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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实施文化宣教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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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实施文化宣教计划

今年是集团公司实施发展战略第三阶段行动计划的第一年,也是集团公司的“争创年”。根据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的要求,按照集团公司年工作会议的部署,我们要学习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国大唐创先争优行动纲领,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今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建设阳光工程、完善具有大唐特点的惩防体系为主线,突出以加强监督检查、保证集团公司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为重点,聚焦阳光文化建设、廉洁风险防控、效能监察和查办案件项目,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创新、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落实,为集团公司做强做优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简称为:坚持一条主线,突出一个重点,聚焦四个项目,抓好三个落实。

(一)建设阳光工程,完善具有大唐特点的惩防体系

集团公司年工作会议了《中国大唐创先争优行动纲领》,提出了着力推进“阳光、绿色、快乐”三大工程的要求。建设阳光工程,就是要构建科学、严密、完整、有序的制度体系,让责权利按“五确认、一兑现”的程序在有效的监督下在线运行,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这也是集团公司惩防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企业决策、执行、监督、文化等各个环节,切实做到每项工作、每个领域都能用制度管事、管人。要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现科学的决策管理;要建立健全以责权利界定、流程优化、风险控制为主要内容的管理制度,实现高效的贯彻执行;要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实现有效的监督制约。各企业要加强对阳光工程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将阳光工程建设融入到企业整个管理和工作流程中,以具体项目为载体,以重点项目为着力点,用阳光理念进行思考、设计、运作和实施,实现源头阳光、过程阳光、结果阳光,让阳光洒满大唐每一个角落。

(二)加强监督检查,保证集团公司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是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首要任务。集团公司工作会议确定了“十二五”发展总体要求,提出了年的奋斗目标,要切实加强对落实会议精神的监督检查,保证集团公司工作会议提出的十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建立巡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符合集团公司特点的巡视工作制度,明确巡视工作程序和内容。加强对各企业的巡视工作,把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作为巡视的重点对象,把贯彻执行集团公司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作为巡视重点任务,抓住生产经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了解真实情况,发现突出问题,推动改进工作。

要按照总书记总书记提出的“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组织开展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级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情况,促进各企业不断完善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防范决策风险,提高决策水平。

(三)聚焦四个项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聚焦项目争精品,立足岗位创一流”是集团公司争创年的根本要求,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要以只争朝夕、创先争优的精神状态聚焦项目,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坚持以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把当前正在做的事情聚焦为项目,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1.阳光文化建设。建设阳光文化,就是要构筑以阳光理念、阳光心态、阳光形象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防线。随着阳光工程的不断推进,以阳光为核心的廉洁文化理念得到广泛认可。要建立阳光文化建设中心,把阳光文化纳入企业文化建设之中,加强阳光文化建设规划,大力开展阳光文化理念宣贯活动,使阳光文化蓬勃发展、落地生根。组织召开阳光文化建设经验交流会,培育阳光文化示范基地,不断推动阳光文化建设向深层次发展。深入学习贯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引导各级领导人员切实增强廉洁从业意识,严格遵守廉洁从业行为规范。坚持日常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继续组织好每年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

2.廉洁风险防控。防控廉洁风险,就是要构筑以确保企业经营安全、政治安全为工作目标的反腐倡廉制度防线。要建立廉洁风险防控中心,把全面风险管理理论和经验引入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开展廉洁风险防控的研究和探索,按照建立风险库、控制风险点、采取风险防控措施的工作流程,加强风险分析,查找岗位风险点,界定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管控措施。加强对腐败高危点的预警和防控,促进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加强对各级领导人员的从业监督,修订廉政谈话、廉政承诺、廉政评议、廉政档案、廉政报告制度,完善廉洁从业的考评机制。

3.开展效能监察。效能监察具有提高管理效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企业增加效益的重要作用。要围绕企业经营的难点、热点问题,积极开展效能监察,以监督促管理,以管理增效益,构筑权力运行的监督防线。要建立效能监察中心,结合企业实际对制约企业经营发展的管理项目进行立项,着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操作流程、岗位设置、规范运作等方面查找问题和不足,提出监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要充分发挥效能监察的查错纠偏和监督保障作用,做到开展一个项目,解决一类问题,规范一种工作,完善一项制度,提高监察效果。要加强效能监察后评估工作,以增加效益为导向、以规范行为为目的,全面提升工作水平。

继续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长效机制建设。深化招标监督工作,制订集团公司《物资采购招标监督管理办法》,完善监督工作内容和操作程序。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加强整改落实,推动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4.认真查办案件。查办案件是惩治腐败的有效手段,也是预防腐败的重要保障措施。要按照国资委纪委的要求,重点查办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商业贿赂案件、侵害职工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违反财经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案件,构筑惩处腐败行为的惩戒防线。要建立查办案件中心,探索案件管理新模式,统一调配办案力量,实行集中办案。加强办案指导和督办工作,健全案件逐级报告制度,搞好案件跟踪和统计工作。建立案件通报制度,认真剖析案件发生的原因,总结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的采取防范措施,切实发挥案件的警示作用。完善和落实查办案件责任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

(四)抓好三个落实,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纪检监察工作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特别是要根据集团公司“十二五”规划,转方式、调结构、强机制、增效益的新要求,大力强化责任保障、机制保障和组织保障,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责任明确、考核到位、追究有力。修订《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针对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等重点环节,明确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履责要求。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评价体系,制定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细化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加强检查和考核,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人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形成科学有效的评价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肃责任追究,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造成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手段追究责任。

2.积极创新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探索纪检监察组织融入公司治理结构的方法和途径,强化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加强权力制衡,防范企业领导人员决策失误、权力失控。建立纪检、监察、审计问题共享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的组织协调作用,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果。建立与国资委驻集团公司监事会的联系机制,加强与监事会的配合、沟通和协调。加强职工董事、职代会等民主管理和监督制度,强化全员业绩考核,建立健全职工违规处理、企业领导人员问责等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制度规范与科技手段相结合的有效方法,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保证制度的执行力。继续开展纪检监察基础工作的达标管理,按照“对标一流”的要求,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提升管理水平。

3.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加强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建设,落实《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实施意见》,企业凡设立党组的要设立纪检组,设立党委的要设立纪委,建立党总支、党支部的,委员中要有纪检委员。设置纪检监察部门,配齐配强纪检监察专职人员。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思想建设,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秉公执纪、依法办事、廉洁公正,着力完成“三宽、彼岸、跨越”行动计划。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建设,开展理论研讨和实践研究,深化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使其不断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要以建设学习型纪检监察组织为抓手,打造一支掌握和运用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的复合型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