节监管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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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生产加工环节监管要点

一、总体思路

以督促落实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为主抓手,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五抓、五严、二推、四建”工作总体要求和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继续坚持2011年市局监管工作思路及有关工作措施,保持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故意、恶意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高压态势,着重加强对辖区食品企业诚信规范生产的帮扶和指导,做到抓得实、管得严、看得住、打得狠,促进全县食品生产企业规范、健康发展。

二、工作要点

努力实现“一抓、二建、三落实、四到位、五加强”。

(一)“一抓”:抓好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一是继续督促企业按照总局119号公告要求,加快建立完善各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记录。二是继续抓好企业法人履责述职等制度的落实,切实增强企业法人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质量意识。三是组织企业沟通交流,适时组织对诚信规范优秀企业进行现场观摩学习,以点带面,引导和推动全行业提升规范生产水平。

(二)“二建”

1、建立完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电子信息记录追溯系统。年内完成食用植物油、调味品、肉制品、罐头等生产企业的电子信息系统建立工作,逐步实现从物料进货、生产过程、产品检验至出厂销售等环节的全过程有效监管,实现产品来源可追溯、动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

2、建立完善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一是要按照市局制定的《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实施细则》,督促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并根据市局《诚信体系评价标准》对企业进行诚信评价。二是要建立健全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档案,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对发生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要降等级监管,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对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中累计有三次以上不良信用记录或一次以上重大不良记录的企业,要建议注销生产许可证。三是要严格落实企业法人失信约谈制度,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消除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等的企业,由质监部门对其法人进行约谈,要求其认真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三落实”

1、落实重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办要求。严厉打击使用非法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故意、恶意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排除质量安全隐患。加大吊销生产许可证和媒体曝光的力度,上报吊销一批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曝光一批有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企业和产品。

2、落实帮扶企业规范生产服务措施。一是要充分利用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回访等工作之机,认真倾听企业意见,了解企业需求,全力做好服务工作。对于产品存在问题的企业,主动为企业实施质量诊断,查找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意见,使企业能尽快改进毛病规范生产;帮助企业解决有关技术问题,督促企业不断整改完善,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二是制发行政许可提前告知书,提前告知临近到期需换证食品企业办证的具体事项,使其能在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6个月前提出书面换证申请,并尽可能地了解相关工作要求。三是与企业负责人开展面对面的座谈,了解企业发展现状,帮助企业建立规范化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纸质和电子台帐,增强品牌意识及安全意识,促进企业质量和管理水平上档升级。四是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及时与企业负责人进行沟通、交流,共同分析原因,督促企业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产品质量,严格落实各项整改措施。通过监管与帮扶相结合,提高监管的有效性,推动企业的规范发展,帮助企业做强做大。五是对发现的企业违法行为早提醒、早制止,为企业整改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实行跟踪服务,确保整改到位,把食品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落实食品生产企业实现规范化生产目标。在年底前我县在生产的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基本达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生产,均能经得起查,经得起看,经得起问。企业要定期按照省局《监督检查项目表》逐条进行自查和评估,自查企业资质变化、采购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食品出厂检验,不合格品处理、食品标识标注、食品销售台账记录、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等情况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整改,做到各类规章制度完善、相关记录健全、资料归档完备,并每季度将自查评估情况递交至我局。

(四)“四到位”

1、监督检查到位。一是要严格按照总局119号公告要求,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二是要严格按总局、省局和市局的程序和文书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杜绝不规范、程序不到位现象。三是在监督检查工作中一定要细致认真,讲究方法,不留死角,要善于查找企业存在的问题。四是要将企业化验室是否有效运行,能否正常开展工作作为今年的检点。检查企业是否开展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检验和产品出厂检验工作,是否做好了相关记录;检查企业化验室是否具有必备的、有效的检验设备和计量器具、化学试剂等;检查企业检验人员有无相关从业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培训记录,并进行现场检验能力考核,是否能提供检验人员聘书、合同、工资表等真实性证明材料;检查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检验记录、出厂检验报告的检验项目是否齐全,对照原辅材料入库记录、生产记录和生产加工产品的入库记录,抽查企业是否做到对每批原辅材料进行查验,是否对每批产品实施过程检验和出厂检验。五是对每家企业的每一个问题都要详细记录,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按要求做好后处理工作,对检验工作开展不到位的要从严查处,未经查验合格的原辅材料不得投入生产,未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厂销售。

