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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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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要点

一、突出质量引领经济转型升级1个中心

1、深入推进质量强县工作。围绕转方式、调结构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县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实施质量强县战略的意见》,充分发挥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健全质量工作机制,深入推动质量强县工作。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多种方式加强舆论导向,营造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良好质量发展氛围。继续推进省、市长质量奖和优质产品生产基地的培育创建活动,引导更多的企业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2.大力开展名牌产品和服务名牌的培育和争创工作。积极推进名牌战略实施,加大在标准、质量、认证等方面服务企业的力度,夯实品牌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力争完成各级下达的品牌争创目标任务。发挥品牌引领带动作用,服务全县经济“二次创业”。

3.加强宏观质量管理工作。强化企业质量主体作用,严格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引导企业主动向社会公开产品质量状况并做出质量承诺。继续做好质量管理宣传、培训工作。推动大中型企业率先设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做好全县“质量月”活动组织工作。

二、强化特种设备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2个监管

(一)继续抓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4、贯彻落实法规要求,加强普法宣传。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加强学习培训;加强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培训教育,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用法的良好氛围,把法律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要求落实到位。

宣传普及《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目录》等法律法规知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

5、落实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彻《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督促引导企业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实现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推行公开安全承诺制度,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气瓶充装单位和涉及公共安全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促进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

6、开展2015年度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在四年来隐患排查集中行动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排查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依法监督企业落实隐患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和防控措施,保证隐患整改到位,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7、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程序,充分发挥金质网等动态监管系统的作用,加强生产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厉追责“四个一律”。

8、加强部门联动。梳理分析与政府相关部门在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方面的结合点,加强与安监、公安、交通、教育等相关部门和镇办的沟通协调,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监管手段,不断提升监管效果。

9、严格实施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贯彻落实《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有关规定要求,以风险管控为首要任务和核心目标,按照规定的检查方式与程序,开展好各项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探索建立日常监督检查与安全大检查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10、突出重点环节、重点行业领域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突出对电梯、气瓶、冶金起重机、电站锅炉、压力容器等重点监控设备和学校、医院、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设备的安全监察,开展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危化品生产企业和涉氨涉煤气企业的专项检查、重点监控设备专项检查等专项整治活动,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保持安全形势平稳。

11、开展特种设备使用超期未检专项治理。督促使用单位严格落实法定的安全责任,专项治理特种设备使用超期未检问题,消除事故隐患;探索建立特种设备使用超期未检设备治理工作制度,构建长效工作机制。

12、落实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对投诉举报、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闭环管理,建立隐患台账,落实整改责任人,跟踪督查隐患整改情况,直至完成隐患整改,保证隐患及时处置率达到100%,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政府报告。

13、实施约谈制度和黑名单制度。依据约谈制度,对在生产活动中存在严重问题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法人代表和相关责任人实施约谈,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依据黑名单制度,对适用黑名单制度的企业纳入黑名单进行监督和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

14、定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分析。通过执法检查、社会舆情、投诉举报等风险监测渠道,定期分析我县特种设备安全状况,认真研究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交流,发现和消除隐患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风险点,确保履职履责到位。

15、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按照新的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及时修订《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预案》,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从实战出发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督促企业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健全应急措施和装备,配齐应急人员,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企业应对突发事件和特种设备事故的能力。

(二)扎实做好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16、进一步落实工业产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产品质量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企业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按照省局改革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审查制度为年度自查报告公示制度的要求,企业对年度自查报告公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逐步推广至全部工业产品生产企业。按照企业公示的信息情况对企业进行抽查,对不按规定公示信息或公示信息不真实的,依法进行处理并列入异常企业名单。和区域内重点企业签订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

17、建立完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体系,加强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一是积极拓展舆情监测、消费者质量投诉等信息采集渠道,积极做好辖区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的收集、评估、分析和通报等工作。二是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消除风险隐患,努力实现质量安全风险的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避免出现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三是强化重点产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置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18、强化重点产品质量监督,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按照省市局重点监督产品目录,围绕日用消费、人身安全、产业聚集、县域经济发展重点等,明确辖区内重点监督的产品及生产企业,运用分类监管划分为不同的类别,将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的产品、强制性认证管理的产品、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以及曾有其它质量违法行为的企业列为重点企业实施重点监督。二是制定重点产品监督抽查计划报县政府审批,根据审批及经费拨付情况实施我县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三是加强对辖区内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企业质量档案,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强制性认证获证企业、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证后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行为,完善巡查回访记录,检查情况及时录入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系统。四是完成各级监督抽查不合格后处理工作,按照总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要求,督促企业分析不合格产生的原因,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并及时提交复查申请,复查合格之后才能够正式恢复生产,通过一系列措施的实施,切实保障我县的产品质量安全。

19、抓好涉及民生安全的重点产品、重点区域的执法打假工作。一是按照各级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质检利剑行动的总体部署,重点针对农资、建材、儿童玩具、汽车及零部件、日用消费品等产品开展专项执法打假行动,加大执法打假力度,严查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及时进行部署,及时开展检查,确保各项专项打假行动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对重点区域的执法打假力度,严防出现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三是做好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完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主体、范围、程序,及时有效的进行信息公开。

