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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察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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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察工作要点

一、围绕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监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1、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省委十项规定,以及市委“十七个一律”、市级机关“十一个一律”、区委“十八个一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常态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突出重要时期、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部门,组织专项检查和明查暗访,督查结果及时进行内部通报,督促各部门单位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防松懈、防变异、防反弹,不断巩固和扩大成果。

2、着力推动解决突出问题。严查违反会所整治“五个一律”和会所整改“四个一律、三个不得”以及到风景名胜区开会、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坚决纠正和处理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

3、开展“反浪费反奢侈”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配套制度规定,建立健全反对铺张浪费工作信息沟通、跟踪督查、执纪问责机制,切实强化对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监督。大力整治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行为,严肃治理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进一步精简会议活动,从严控制办公用房建设,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确保2014年度全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公务用车购置与运行费、会议费只减不增和各部门比上年有所下降。

4、督促推动政风行风建设。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政风政纪和廉洁自律教育。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履行政风行风建设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行风评议工作的领导,深化民主评议工作。督促政府机关和部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立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

5、严格实行问责追究。严肃查处和纠正政府机关及公务人员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打折扣、搞变通甚至弄虚作假、顶风违纪行为。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该纪律处分的纪律处分,该追究责任的追究责任,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处理,形成有力震慑,推动作风改进。

二、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6、严明行政纪律。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以及自行其是、工作不力等问题。加强对青奥会承办工作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廉洁风险点的有效管控。主动跟进全市“大干一百天、环境大扫除”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及时发现问题,主动整改,加强监督执纪,强化纪律保障。结合全区综合改革,深入开展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情况监督检查,督促进一步简政放权、规范权力、提高效能,严厉查处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中的违规行为。

7、强化对职能部门依法行政情况的监督。牢固树立“监督的再监督”理念,通过领导约谈、诫勉谈话、监察建议、责任追究等措施,督促政府部门强化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开展办案式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监察建议书》作用,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经常性监督检查工作,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切实加大问责力度,规范问责程序,强化问责结果运用。严肃查处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等方面存在的履职不力、监管缺失、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

8、开展“行政执法责任追究”专项行动。强化“执法的再执法”,重点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和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中的问题开展责任追究。从信访举报、媒体曝光事件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中,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还要追究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和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推动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坚持从严治政,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

9、加强案件查办工作。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违反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政府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等重点领域的腐败案件,着力解决教育、卫生、社保等领域的腐败问题。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制度,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10、增强办案效能。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建立线索全方位收集、一体化管理机制,深化案件标准化管理体系,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提升办案效率。改革和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完善工作机制,整合反腐资源,形成整体合力。

11、开展“深化查案治本功能促进源头治理”专项行动。对重大典型案件实行“一案双报告”制度,推动惩戒成果向预防机制转化。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发出《监察建议书》等形式,督促发案单位从制度层面深入剖析发案原因,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和改进措施,举一反三,完善制度,预防和减少腐败案件发生。

四、建立健全制约监督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12、严格制度预防工作。制定《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做好任务分解,落实责任主体,明确推进措施,强化督查考核,推动政府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任务落到实处。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专门制度,完善配套措施,提高制度建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3、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出台区管党政领导干部动态监督办法,建立“四维监督”、“四度测评”、“四种运用”全方位监督体系。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探索对“三重一大”事项实施决策程序监督的有效办法。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开展有针对性地抽查核实,严肃查处瞒报、不实报告等行为。加强审计监督,注重结果运用。

14、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深化“心廉心”品牌特色工作,成立“心廉心”宣讲团,就宣传内容广泛征求意见,实行“点题”送廉上门,充分挖掘明城墙的廉政文化资源,建成“心廉心”廉政文化广场,将廉政文化与历史文化、群众文化相结合,使廉政教育触动心灵,引发共鸣。加强“心廉心”网站、“勤廉”主题电子展建设,积极参与市纪委“钟山清风”政务微博以及玄武政务微博建设,利用好网络为反腐败工作传递正能量。提高教育实效,对各单位学习内容和学习时间提出刚性要求,开展廉政教育情况专项检查。

15、强化提醒预防。坚持抓小抓早,治病救人。利用“心廉心”工作坊、咖啡屋、微动漫、网站、QQ群、廉政短信平台等载体,做好对纪律的“宣传提醒”和“节前提醒”。加强与党员干部的谈心沟通,全面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扯袖子”。根据信访件查实情况、监督检查反映情况,强化对党员干部守纪的教育提醒。

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强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16、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正人先正己,纪监干部要带头纠正“四风”,优化作风,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要求中做先锋,当表率。深入开展委局机关“个十百千万”活动,进一步完善与街道(园区)、部门的沟通交流机制、工作回访机制、服务指导机制,全面推广街道纪检监察助理制度,切实帮助基层纪监组织解决实际困难。巩固非公企业纪律监督工作成果,发挥“园区大工委、企业小纪委”的职能作用,促进政企融合,深度服务。

17、深化机制创新。继续完善委局机关“板块化”运行机制,规范板块内部的工作流程,加强制度设计,固化工作程序,确保人员合理调配,形成科学高效的工作运转机制。探索建立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动态巡查机制。

18、强化内部管理。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对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强化纪律约束,教育引导监察干部牢记职责使命,勇于担当、真抓实干,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对泄露秘密、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19、提升履职能力。充分发挥基层纪监组织作用,加大对基层纪监干部的培训力度。建立干部学习台账,分批分次组织全员培训。开展“五个一”岗位练兵活动,完善干部轮岗、跨岗锻炼制度,选派部分干部到市纪委参与大要案查办,培养基层办案能手,为“突出主业”提供力量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