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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局科学发展观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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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局科学发展观计划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环保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抓环保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必须抓环保”理念,紧扣“巩固创模成果、营造宜居环境”工作目标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主线,统筹处理环保与发展、监管与服务、质量与效率之间的关系,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为平台,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为抓手,全面巩固省模创建成果,紧紧围绕投资拉动战略,大力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与服务,不断完善“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联动、上下协作、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环保工作机制,全面服务“四个倾力打造”战略,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总量减排工作有序开展

2009年,我局始终坚持以工业污染源整治为着眼点,以推动项目限期治理为着力点,以加快总量减排工程建设为切入点,以监管既有重点减排项目运营为突破口,确保既有减排项目稳定运行,着力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有力推动了总量减排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是SO2减排工作稳步推进。攀钢6#烧结机、攀钢异地新建360M2烧结机、攀钢发电厂3套发电机组、攀煤能化股份公司11#、12#机组烟气脱硫系统已建成投运。攀钢(集团)3#、4#、5#烧结机脱硫治理项目开始启动,1#、2#烧结机开始拆除。恒弘、广川、一立、红发等重点脱硫项目已建成投运。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加快落后产能淘汰步伐,淘汰、关停攀青焦化、翰通焦化等16个不符合产业政策项目的工作进展顺利。

二是COD减排工作进展顺利。完成了攀钢冷轧废水回用、攀钢江0#、3#废水综合整治、攀钢集团钛业公司钛白粉厂废水回用、攀煤大宝鼎矿井废水治理、攀煤花山矿矿井废水治理等工业废水治理项目。通过创模工作的有力推动,米易县、盐边县污水处理厂和大渡口污水处理厂已经建成,小沙坝污水处理厂工程进展顺利。

三是限期治理项目完成良好。省政府下达的3家限期治理项目进展顺利,市金江冶金化工厂焙烧窑烟粉尘治理项目、重庆啤酒攀枝花有限公司锅炉烟尘、脱硫治理项目已于11月初全部完工并投入试运行,攀枝花钢企白马球团有限公司球团烟气脱硫项目已选定方案,即将动工建设。市政府下达的8个限期治理项目稳步推进。攀枝花钢企球团厂(荷花池)除尘卸灰装置二次扬尘治理、攀枝花市绿环工贸有限公司废水处理项目已通过验收,四川省卓越钒钛有限公司渣场规范化整治等5个项目已完成待验收,米易县中禾球团厂烟气脱硫治理项目可望在12月15日前完成。

二、强化效能,主动服务,投资拉动战略顺利推进

根据投资拉动战略的要求,我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妥善处理环保标准与发展水平、环境容量与发展速度的关系,切实强化项目审批服务。截止12月14日,市级审批建设项目97个,总投资37.89亿元,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率100%。共计完成环保竣工验收项目29个,“三同时”制度执行率100%。其中2009年全市57个重大工业产业化项目已完成环评审批项目42个,环评文件正在编制的项目9个,未实施项目6个。办结行政效能审批项目192件,其中工商营业执照环保审核177件、煤炭经营许可证环保审核4件、拆除闲置污染设施审批11件。在加快具体事项办理的同时,积极开展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着力完善提高行政效能的体制机制。

一是强化了行政效能建设。针对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性强、耗时较长、可能影响项目落地快上的问题,开通了项目环保服务绿色通道,对常规项目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比法定时限缩短20-50个工作日,对重点项目实行专人负责,缩短了审批时间,加快了项目进度。二是完善了项目服务机制。制定项目审批服务三级会议决策制度,促进项目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组建了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了专家会诊制度,为企业和项目提供了强有力的服务。三是实行了重点项目跟踪联系和服务制。对符合国家拉动内需重点投资方向、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满足环保准入条件的项目,实行环保服务专责制度,密切跟踪进度,及时解决难题,确保如期落地。四是积极沟通协调,促进项目审批。为加快项目审批,促进项目尽早落地建设,我局积极主动向省环保局汇报、沟通,取得省环保局的理解和支持,争取到部分应由省局审批的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的市级审批权,加快了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环保审批,保障了项目及早合法建设,积极推动了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的实施。