2、督查督导到位。一是要采取多种督查形式,把重点行业督查、专项工作督查、阶段任务督查等有机结合,灵活运用,提升督查效果。二是加强督查发现问题和督办案件跟踪问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一抓到底,对每一个案件均跟踪整改到位、处理到位后方予以销号。三是狠抓督查通报,对工作先进、成效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点名批评,对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四是实施监管责任人约谈制度,督促监管工作人员各项任务举措有效落实到位。

3、教育培训到位。一是根据市局制定的教育培训计划,加大对我县食品从业人员及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企业法人的主体责任意识、质量管理人员的食品质量安全控制能力、检验人员的检验技能和生产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基层监管人员的业务实战能力、审查员的现场核查能力、观察员的现场把关能力和检验机构检验人员的法律责任意识。二是要督促指导企业制定内部培训计划,针对各自薄弱环节进行重点培训,同时建立相应的培训档案,要确保每人每年接受至少40小时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4、宣传造势到位。一是要进一步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常识的宣传力度,增强食品生产加工从业者和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扬“红榜”名单企业和产品,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及时曝光“黑榜”名单企业及产品,提高消费者的消费警觉。三是要继续深入开展“质检邀您看企业,食品安全大家行”活动,邀请人大、政协、消费者代表现场观摩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代表们深入了解食品生产企业的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贮存、销售等环节,真实直观地见证食品生产全过程,普及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食品安全监管舆论氛围。四是要至少每半年向县委、县政府书面汇报一次,将法律法规调整的内容、质监部门实际情况以及工作建议等汇报清楚,尽快解决食品生产监管经费问题。

(五)“五加强”

1、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做到一把手直接主管食品安全工作,并经常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经常过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每月亲临一线带队检查食品企业两天以上,检查企业数不少于4家。并严格按照省局《意见》,切实做到领导和组织到位、人员和投入到位、部署和措施到位、指导和奖惩到位。

2、加强制度建设。要在巩固完善原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建立健全《问题食品生产企业法人约谈制度》、《食品风险监测预警制度》、《食品安全质量分析会议制度》等,并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实施,逐步建立起食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3、加强风险分析防范。一是要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调研,深入农贸市场、超市、社区、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经常关注各类新闻媒体报道的食品安全问题,对群众关心关注的食品安全难点、热点问题深入调研,了解和掌握当前食品安全现状与存在的主要问题。二是要提高对关注度高、我县特色产品、高风险食品和重要节日、重大活动、会议期间热销食品的卫生指标、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等重点项目专项抽查频次,及时发现并跟踪企业的食品质量状况。三是要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情况分析,认真查找关键点和潜在风险,研究提出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四是要认真总结风险分析情况及专项整治成果,形成食品安全分析报告,提出符合我县实际、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对策措施,为政府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

4、加强重点行业整治。根据企业生产特点,分季节、分行业进行整治和规范。今年选择几个区域性较强、问题易发的食品种类产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规范几个行业,逐步扩大行业规范履盖面。

5、加强市场准入规范。一是加大获证食品企业市场退出力度。对企业存在的一般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整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停产整改,逾期仍整改不到位的上报注销生产许可证;对严重问题责令停产整改,整改验收不合格的上报注销生产许可证;对故意造假、恶意违规的,立即上报吊销生产许可证。二是严格期满换证和年度报告审查工作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以办理。三是继续以标准为抓手规范食品生产小作坊的生产加工行为,对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又未制定企业标准并报省卫生厅备案,且生产条件较差的小作坊,要依法报当地人民政府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