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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监督管理局年度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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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监督管理局年度工作计划

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五五”普法工作,全面推进“法制”进程,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提高全县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全民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强化法制安全理念,加大法制建设力度,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县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原则,通过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治安全思想,推进依法治安实践,提高全体安全监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着力推进“法治”建设进程,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营造良好的法治安全环境。

二、基本目标

“五五”普法期间,组织全体人员深入学习宣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同志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以及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有计划、有步骤地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以及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特别是有关政府依法行政的有关法律知识。通过学习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全县安监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提高全县安监系统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提高全县安监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理论水平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各种事务的能力;提高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坚持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加强法制监督相结合,推进依法行政和法制化管理;将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促进以法治安和法制安全建设,为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创造良好的条件,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法制氛围,努力开创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新局面,促进我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三、主要任务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五五”普法规划学习的主要内容是:

(一)邓小平同志的民主法制理论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及同志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

(二)《宪法》、《刑法》(修正案六)、《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婚姻法》、《公务员法》等与公民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与安监系统行政执法相关的基本法律;

(四)《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建筑法》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基本法律;

(五)《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监管的行政法规和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及监察部和安监总局令《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等行政规章;

(六)《省安全生产条例》、《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省制定的有关安全监管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政府规章;

(七)新出台的与安全监管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四、工作原则

(一)坚持分类指导,加大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力度。一是按照以点带面的方式,认真组织行政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采取法制讲座进行专题授课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使行政管理人员了解和掌握《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国家公务员法》等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制理论水平和依法用权、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努力实现领导方式、管理方式的转变,成为学法、用法、守法的表率。二是按照学以致用的原则,认真组织公务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根据国家和省立法进程,结合行政执法人员的特点,编制年度普法计划并抓好落实。通过采取“一法一训”、“一法一考”、现场办案教学、案件会诊等形式,调动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二)强化依法行政,保障和促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岗位责任明晰、工作程序透明、权力监控有力、执法行为规范,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础,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安工作的重要环节。一是建立和健全规范安监行政执法的配套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办案质量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二是全面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提高高危行业市场准入门槛,强化市场准入的程序监督、资格审查、行为监管,进一步提高市场准入的规范化程度;加强对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管理,健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案质量考核制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把内部监督贯穿于行政执法的全过程;逐步实现内部法制监督的“四个延伸”即:从对案件处罚结果一个环节的核审监督向立案、采取强制措施、执行等各个主要环节的检查监督延伸;从对单一行政处罚案件的监督向许可、检查等各种行政行为的监督延伸;从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向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延伸;把监督的重点从机关延伸到基层。通过经常性监督与随机性监督、全面监督与个案监督、静态监督和动态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增强行政执法监督的有效性,进一步促进全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积极开展法律“八进”活动,逐步提高法制化管理水平。根据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围绕全县当前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中心任务,突出抓好“法律进机关”和“法律进企业”,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切实提高全县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同时,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法律进学校、进社区、进单位、进乡村,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四)丰富宣传手段,努力创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要结合本地区的特点,认真分析新形式下安全监管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解决新问题的新方法、新途径,不断丰富宣传教育手段。深入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安全生产专业性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通用性法律法规,积极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每年6月份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一系列新的宣传手段和方式,将原来面向企业、面向职工的宣传,逐步发展为面向社会、面向全体市民的更广泛的宣传,突出“以人为本”的宣传理念,贴近企业、贴近职工、贴近市民,加强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做到“电视里有影、广播中有声、报纸上有文”。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其掌握相关作业规程,强化对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和危险源的识别,提高其自我保护能力,借助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普法对象

“五五”普法规划的对象是:县安监系统局机关干部、职工;重点对象是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一线的从业人员,特别是矿产资源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生产和烟花爆竹生产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六、组织领导

县安监局成立“五五”普法领导小组,由刘局长任组长,孟副局长任副组长,赵同志、孙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

七、实施步骤

“五五”普法工作规划从年到年,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上半年。主要任务是制定五年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下半年至年。根据县“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联系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年开展中期检查和评比表彰。

(三)检查验收阶段:年。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对“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组织全面考核验收,总结表彰先进典型,为下一个五年规划的启动做好准备。

八、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应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对全部工作负有规划、领导、组织、协调、抓实的责任,并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二)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和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局机关要定期开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和理论中心组学法,一年不少于四次;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党组每年要举办以学习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学法活动;健全在重大决策前法律咨询审核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逐步建立全系统中层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三)实行目标管理。各单位要按照新的职能分工,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并分解到具体部门和人员;落实目标责任奖惩办法,追究主管人员和主管领导的责任。每年年底,将本单位工作情况上报县普法办公室。

(四)加快法制宣传网络建设,以网络为载体,通过局域网及时颁布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同时,鼓励创作反映我县安监系统工作成就、讴歌我县安监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的文学、音乐、舞蹈等艺术作品,推动安监系统法制文化健康发展。

(五)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按照县关于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公务员的法律知识培训,统一组织考试,并将考试成绩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定级、晋升和奖励的重要依据之一。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定期开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未经培训或者经考试不合格的执法人员不予核发《行政执法证》,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