三、以人为本,服务民生,执法监管工作全面加强

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为抓手,以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为契机,以正确处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为出发点,着力在“科技化监管、制度化管理、社会化监督”三个方面求突破,不断提高执法监管水平。一是强化执法监管力度,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积极开展了贴近民生、饮用水保护、限期治理项目检查、重大环境违法行为整治后督察、在线监控系统检查、环保基础设施运行监管六大专项行动。2009年,共出动监察人员2602人次、检查企业1456家次,征收排污费5000余万元;其中查处典型环境违法行为2件,共处罚金40万元。二是强化环保监管的后督查,切实加强环境问题的整改。对存在环保问题的企业共下达了25份《限期整改决定书》,并督促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县(区)政府和县(区)环保局下达《监察意见的函》和《监察意见》共4份。全年纳入重点案件后督查的企业10家,涉及的相关环境问题全面整治到位。三是强化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制定了“环境信访回复、排污费稽查和移送案件办理考核办法”、“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重大案件后督察办法”、“钛白粉钒制品生产企业环保信用等级管理办法”、“钛白粉生产企业环境监管手册”等制度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执法工作。

四、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生态市建设工作有力推进

一是生态市建设规划完成编制。《攀枝花生态市建设规划》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确定了在2020年基本实现生态市建设的总体目标。《攀枝花生态市建设实施方案》和《攀枝花生态市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等生态市建设保障措施基本确定。全市三区两县生态建设规划全部通过专家评审,县(区)生态建设工作积极推进。二是农村环保工作有序开展。我市有两家畜禽养殖企业纳入省级限期整治。其中仁和区攀枝花市嘉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治理并通过环保验收。盐边县亚热带作物示范繁殖场新民分场已进入场地清理阶段。三是生态细胞建设成效显著。按照典型带动、循序渐进、以点带面的原则,积极开展文明生态村等生态细胞建设。全年共投入200万元资金实施了5个环境优美乡镇(其中有2个已获省级命名,其余3个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申报材料已报省环保局,等待省环保局组织验收)、17个文明村、260户生态家园建设任务。

五、认识到位,行动迅速,城乡环境治理成效显著

我局作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监督监测专项指挥部牵头单位,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按照“巩固创模成果、营造宜居环境”目标,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作为推动环保工作的平台和载体,抓住机遇、迅速行动,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紧紧围绕“落实一个规划、实现两个确保、实施三项整治、开展六项行动”的工作重点,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有效开展,促进了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截至12月13日,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9.6%。一是强化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新建米易、盐边两个污水处理厂现已投入试运行,全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5万吨/日。米易垃圾处理场建设按期建成投入使用。二是加强了城市饮用水源保护。根据我市现有饮用水源取水点实际情况,及时编制完成了新《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城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监督管理,截止11月,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确保了饮用水安全。三是加强了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完成了2008年度危险废物登记及2009年危险废物申报工作。全市危险废物登记企事业单位共计121家,涉及17类行业,共登记危险废物18种,通过加强管理,实现了全市危险废物零排放。攀西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环评审批工作全部完成,即将转入项目建设阶段。四是加强了核与辐射监督管理。经过全面排查,摸清了我市核与辐射设施现状。我市现有93家核技术应用单位,全部核发了《辐射安全许可证》,通过建立一厂一档管理台账、完善管理机制、加大现场监管力度、强化业务培训等各项措施,全面加强了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了我市核安全。五是认真抓好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编制了《2008攀枝花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年度报告》,攀枝花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得分95.59分,在全省城考排名第三。六是积极推进了环保模范城市群创建工作。攀枝花市已于2009年2月成功通过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的考核验收;米易县顺利通过了省级环保模范县的考核验收;盐边县通过了省级环保模范县的技术核查,率先成为全省唯一的环保模范城市群。

