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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农业生产平安和农产品质量平安,为切实保护我市农民利益。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今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通知》农质发〔2011〕2号)和省农业厅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市今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工作目标,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农业生产平安和农产品质量平安,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农资监管责任制,加强农资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非法生产经营违禁农业投入品的行为,完善农资监管长效机制,保证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平安。
不发生重大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平安事件,工作目标。通过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农资打假案件及时全部查处,假劣农资投诉举报数继续下降,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资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重点
1严格清理整顿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许可条件。进一步健全完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全面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要组织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开展检查,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清理、取缔。
2突出监管重点。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
1重点产品。
种子: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
防止毒鼠强危害反弹。农药: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违法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缺乏等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的行为。继续抓好毒鼠强防范和清缴工作。
完善配方肥质量追溯制度。肥料:严厉查处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水溶肥料及秸秆腐熟剂等产品中有效成分缺乏、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配方肥生产企业的监管。
2重点单位。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列入重点监控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小作坊和黑窝点。
小规模农资生产主体聚集地区,3重点区域。农资主要生产、销售和使用地区。农资问题突出、反复发生的区域,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区,假劣农资重大案件多发地区,以及国家公布的产粮大县、蔬菜主产县。
3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要切实加大日常执法巡查力度。保证农资监管工作不留死角。完善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档案,记录好日常检查工作情况,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置。要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要深入开展禁限用农业投入品整治,继续加大禁限用农业投入品清缴力度。对不具备农资经营资格的物流企业等变相经营农资等违法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农资交易会、展销会的监管。继续抓好毒鼠强防范和清缴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防止毒鼠强危害反弹。
4加强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要进一步完善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提高监督抽查覆盖率,把群众反映强烈、市场检查中问题突出的区域、市场、产品和企业纳入重点监测范围,提高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对监督抽查结果的分析和运用,提高农资质量预警能力。要坚持和完善检打联动机制,健全监督抽查检验结果的通报、反馈、共享机制,执法机构要参与组织实施监督抽查工作,并及时对违法生产、经营不合格农资产品的进行立案,确保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查处。要追溯制假售假源头,并按照“五不放过”原则一查到底。
5集中力量查处违法案件。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等违法行为。集中力量查处发现的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案件。对涉及面广、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农资案件,要及时成立专案组限期查办,一查到底,必要时要联合其他有关部门共同调查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要严格依照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和农业部、公安部《关于在农资打假中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意见》要求移送公安机关。对于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案件,可商请当地公安机关提前介入。
6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认真总结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的经验。支持和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农资企业、农资专业合作组织等直接到乡村设立经营网点,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面。加强对农业部定点农资市场和河南省批准确定的农资连锁经营企业的跟踪管理和后续指导,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能力,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工作,7强化对农民的服务指导。充分发挥“12316三农服务热线的作用。为农民群众提供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推介主推品种,推广先进农业适用技术,开展技物结合配套服务。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和手段,通过举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现场会、举办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普及农资法律法规,推介诚信企业和产品,曝光典型案例,教授农资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引导农民群众科学、理性购买农资产品,提高农民群众质量平安意识、识假辨假维权能力和科学平安生产的水平。要积极宣传农资打假工作效果和进展情况,同时对大要案、典型事例的跟踪报道,树立农业部门行政执法的社会形象,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
8集中搞好几次大的活动
形成强大的打假护农声势,一是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3月中下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营造农资监管的有利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现场咨询和案件回访活动,推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
依法没收并召回可能影响农产品质量平安的禁限用农业投入品,二是组织开展农资质量抽查活动。春季和秋季等重要农时,对农资生产和销售量较大地区的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产品开展质量抽查,并及时公布抽检结果。杜绝假劣农资产品流入社会。
小麦备播期间统一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三是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秋季督查。2-4月春耕备播期间开展以种子为主的农资市场检查和抽查工作。9-10月。
三、保证措施
一是强化监管责任。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完善反应迅速、协作有力、运转高效的指挥系统。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农资打假和监管责任要分解到具体机构,落实到岗、人。要加强对基层农资打假工作部门的监督指导,及时落实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经费,保证农资市场日常监管、监督抽检、大案要案查办工作的正常开展。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对农资打假工作的监督,对国家工作人员参与、庇护制假售假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依法依纪查处。
二是强化综合执法。今年要在完成县级农业综合执法目标任务的同时。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不时改善执法条件。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健全信息报送、投诉举报受理、监管工作记录、案件查处督办等各项工作制度,加快农业执法信息化建设步伐,提升快速反应能力,提高执法监管效能。
三是强化联动协作。各级农业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协作,完善农资打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健全部门分工明确、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整体联动优势,形成打假工作合力。完善案件通报、协查、督办和大案要案联合查处等制度,利用典型交流、内部通报、经验介绍等方式,促进农资打假工作上下联动、横向互动。
四是加强督查考核。要依照属地管理原则。专项演讲。要坚决打击地方及部门维护主义,对农资市场临时得不到有效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监管不力、工作失职、造成重大损失和责任事故的查办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案件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工作措施得力、效果显著的要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