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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副产品生产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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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副产品生产发展计划

一、正确认识我市农产品加工业面临的新形势

充分发挥我市农业资源优势,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推进农业结构战略调整,提高产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较快,初步形成了以酿酒葡萄、甘薯、玉米、水产、畜禽和蔬菜为主的农产品加工体系,农产品加工业已成为全市新的经济增长点。但与省内外先进地区相比,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水平还较低,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加工品附加值低、市场竞争力差,专门用于加工的农产品原料不足,产、加、销各环节利益联结机制还不健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全市农产品加工业面临的新形势,把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各方力量,加大扶持力度,努力抓出成效。

二、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扩大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为出发点,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资源优势,依靠科技进步,推进初级加工向高附加值精深加工转变,资源消耗型向高效利用型转变,加快农产品加工原料基地化,农产品加工制成品优质化,农产品市场国际化,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发展目标

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组织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即到年底,从年起至年底。全市年销售收入超亿元、利税超1000万元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10家,年销售收入超5000万元、利税超500万元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20家,年销售收入超1000万元、利税超100万元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100家,基本形成以粮油、酿酒葡萄、畜禽、甘薯、水产品、蔬菜等优势加工业和干鲜果、林木、奶品、甜玉米、中药材、食用菌等特色加工业为支撑的农产品加工产业体系和区域布局。

三、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重点领域

(一)粮油加工

1小麦加工。积极开发生产冷冻面团、营养强化粉、中力粉、薄力粉及专用粉等多品种面粉。推进面制主食品的工业化,带动产品升级。重点扶持鹏泰()面粉有限公司、河北华龙集团食品有限公司、昌黎县四季雪面粉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

2玉米加工。巩固玉米淀粉、味精、谷氨酸等现有产品。提高饲料的质量和科技含量。重点扶持骊骅淀粉股份有限公司、昌黎县淀粉有限公司、奥极饲料有限公司等企业。

3大豆加工。重点发展调和油、精炼油、豆奶、速溶豆粉、低温豆粕、分离蛋白、浓缩蛋白等系列产品。

(二)畜禽加工

1肉类加工。鲜肉制品向预冷肉、小包装、细分割、便携带方向发展。

2奶品加工。重点发展液体调制奶、高温消毒奶、酸奶、含乳饮料等奶制品。

3蛋类加工。积极发展蛋粉等深加工系列产品以及无公害鲜蛋和各种有保健功能的营养蛋。

(三)林果加工

1酒葡萄加工。提高现有产品质量的同时。开发研制冰葡萄酒、甜葡萄酒、发泡葡萄酒、白兰地、香槟等系列产品和包装精美的旅游产品。

2干鲜果品加工。以苹果、梨、桃、葡萄、樱桃、板栗为重点。开发果冻、脆片、果酱、果酸等系列产品;研制开发科技含量较高的植物蛋白饮料、果汁果肉饮料、果蔬混合饮料、果酒、果脯、果粉等深加工新产品。

3林木加工。重点发展人造板、高档地板、高档家具板等木制品精深加工。发展“两头在外”木制品加工企业。

(四)薯类加工

1甘薯加工。现有淀粉、粉条、粉丝、粉皮、薯脯的基础上。开发生产膨化食品、净化淀粉、变性淀粉等产品。

2马铃薯加工。大力发展马铃薯速冻薯条、炸片、炸条、虾片及三维粮生产。

(五)水产品加工

重点发展优质鱼、虾、蟹、贝、藻等产品的精深加工,大力发展海产品加工。研究开发营养、卫生和食用方便的水产速食产品、真空包装旅游产品、保健食品、调料食品等,利用现代生物工程技术对水产品加工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提高产品附加值。

(六)蔬菜加工

积极发展有机蔬菜和绿色蔬菜产品加工,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大力推广净菜上市,发展脱水蔬菜、冷冻菜、净配菜、保鲜菜、蔬菜汁及蔬菜罐头等系列产品。

(七)其它农产品加工

1甜玉米加工。大力开发增值产品。

2中药材加工。实施中药材规范化种植、中药产品开发、新产品生产三位一体的中药产业现代化工程。

3食用菌加工。重点发展低温干燥、脱水保鲜、速冻冷藏、盐渍制罐等精加工制品。

四、促进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项目管理

1加强项目储备。建立全市农产品加工项目库。形成多渠道、多形式农产品加工招商项目的信息系统。

2加强项目谋划。谋划一批立市强县的大型农产品加工项目。做好项目前期准备,争取国家资金和政策支持。

3加强项目调度。加强对农产品加工项目的督导和服务。

(二)壮大龙头企业

逐步构建布局合理,坚持把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与发展农业产业化结合起来。大、中、小企业并举,初、深加工搭配,民营、股份、外资等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体系。围绕酿酒葡萄、甘薯、玉米、水产、畜禽、水果、蔬菜等农业主导产业,重点培育和扶持一批产业链条长、带动力和市场竞争力强的农产品加工型龙头企业。按照“扶大、扶强、扶优”原则,对竞争力强、外向度高、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型龙头企业,信贷、税费、用地等方面给予扶持,促进其尽快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鼓励企业改制、联合、兼并、重组,整合现有资源,建立“高、大、强、外”型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形成“大龙”带“小龙”小龙”连基地的发展格局。各县(区)要选择若干家重点农产品加工企业,制定优惠政策,重点扶持。