六、夯实基础,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有新进展

根据当前环保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和新任务,我局确定2009年为“环保制度建设年”,强化长效机制建设,不断推进了管理科学化和规范化。一是完善了执法监督制度。遵循“于法周严、遇事简便”的原则,规范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明确了环保行政处罚程序和环保重大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建立了环保行政执法回避制度、环保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环保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环保执法责任考评制度。二是积极探索环保社会参与机制。制定并落实了企业环保监督员制度,明确了市、县(区)分级管理办法,建立了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完善了企业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落实机制和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形成了重大案件后督查办法,健全了企业环境行为和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可核查机制。“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联动、上下协作、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环保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七、外树形象,内强素质,环保宣传教育成效明显

全年共计开展了5期环保法律法规培训班,培训1200余人次,进一步增强了企业法人、管理人员环保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为规范企业环境行为、加强企业污染治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奠定了基础。开展了7期执法专项业务培训班,培训执法监督人员500余人次,提高了执法人员业务能力。积极开展绿色创建工作,全年共创建5家绿色社区、获得四川省第二批绿色社区先进单位称号,10家绿色学校和绿色幼儿园中有4家获四川省第四批绿色学校创建先进单位称号。积极组织开展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2009环保世纪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环保好新闻评选、环保家庭评选、绿色环保亲近自然月等宣传活动。与此同时,在《中国环境报》、《环境教育》杂志、《四川环保网》、《四川新闻网》、《攀枝花环保网》、《四川经济日报》、《四川科技报》、《四川法制日报》刊发、刊登新闻通稿、新闻通讯类文章126篇(条),其中《震撼之后的飞跃?—攀枝花市委市政府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纪实》等系列文章,充分反映了我市在创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取得的重大成绩。

八、主题鲜明,特色突出,学习实践活动成效明显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安排部署,我局共2个支部、85名党员干部参加了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结合实际,以解放思想、创新思维为动力,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突出发展和为民两大主题为出发点,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维护群众环境权益、让群众满意为落脚点,全面开展了“做推动科学发展的排头兵、当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的前沿哨”主题实践活动,全面实现预期目标。

为巩固学习实践活动成果,我局还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为载体,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完善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通过制定《攀枝花市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若干规定》和《攀枝花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等制度办法,全面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提高了干部职工纪律意识、效能意识、自律意识。通过对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抓制度的执行落实,进一步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环保部门形象进一步提升。

2009年,经过全体干部职工不懈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及建设项目管理服务等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2010年工作思路

2010年是“十一五”最后一年,也是承上启下、谋划布局“十二五”工作的重要一年。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环保局的精心指导下,突出四个重点,夯实四个基础,强化四个监管,统筹四个保障,提升四个能力,进一步加强环保工作,切实改善环境质量。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扎实推进环保“三个历史性转变”,创新思路、积极作为,全力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积极开展污染源治理,强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加大环境执法监察力度,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切实改善环境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工作目标

(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8.1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1.8万吨、氨氮排放量控制在0.22万吨以内。

(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继续保持全省前列。

(三)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85%。

(四)生态市建设:全面推进。

(五)“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完成编制工作。

(六)环境能力建设:完成环境监察信息中心、环境监察应急指挥中心建设任务,努力推进攀西环境监测中心建设。

(七)排污费征收:5400万元。

三、主要措施

(一)突出四个重点,全面推进环保工作上新台阶

一是突出抓好总量减排,确保“十一五”总量减排目标全面完成。2010年,要强化减排项目监管,确保既有减排工程发挥效益。对攀钢6#烧结机脱硫等二氧化硫减排项目以及大渡口等污水处理厂等已建成的重点减排项目,加大环境监察、监测频次和现场核查力度,确保环保设施和在线监测设施正常运行,切实发挥减排效益。加快推进在建、续建、新建减排项目进度。攀钢(集团)3#、4#、5#烧结机脱硫治理、钢企米易白马球团脱硫治理、攀钢(集团)江5#、江6#废水治理、城市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建设等重点项目,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同时,进一步强化限期治理,将超标和超容量的企业纳入限期治理。进一步完善总量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做好项目减排基础材料收集、整理、技术核算等工作,确保新增削减量得到核定认可。

