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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了新的重大战略部署,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根据中央和省上的安排,结合实际,2013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六五”普法规划和县人大常委会“六五”普法决议,以创建法治县为总抓手,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扎实有效开展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大力推进平安、法治、和谐建设,促进全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绿色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此,提出2013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如下:
一、立足法治建设,加大法治创建力度,促进全县各项工作法治化
1、深化地方依法治理,扎实推进法治县、法治乡镇创建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关于“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法治的意见》,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及时作出《关于创建法治县城、建设法治的决议》,切实抓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经济法治建设、社会法治建设、健全法治监督体系等九大创建工作。进一步强化乡(镇)和县直单位的工作责任,制定出台《法治建设县直单位考评办法》,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年度考评,考评结果按规定纳入县委、县政府目标管理。精心做好首批省级法治县验收迎检工作,力争我县成为首批省级法治县。大力推进法治乡(镇)创建工作,适时启动市级法治乡(镇)验收命名工作。
2、深化行业依法治理,深入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机关”、“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推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党委、人大、政协机关,带头学法用法,严格依法办事,不断提高全县法治化管理水平。
3、深化基层依法治理,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诚信守法示范企业、依法治校示范校等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基层组织基层单位依法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各乡(镇)年底要认真组织开展一次“遵纪守法示范户”评选活动。县上将组织开展第五批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第二批市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首批市级诚信守法示范企业验收命名工作。
二、突出普法教育重点内容,增强重点对象普法实效
4、强化对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全面理解把握党的十八大对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刻领会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对法制建设提出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统揽、指导、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不断提高依法治县和法治建设水平。
5、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重点学习宣传《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学习宣传宪法的重要意义,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和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性,让宪法家喻户晓,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6、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我县的实际,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发展、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国家最新颁布和及时修订的法律法规。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主体部门和责任部门,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组织群众学习加强社会宣传,增强公民的法律素养和用法能力,强化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和严格执行,为我县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7、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的新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组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精神,着力强化党委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党校领导干部培训学法、领导干部任前考法、机关单位定期集中学法等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举措;坚持把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重点在德、能、勤、廉四个部分中予以体现;创新学法方式,组织党员干部进入《市党员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积极推广全国普法办研发的《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建立和落实领导干部、公务员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相关制度。年底组织开展公务员学法考试。
8、突出抓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结合不同年龄阶段青少年的特点,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学法用法活动;坚持中小学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坚持法制教育课与第二课堂法制教育活动相结合,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作用,建设和用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结合学校实际和学生特点,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实际效果。
9、加强对重点普法对象的分类指导。根据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居民等重点对象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指导,注重总结各类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验,及时宣传推广典型,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办法,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全面有效开展。
三、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10、认真组织策划。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全国普法办和省上的统一部署,围绕全县大局,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制定活动方案,设计有特色、有针对性的载体,丰富内容,创新途径,努力提升主题活动效果。
11、推进主题活动深入基层。要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广泛发动和组织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普法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志愿者,深入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开展形式多样、实用性强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不断丰富“法律六进”内容,拓展新领域,积极开展法律进社会组织、进院落农户、进集贸市场、进公共场所、进建筑工地、进寺观教堂、进网络等活动。要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和行之有效的宣传手段,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延伸,促进“法制宣传进万家”,使主题活动更好地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
12、建立健全“法律六进”工作制度。结合主题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规范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内容、途径和方式,加强对“法律六进”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13、搞好《市“六五”普法学习读本》征订发行工作。