(三)建设生产基地

抓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基础上,重点建设酿酒葡萄、甘薯、肉鸡、绿色安全猪、肉牛、水产品、蔬菜、干鲜果品、甜玉米、杨树用材林、中药材、食用菌、花卉等生产基地。根据市场和企业需求。加强运销服务及道路、水电等设施建设;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标准化、规范化生产。有条件的区域,围绕优势产业,扶持建立一批与国际质量标准接轨,通过国际质量认证的农产品出口生产基地。

(四)推行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建立标明产品标准等级的标识制度,制定和完善农产品加工制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逐步推广全程动植物检疫和农药、兽药、渔药等残留检测以及环境质量检测技术。积极推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HACCPHazardAnalysisCriticalControlPoint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通过对关键控制点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和监控手段,使危害因素降到最小程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对通过国家级有机食品、绿色食品认证和省级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的加工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扶持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

推广应用先进实用技术,鼓励现有企业加快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设备和工艺。改造传统农产品加工业。支持规模较大的加工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同科研单位、大专院校、技术推广部门加强合作,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品种。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以食品工业为主体的农产品深加工项目贴息,相应比例基础上适当倾斜。组织专门力量对农产品贮藏、保鲜、加工技术进行科技攻关,培育一批科技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市科技经费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重点扶持农产品保鲜包装、精深加工、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等技术攻关。各县(区)政府要安排相应的专项资金,予以重点扶持。

(六)支持企业提高外向度

发挥工商企业和外资企业在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鼓励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和外国资本投资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一批农产品加工型龙头企业。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对参加国内外农产品展销会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予以重点支持。优先为农产品加工企业办理自营进出口权,支持加工企业争创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和名牌产品。对农产品加工企业获得国家级驰名商标和名牌产品、省级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的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七)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鼓励农民建立专业协会和合作经济组织,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订单农业风险基金制度。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委托生产、保护价收购、入股分红和利润返还等多种利益联结形式,稳定农产品产销关系,与农民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利益共同体。加强对《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诚信守法意识的宣传教育,增强企业和农民的契约观念,提高订单农业的履约率。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订单农业风险资金制度,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向订单农户发放预购订金。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帮助重点农产品加工企业解决建立专用农产品原料基地的土地经营权流转问题。

(八)加强社会化服务

以开放共享的形式,充分发挥各种媒体和电子网络的作用。积极开展农产品加工信息服务,帮助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快信息化建设,拓宽企业信息收集和渠道。按照“企业创办、市场运作、政府扶持”原则,把生产同类农产品的加工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种养大户组织起来,组建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各类中介组织,加强规范管理,使其成为衔接农户(基地)加工企业(公司)市场的纽带。市政府将安排资金,专项扶持市级农业产业协会建设。各县(区)也要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和促进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

(九)加强政策扶持

1加强财政扶持。年。今后将视财力状况适当增加,重点扶持农产品加工型龙头企业的技术改造、精深加工项目以及先进设备引进、更新的贷款贴息,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争取国家级和省级农产品深加工专项项目。各级财政支农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要适当支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加工企业基地建设,支持科研开发、技术服务和信息网络体系建设。有关部门的科技开发资金、扶贫资金、教育培训资金等要按一定比例用于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各县(区)每年要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与市扶持资金配套使用,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给予重点扶持。

2落实税收优惠。认真落实国家、省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对拥有自营进出口权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符合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从事农产品技术转让、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企业和个人免征营业税(纳税人需持有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合同及有关证明材料报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备查)国家级重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初加工业所得,暂免企业所得税。

3加强金融信贷支持。农业银行等金融部门要把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允许农产品加工企业以自有不动产、动产以及注册商标等无形资产开展抵押、质押贷款;有关部门要做好确认和相关的服务工作,鼓励和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联合组建形式多样的农贷担保机构。对于出口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农产品收购贷款,金融部门可凭企业出口产品订单和外商提供的由其开户行出具的信用证优先放贷;农产品加工企业出口退税未能及时到位的出口企业可以凭借出口退税凭证向有关开户银行申请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

4加大用地、用电、交通支持。对农产品加工型重点龙头企业基本建设用地。应优先安排用地;建造临时性畜牧场、饲养场确需占用基本农田以外耕地的按临时用地办理有关手续,不改变土地用途前提下,允许农户依法有偿地向农产品加工型重点龙头企业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参与经营。要努力提高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和电压合格率,把农产品加工区、加工基地以及加工企业和加工户列入重点保证对象,加强维护和维修管理,确保按时供电;对新增农产品加工用户优先保证电力容量。对重点农产品加工企业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运销开通绿色通道”经常往返各收费站的农产品运输车辆可办理月票,予以照顾,降低运输成本。

五、切实加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组织领导

根据国内外市场需求,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是市经济工作的重点之一。各县(区)要切实提高认识。及时制定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促进农产品加工业有序健康发展;要建立健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统计、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县(区)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责任制及激励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强化服务,形成合力。各级发改、财政、农业产业化、中小企业、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科技等部门要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业的规划指导,加大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专项扶持,加快农产品加工特色园区建设,及时为企业申报有关项目提供方便;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等部门要加强对农产品加工原料基地建设的指导和服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季节性用工要进行指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登记条件能放宽的要全部放宽,并优先办理营业执照;金融、税务部门要认真落实资金、税收方面的相关政策;商务、卫生、环保、海关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服务,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信息服务,逐步建立和完善主要农产品国际标准、主要贸易国技术法规和标准的检索数据库,为出口企业提供国际农产品生产、需求动态和市场信息;技术监督部门要指导和帮助企业开展产品认证和管理体系认证,为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