二是突出推进生态市建设。要按照生态市建设规划确定的阶段性工作目标,完善生态市建设实施方案,完成生态市建设责任体系建设,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按照职责分工、条块结合的原则,强化县(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责任,加强沟通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抓好生态市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要充分借鉴创模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建立健全生态市建设考核、奖惩等工作推动机制,形成一套更加符合我市生态市建设的长效工作推动机制,促进重点难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同时,要全力推进2010年重点工作和项目的落实,确保2010年生态市建设阶段目标的实现。

三是突出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与服务。全面加强建设项目审批标准体系、项目建设监管体系、项目竣工验收管理体系和项目服务工作体系建设。强化制度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健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项目试生产核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重大产业化项目跟踪服务联系制”、“环保审批绿色通道”等相关程序和制度,形成制度约束行为、制度管理项目的全新局面。提升服务水平。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服务质量,提升行政效能,为全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严格依法办事。要坚持“一个底线”,不能有未批先建、越级审批、违规审批等现象发生,对于违法建设项目必须有相应的处理措施与要求,项目必须实现达标排放,同时不能超过总量控制要求和环境容量指标,不能影响群众正常生产和生活。

四是突出加强“十二五”环保规划编制。要着眼当前、谋划未来,围绕国家大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快推进“十二五”环保规划编制。编制工作要着眼环保工作自身的规律和特点,开展一系列有针对性的调研工作。同时,要充分应用重点环保科研课题成果,充分体现科学发展的战略思想,积极探索环保新道路,加快推进历史性转变,深化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环境问题研究,解决环境保护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实现巩固既有成果,逐步提高环境质量。与此同时,规划编制要切合民生需要和群众期望,要提高规划编制的社会参与度,广泛听取社会方方面面的建议,对规划的目标指标、任务措施等进行可达性分析,确保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夯实四个基础,全面提升环保工作科技化、数字化、制度化水平

一是以“三中心”建设为载体,全面夯实环境管理科技化基础。要认真推进环保管理科技化、信息化,加快环保信息中心、环境应急指挥中心和攀西环境监测中心的建设。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重点污染源视频监控设备的安装,实现对重点污染源的远程监控、对重点地区的环境信息进行监察采集,建成环保信息系统。通过建设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建立全天候环境监察机制,提高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完成攀西环境监测中心发展规划的编制、评审及立项工作,按规划中确定的目标任务推进建设,形成先进的环境应急监测预警体系和能力,全面提升市环境监测站的实力和水平,为实现把市环境监测站建设成为西部地区一流的地市级环境监测技术中心的目标奠定基础,全面强化环保工作科技支撑。

二是以企业管理数据库为平台,全面夯实环境管理数字化基础。要按照上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完善企业管理信息数据库,将全市规模以上企业以及涉及危险废物、核与辐射安全的企业的环境管理信息纳入数据库。将重点企业生产工艺、规模、产品、原料等基本情况,企业排污因子、排污量,企业征信记录,企业污染物应急处置的方法及人员、物资准备情况等基础信息资源逐一落实清楚,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强化日常监管,实行动态管理,适时更新。

三是以强化县(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为抓手,全面夯实环境保护责任化基础。要根据省政府关于城考工作的安排部署以及省环保局相关考核办法、细则制定我市县(区)城考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充分落实县(区)政府环保主体责任,积极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巩固环保模范城市群创建成果。

