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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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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4年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为目标,牢牢把握服务发展和法治惠民两个方面,大胆实践探索,务实创新推进,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为全区深入实施“四五六”战略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夯实工作基础,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一)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部署。适时召开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对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行工作部署。各区镇、各部门领导班子要集体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加大推进力度,落实工作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建立法制科长(法制员)列席本单位工作会议制度,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健全各区镇法制员工作网络,加强业务指导和考评力度,深入推进区镇法治政府建设。优化网络测评内容和方式,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强化考核问题反馈和整改。

(二)加强和改进法律学习培训。认真落实政府及部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增强学法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认真落实政府拟任非人大任命的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制度、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培训制度。加强全区政府法制干部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继续落实《市法治政府建设2011—2015年规划》学历培训要求,至2015年底,全区45岁以下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50%达到法律大专以上水平。

(三)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宣传。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实施十周年为契机,定期刊发《政府法制》,大力宣传我区各单位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所取得的成功经验,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典型经验宣传推广的力度。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载体建设,确认、公布2014~2015年区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适时汇编并印发我区省、市、区三级示范单位的工作成果。

二、立足职能定位,持续优化行政管理方式

(一)优化行政服务运行体系。按照国务院、省、市要求,积极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减、转、放、免”工作,及时将政策“红利”转化为社会效益。加大对行政服务事项清理、调整力度,形成统一规范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机关内部管理服务三份事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杜绝并一律取消“红头文件”设定具有行政审批性质的事项和非法增设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加强对镇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和审批权限下放的指导协调工作,制定区、镇、村三级行政(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方案,进一步完善区、镇联动快速审批服务机制,在条件成熟的区镇,积极探索和试点推广经济发达镇综合改革行政服务模式。推进行政服务审批流程再造工程,构建并完善以“一表制”和“并联审批”为重点的新行政审批系统,设立区级证照库、项目库,加强审批数据与中国网有效对接和公开,配套完善公共资源交易运行系统。

(二)完善社会管理机制。进一步厘清政府权力边界,制定政府转移职能、承接政府职能的社会组织以及政府购买服务事项三个“目录清单”,研究加强政府职能转移后的监管举措。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出台《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规范工作事项进社区暂行办法》等相关配套文件。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支持和鼓励各类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实现社会管理共同治理。全面推广“一委一居一站一办”新型社区服务管理模式,大力推进区、镇、村三级社会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提高社会管理服务效能和质量。

(三)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继续加强重大政策、重大项目以及社会广泛关注和涉及民生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行“三公”预算公开试点基础上,所有预算单位都要进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为稳妥推进“三公”决算公开做好准备。借鉴政府部门决算公开试点经验,年内所有政府部门决算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积极推行行政执法投诉和执法结果公开制度。巩固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成果,努力实现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与行政服务中心事项办理、与部门核心业务、与行政绩效管理“三个融合”。

三、坚持服务导向,切实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一)严格制定程序。继续实施规范性文件立项审查机制,科学、合理安排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通过公开听取意见、调研座谈、听证、论证、公众意见采纳反馈等机制,进一步拓展公众参与制度建设的广度和深度,规范法律审查工作程序和审查内容,确保政令畅通,维护法制统一。

(二)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加大对各区镇、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实际报备率的核查力度,督促、指导制定机关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切实做到有件必备。规范制定说明,增加报备的规范率比重,通过备案严格制定程序,不断提升制定过程规范程度。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跟踪督查,对规范性文件报备情况适时进行检查通报,将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和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并加大考核分值。

(三)完善制度建设管理。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对全区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清理,修改和废止一批不符合改革精神、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为全区改革发展提供优良的制度保障。组织开展《市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等十三件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期满2年后评估工作,各区镇、各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应评尽评”的原则,全面开展对本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评估工作,切实提升制度建设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四、完善程序规范,不断深化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一)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各区镇、区政府工作部门要切实贯彻《市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不断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同时,各区镇、区政府工作部门要抓紧时间认真修订本地、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并对具体程序进行细化,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更具操作性。

(二)加强决策规范化建设。各区镇及区各行政管理部门要明确专门机构负责重大行政决策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有序进行。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网上公开运行系统,所有程序实行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便于各方广泛参与和社会公众监督。重大行政决策实行目录管理,区政府各部门要将需要区政府决策的重大事项上报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会同区发改、监察、财政、法制、风险评估管理等部门,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区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所有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都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各区镇、各部门要对重大决策实行目录化管理,确保重大行政决策规范运行。

(三)严格落实行政决策责任。重大决策事项实施过程中,实施单位应当采取专家评审、民意调查、绩效评估等形式,组织开展决策事项实施情况评估,提出对决策事项继续实施、调整或者停止实施的建议,并形成评估报告报区政府决策。各区镇每年至少选取2件、政府部门至少选取1件,直接关系民生、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实施期满2年的决策事项进行重点评估。严肃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对于违反决策权限和程序,导致重大决策失误和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依法追究责任。

五、深化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认真落实《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健全裁量权基准动态完善机制,加强网上监督检查,公平公正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进一步完善全程说理执法和当事人协助机制,深入推进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积极探索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指导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指导制度建设,运用政策引导、提示建议、劝告警示等制度进行规范监管。

(二)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灵活运用委托执法、联合执法、派驻执法等方式,推动热点、难点领域和区域执法体制创新。贯彻落实省编办、省法制办《关于规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综合执法工作的意见》(苏编办发〔2014〕1号),继续推进和规范盛泽镇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区级机关要加强对下放权力运作的指导、培训和监督,必要时派员充实盛泽镇的行政执法力量;盛泽镇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和有关配套制度,防止出现职能缺位和管理服务失范;编办、法制办要加强对开展综合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跟踪指导。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以行政执法机关自查和征求群众意见为主要途径,深入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疑难问题大排查,深入分析问题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提高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满意度。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城市管理等重点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情况以听取汇报、案卷抽查、委员评议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机制,严格按照省法制办制定的案卷评查标准进行评查,评查结果全区公布。加强对区镇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管理,着力提高区镇行政执法水平。

六、创新体制机制,合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一)全面推进行政调解。认真落实《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市行政调解工作考核和评估制度》等文件要求,加强行政调解机构和队伍建设,形成部门联动、专业参与、多方配合的行政调解工作格局。进一步规范行政调解文书制作,对行政调解案卷进行专项评查。探索设立“行政调解接待处理中心”,改善行政调解工作环境。加强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序对接,努力形成便捷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新机制。

(二)强化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受理中心、区镇行政复议收案窗口工作机制,优化办理程序。落实行政执法机关从事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人等制度。全面推行说理式行政复议决定书,有序推进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等工作,进一步强化行政复议案件卷宗规范管理。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和出席行政复议听证会,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听证会应达到100%。

(三)加强改进信访工作。推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积极运用群众路线理念推进信访工作,采取公开听证、民主恳谈、“两代表一委员参与”等方式化解各类信访问题。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信访工作,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加大信访突出问题解决力度,对进京非正常上访、集体访、重复访和赴省重复集体访,以及其他疑难复杂信访积案,进行集中排查梳理化解,严格落实领导包案职责,确保交办积案全部化解。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严肃追究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