该《读本》是市、县指定的普法学习必备书,是进行“六五”普法教育的唯一教材。各乡(镇)各部门要做到领导干部、公务员人手一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人手一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人手一册,农村、社区基层干部和普法宣讲员人手一册。县政法机关、总工会、教体局、国税局、地税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交运局、环保局、国土局、粮食局、人社局、人口计生局、住建局、房管局等部门,要作为本部门“送法下乡”的重要资料购买。
14、做好经验总结推广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开展主题活动的经验做法,发现和宣扬先进典型,采取召开交流会、推进会或媒体、简报宣传等方式加以推广,不断提高“法律六进”活动水平和实效。
四、加强普法载体阵地建设,逐步繁荣法治文化
15、着力办好媒体普法节(栏)目。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移动通讯等大众媒体在普法中的重要作用,精心指导办好《日报·专刊》法制专版,“法治”、“法制简讯”、“连线律师”等法治栏目;继续全力办好县电视台“法治中国”、“以案说法”、电台“法律之声”、“百姓说法”等法治节目。要进一步加强“普法依法治理qq群”建设和“新农通”法制宣传短信编送;要办好在县电台开办的“法制片语”节目,县直行政执法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结合“六五”普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严格执法工作实际,在电台上向社会作出承诺或表态性讲话,以增强和提高执法部门在社会的影响力。媒体普法节(栏)目都要在贴近性、地源性和教育性、生动性再下功夫,提升收视收听率,倾力打造法治文化精品;大力挖掘和整合广播电视村村通资源优势,利用乡(镇)、村(社区)广播站(室)开设法治节目加强农村普法,各乡(镇)广播站法治节目开办率要达到100%,村(社区)广播室法治节目开办率要达到60%以上;继续办好政府、部门网站的普法栏目,大力宣传我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成就和经验,宣传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相关部门、单位开办的微博、手机短信等平台,要充实法制宣传内容。
16、加强普法阵地建设。积极推进法治宣传专栏、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文化长廊等普法窗口场所建设;进一步整合城乡公共文化场所如图书馆、文化场馆、农村社区图书室等的资源优势,设立法制宣传教育专区、专角,使其成为传播法治文化的重要阵地;县教体局要组织学习蓬溪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经验,指导建成2-3个有较大规模、有丰富内容、有实际作用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进一步加大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楼宇视频、公交移动视频、出租车电子显示屏等的法制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各单位建设法制宣传阵地的责任,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普法阵地建设,不断拓展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平台。
17、认真组织开展重要时段、节点的法制宣传活动。在综治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日、“6.26”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特定日期和春节、“两会”等敏感时期,以及法律法规周年纪念日等,相关部门要牵头组织、集中开展相关主题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声势、影响和效果。
18、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要把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和运用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努力创作出具有较高艺术价值、体现法治精神和时代精神、为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要通过组织开展法治文化作品有奖征集活动等方式,调动各方面人士和广大群众参与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的积极性。要注重将法治文化与机关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等紧密融合,打造一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10月底前各乡(镇)要推荐1-2个优秀法制文娱节目,要积极组织参加全省法制文艺汇演。要给优秀法制文娱团体授牌。县司法局等单位要继续做好“法制电影”下乡活动。
五、认真组织中期督查,促进“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
19、科学制定督查方案。按照中央“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关于开展中期督查的要求,全国普法办将统一部署和组织开展督查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上级安排,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制定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标准、步骤及办法,并做好动员发动工作,使中期督查真正达到肯定成绩、查找问题、增添措施、推动工作的目的。
20、扎实开展自查和督查。各乡(镇)各部门要从6月份开始,对本地本部门“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自查,及时查漏补缺。7月份,县上将组织开展对乡镇和县直单位的督查工作。8-10月份,认真做好省、市上对我县督查的迎检工作。
21、做好“六五”普法中期总结表彰。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要于6月底以前对本地本部门“六五”普法中期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在自查总结和全县抽查的基础上,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将对全县“六五”普法中期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县人大常委会将对全县“六五”普法中期实施情况进行审议,以推动“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更加全面、深入、有效地实施。
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落实工作保障机制
22、健全领导和办事机构。各乡(镇)各单位要根据近年换届后人事变动的新情况,按照“六五”普法的新要求,及时调整依法治理领导机构成员,充实办事机构人员,主要领导要纳入议事日程,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办事机构要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解决相应的职级待遇,为法治创建和“六五”普法顺利推进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23、强化职能作用的发挥。各乡(镇)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要进一步健全制度,明确职责,充分发挥对法治创建和“六五”普法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指挥和组织、指导、检查、督促的职能作用,县直各口牵头单位和各系统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协调、指导督促的作用,不断增强各乡(镇)各单位的责任感使命感,调动各地各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24、加强普法队伍建设。着力加强专职普法工作者、法制副校长、普法讲师团成员、法制宣讲员、普法志愿者、法制新闻工作者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社区法制副主任队伍,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各类普法工作人员宣讲法制,推进法治的能力和水平,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年内要组织参加市上举办的普法骨干培训。
25、强化经费保障和目标管理。各乡(镇)各单位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六五”普法规划要求,按标准将普法经费纳入本地财政预算,或纳入本单位工作经费实报实销,使法治创建和“六五”普法工作有经费保障。要根据法治县创建《意见》和“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加强对乡(镇)和县直单位开展法治创建和“六五”普法工作的目标管理,明确标准,严格考评,逗硬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26、加强理论调研和工作指导。要组织法律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深入学习研究党的十八大对法制建设新要求的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研究新形势下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县、依法治国的新思路、新措施、新办法,研究法治创建和普法工作如何更好地服务我县各项事业,力求多出成果,为提高工作针对性实效性提供理论支撑。要及时总结推广各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学习交流和指导,保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蓬勃生机与活力,推动各级各单位工作不断上水平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