四是以开展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敏感点调查为着力点,全面夯实饮用水源安全管理日常化基础。要以新《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为依据,进一步摸清底数,切实查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企业数量、排污因子及排污量等情况,夯实管理基础。与此同时,要根据调查结果形成有效的应急处置方案和管理措施,完善管理台帐,形成有效管理机制,建立系统的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监督管理,确保饮用水安全。

(三)强化四个监管,全面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力度

一是强化企业环境行为监管。继续保持高压执法态势,进一步规范企业环境行为,增强企业环保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强化环境执法相关制度落实,强化分类指导,特别要强化在重点企业、重点区域认真落实环保审计制度。同时,加强排污申报管理和排污费稽查力度,确保排污收费征收任务完成。

二是强化企业环境应急监管。全面落实重点企业应急预案、应急管理机构、应急预案演练、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处置人员培训。通过监管,进一步完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值守、信息通报、事件报告制度,建成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升企业环境应急管理的能力与水平,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环境突发事件。

三是强化重点案件后督查。要对2007年以来,各级政府下达的限期治理、关闭、停产整治项目,各级环保部门下达的挂牌督办企业,开展回头看,再检查,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查处力度,确保企业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同时,要扩大后督查工作开展范围,加大问题企业的整改落实以及县(区)环保部门监管企业整改落实情况的后督查。

四是强化总量减排项目监管。要进一步加强工业污染源环境监管工作,强化针对工业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企业排污行为,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快污染源自动化监控建设进程,实现重点污染源的全天候、全时段监管。强化总量减排责任落实情况、重点减排项目推进情况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的检查,为实现“十一五”总量减排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四)统筹做好四个保障,全面加强环保工作协调发展

一是统筹做好环保信息和宣传工作。要以国家、省、市三级环保网络及报刊为载体,进一步拓宽信息上报渠道,积极反映我市环保工作取得经验和成果。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参与环境保护工作。要立足于宣传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普及环保知识,积极开展广泛深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的环保宣传活动,增强宣传实效。

二是统筹做好环保资金使用和效益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资金投向、扶持方式、申报程序、申报材料、申报时间、项目审批等的管理。要对项目实施进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配套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使用效益等进行跟踪监管。

三是统筹做好监测服务工作。要以建设攀西环境监测中心为契机,把西区、仁和区、盐边县、米易县环境监测站建设要纳入重要工作范畴,积极支持县(区)环境监测站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县(区)环境监测站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提高县(区)环境监测人员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充分发挥县(区)环境监测站作用,夯实县(区)环境监测基础。要进一步理顺市环境监测站管理体制,强化内部管理,加强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完善监测功能,拓展监测领域,尽快完成核与辐射监测项目扩项和计量认证工作。

四是要统筹做好县(区)环保局的考核工作。要根据市、县(区)环保分级管理办法,明确县(区)环保局工作任务和要求,科学制定考核标准,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提高县(区)环保局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五)提升四个能力,全面加强环保队伍建设

一是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管能力。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现场监察能力和水平,建设一支在精神上保持创新活力、在思想上保持创新锐气、在工作上保持创新动力的高效、精干环境执法监督队伍。要强化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实现内部执法监督协调有序,建立和完善内部信息交流和沟通协调制度、重大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二是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执行能力。要以深入开展环保系统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为契机,树立执政为民、科学发展的执政理念,加强机关规范化管理,深化作风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要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干部职工队伍执行力。

三是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要按照效能建设有关要求,进一步转变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提高行政效能。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开拓创新、脚踏实地的精神,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做到急事急办、要事快办、特事特办,积极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优化投资和企业生存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四是进一步提升统筹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能力。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站在全局的高度、战略的高度,牢固树立“发展为要、环境优先”的理念,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加快发展的关系,严格落实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积极协调、优化服务,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控制新增污染,绝不能“穿新鞋、走老路”,重蹈“先污染、后治理”、“边污染、边治理”的覆辙,切实做到经济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收效,推进环境保护“三个历史性转变”,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