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全县渔业安全工作要点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全县渔业安全工作要点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全县渔业安全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讲话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属地管理原则,以创建“平安渔业示范县”活动为载体,围绕“强基础、严管理、建制度”三项任务,依托“渔船安全检验、安全技能培训、渔业互助保险”三个抓手,提升“渔港监督管理、安全装备建设、隐患排查整治”三种能力,推动全县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实现渔民增收,渔区和谐,渔业兴旺。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有效地做好渔业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实现安全管理责任化,隐患排查常态化,渔港管理规范化,渔民教育培训普及化,渔业互助保险标准化,渔船检验专业化,信息平台服务社会化,争创省级“平安渔业示范县”,全面完成市主管部门和县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较大和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基础管理工作明显加强,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形成,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改善。

三、工作重点

(一)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渔业安全生产实行“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业主主体责任制度,层层签订渔业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各自责任。镇区相关部门、村居(协会)、涉渔企业或个人,要逐级签订责任状,落实管理责任;局属各单位也要签订责任状,把责任落实到人头,做到安全管理人人有责。要把宣传教育、编组编队生产、定人联船、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渔”和“浮子筏”监管等,列入镇、村责任状的重要内容。要突出涉渔企业、渔船安全自查责任,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做到责任落实全覆盖。

(二)扎实开展渔业安全检查、督查活动

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开展渔业安全检查、督查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渔船船主(船长)、涉渔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组织开展好安全自查工作。县局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督查和指导。二要周密部署专项行动。今年,要组织开展“打非治违”、“护渔2014”、海洋渔业专项整治等3次专项行动。要在春季、伏休、秋季等关键时段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三无”、“套牌”船舶、“浮子筏”生产等非法行为,治理超航区、超风级、超载航行作业,不按规定配备职务船员,不按时签证,故意关闭信息终端等违规行为;要在5月至10月期间组织开展“护渔2014”专项执法行动,要将规范渔船管理、维护正常作业秩序、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作为工作目标,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将“浮子筏”、外地生产的本籍渔船和外籍驻港渔船纳入今年海洋渔业专项整治的重点,进行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由渔政部门牵头,相关镇区紧密配合。三要明确工作责任。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和落实检查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订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

(三)深入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

各镇区相关部门和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印发2014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射政发[2014])2号文件要求,认真对照创建任务分解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创建活动要形式多样,专项行动要重点突出,日常管理要有序展开。要明确专人负责创建活动协调、指导工作。各项制度要上墙公示,船东船长和渔民培训要有记录。各项活动要留存图片、影像资料,并及时报送县创建“平安渔业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深化渔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各单位要制订并实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每月要向县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隐患排查月报表,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一一登记,建立档案,跟踪督办,逐项整改销号,整改不合格的渔船,决不允许出海作业。

(五)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围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深入开展好安全生产咨询日、警示教育周等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教育和“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充分利用平面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户外宣传栏等各种载体,加大对“打非治违”、护渔行动、专项整治的宣传力度,营造安全氛围。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注重渔民安全生产操作和安全技能方面的培训。镇区相关部门要集中开展教育培训,要利用重大事故的惨重教训,进行警示教育;渔政部门要将渔民海上应急避险、自救与互救等内容编入教材,利用渔民空闲时间,办班培训。2014年计划举办各类培训12期,培训渔民3000人以上。

(六)强化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各镇区相关部门和局属各单位要对照县总体《预案》要求和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完善部门应急预案,提高我县渔业生产海上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和救助效果。各镇区相关部门要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要将编组内自救互救作为演练的重要内容,重视演练每个环节,提高渔民的参与度,保证演练效果。渔政部门要建立渔政船应急备航制度,落实应急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积极开展抢险救助,努力减少渔民生命财产损失。

(七)切实抓好特殊时段的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要针对渔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主要渔汛、恶劣天气期间,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明确检查范围、突出检点和落实整改措施。要对责任落实、渔船安全设备配备、渔船证件、适航状态、船员持证、渔船签证、编组编队等要进行重点检查,要将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采取自查、互查、检查、督查等多种方式,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在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八)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要对照《县2014年度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和责任状的要求,切实做好渔业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对年度考核不合格和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实行问责,追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渔船和涉渔企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