20、加强12365质监热线建设,畅通打假维权渠道。按照《滨州市质监局关于调整完善12365质监热线运行机制的紧急通知》要求,完善质监局12365举报处置中心建设方案报批,建立完善质监局12365举报处置中心,加强对12365中心主任和坐席员培训,通过媒体和网络加强对12365质监热线的宣传,使12365质监热线家喻户晓,真正成为县质监局和广大消费者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三、推动由重事前审批向重事中事后监管、由重微观质量管理向重宏观质量管理、由重监管向重服务3个转变

21、推动由重事前审批向重事中事后监管、由重微观质量管理向重宏观质量管理、由重监管向重服务3个转变。一是适应质监管理体制调整的新形势,更加注重宏观管理和指导,强化质量管理,提升质量工作整体水平;二是按照“三定方案”的要求,加强新的质监监管体制、机制、制度建设,推动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促进依法行政。强化内部融合和部门协调,建立与工商、经信、安监、公安、纪检、监察、媒体、社会、地方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协同以及部门联合执法、联合办案、联合问责和案件移交机制。三是更加注重服务,加强行政许可服务窗口建设。认真做好组织机构代码办理和商品条码服务管理工作,做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注册、变更、注销等服务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负担,服务企业发展。依据《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窗口服务质量,积极争创“红旗窗口”、“服务先进单位”和“服务明星”。

四、夯实计量、标准、认证认可、计量检测4大基础

22、扎实做好计量工作。一是加强能源计量监督检查,为我县节能减排工作提供计量保障。配合市计量科组织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完成重点耗能企业现场审查工作;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信息平台》建设及应用。二是深化民生计量工作,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与县建设局、电业局等部门的协调,强化“民用四表”首检,加大电表抽查力度,并争取政府财政资金支持。围绕电子计价秤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计量器具,继续做好全县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工作,加大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开展“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双十工程。积极组织开展世界计量日主题宣传活动。三是进一步强化法制计量工作。对国家重点管理的计量器具开展全面的普查工作,进一步加强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加油机、衡器、出租车计价器、医用计量器具等的强制检定工作。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做好监督抽查工作。确保定量包装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行政执法等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

23、稳步推动标准化工作。组织优势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化活动。加大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创造标准化工作的良好局面。深入开展工业标准化工作,推动开展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活动。强化服务标准化工作,努力推动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积极开展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做好企业产品标准备案、企业产品标准登记、采标等日常工作。

24、提高认证工作有效性。完善认证监督体系。加大认证宣传推广力度,强化对自愿性认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及资质认定实验室的监管,开展好各类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做好企业认证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提升企业认证管理人员的水平,提高企业认证的有效性。加大机动车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按照质监局关于做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标准变更有关工作的通知(鲁质监认发〔2015〕10号)等文件要求,开展机动车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25、抓好计量检测能力建设。一是做好电梯检验项目的立项工作。进一步做好迎接现场核查的前期准备工作,争取一次性通过审核,获得核准证书。二是加强计量基础能力建设。做好13项计量标准的到期复审换证工作和标准器到期检定及日常维护工作。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装置、灌装机等五项计量标准到期复审换证,医用超声源检定装置、水表检定装置等八项计量标准到期复审换证。

五、抓好党的建设、队伍建设、法治建设、制度建设、廉政建设5个保障

26、抓好党建工作和工青妇工作。一是落实党组和党支部党建工作第一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完成党支部、工会、团支部、妇委会换届工作,发挥好组织作用。

27、改进工作作风,狠抓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中纪委五中全会精神和各级廉政会议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不搞形式主义,狠抓工作落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效能效率。二是扎实开展“工作不落实整治年”活动。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责任追究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层级管理,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开展廉政教育,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夯实廉政建设思想基础,抓好廉政风险防范。五是加大明察暗访和督查力度,重点放在制度落实、工作效率、行风建设等方面;严格执行“十不准”、“五公开”等工作纪律,确保不发生违法违纪违规事件。五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健全完善民主评议、座谈、问卷调查等评价机制,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制定考核标准,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

28、加强队伍建设和组织人事工作。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及省、市、县系列会议精神,全面、准确理解会议精神的内容实质,扎实做好质监各项工作。加强法律法规及质量技术监督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规范执法人员行为,全面推行全过程依法行政,严格自由裁量权行使,坚决杜绝超越职权、滥用职权、随意处罚等违法行为。做好组织人事工作,加强与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的沟通协调,做好机构编制和人员统计、考核等相关组织人事工作。

29、抓好法治质监建设。一是按照上级部署,开展好“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依法行政、法制监督重点工作,努力实现执法水平、监督能力、队伍整体素质整体提升。二是深入推进执法责任制标准化工作,树立法治思维、法制意识,强化法制宣传,开展法制培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三是做好行政执法案件的审理、督办工作,严格案卷审核和档案管理。四是做好法律顾问的聘请工作,聘请有经验的法律专家指导法治质监建设。

30、抓好机关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强化机关内部管理,严格机关考勤、会议、公务接待、公车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制度的刚性约束力,严格工作纪律,严格外出请销假制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加强财务检查、审计监督和资产管理,科学编报预算,并严格执行。

31、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认真抓好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完成好《2015年度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承诺责任书》中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我局省级文明单位顺利通过复查验收。

32、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党务公开工作和信息宣传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党务公开工作,增加政务、党务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积极与宣传部门联系,着重对省、市长质量奖和名牌争创工作、党风廉政工作、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计量监督检查等重点工作进行宣传,为全局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