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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税务局年度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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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税务局年度发展计划

二十一世纪的第一个五年,地税机构改革、属地征管改革、信息化建设等重大工作的圆满完成和现代化建设战略目标的制订,标志着地税的发展开始跨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年到年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期,也是地税各项建设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关键时期。根据《省地方税务工作“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的《市地方税务工作“十一五”发展规划》,对“十一五”时期地税系统发展的方向、目标和重点做出了总体部署,是“十一五”期间(年年)全市地税系统开展各项工作的行动纲领,也是制定其他各项发展规划和政策的重要依据。

一、“十一五”时期地税工作的发展基础和环境

“十五”时期,是地税系统确立新世纪地税事业发展战略并取得重大突破的重要时期;是地税积极探索和实践税收管理现代化发展之路,税收职能作用不断增强、税务机关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重要性不断提高的重要时期;也是税收征管改革成效显著、信息化建设阔步前进、管理理念、发展思路出现历史性重大变化的时期。五年来,在省地税局和市委、市政府的亲切关怀和指导下,全市地税系统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税收收入稳定快速增长,“十五”期间,我局的地方税收收入由年的25.8亿元,增长到年的65.62亿元,年均增幅达19.24%,五年间共组织地方税收收入达230亿元。目前,我市地税收入已占全市GDP的4.99%,占全省地方税收收入的44.06%,占全市财政的49.71%,社保基金收入占到全省的31.2%,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强大的财力保障;新税收征管模式基本确立,征管质量显著提高,税源监控力度得到加强,纳税服务质量不断优化。通过信息化建设三年纲要的实施,信息化建设实现了新的跨越,“数字地税”初步形成。提出并践行“干部素质是第二税源”这一理念,大力实施“人才兴税”战略,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显著提高。两基建设稳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显著,为地税事业更快更好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十五”期间,我局虽然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但也存在着一些制约“十一五”可持续发展的瓶颈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责任制落实还不到位,依法治税能力需要提高。二是征管体制和内部管理机制需要完善,税源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信息技术的应用潜力尚未得到充分发挥,支撑服务税收工作的力度和广度仍需拓展。四是干部队伍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与现代税收征管的要求尚有差距,考核激励机制有待完善。五是涉税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与建立服务型机关、与纳税人的实际需求仍有差距。六是税收工作为政府决策服务的意识不强、作用发挥不充分。这些问题是地税前进中的问题、发展中的不足,还要靠加快发展和改革来解决。

“十五”期间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和深化改革目标的胜利实现,标志着地税的综合发展水平已历史性地站在新的起点上,开始进入由传统政府职能部门向现代公共服务部门转型、加快税收管理现代化进程的新的发展阶段。为此,必须审时度势,科学认识和正确把握“十一五”发展的形势与任务。

1、提高执政能力面临新要求。根据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新要求,随着《行政许可法》、《全国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建设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政府已成为新时期政府改革的主要方向。我局作为政府的重要经济执法和组织收入部门,能否贯彻好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新时期税收工作指导思想,把握好“收好税、带好队、服好务”的基本规律,实现地方税收的可持续发展,将成为检验我局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和时代要求。

2、深化征管改革面临新考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财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和新征管系统的全面上线,都将对我局现有的税收管理思路和税收征管模式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如何应时顺势地推进以强化税源管理为核心,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目标的征管改革,进一步完善“十五”时期确立的税收征管模式,全面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将成为我局“十一五”发展面临的重大考验。

3、税费收入任务面临新挑战。“十五”期间,我局组织的税收收入年均增幅达19.24%,约为市GDP年均增幅的1.5倍,带有明显的“管理驱动”特征,而随着税收秩序的逐步规范、一次性税源的逐年递减和地税征管范围的相对缩小,这种超常规高速增长势头已经减弱。在传统的“基数+增幅”任务考核方式尚未淡出税收计划管理的前提下,如何在“十五”高增长、高基数的收入平台上,确保市地方税收的可持续增长,将成为我局“十一五”期间组织收入工作的重大挑战。此外,社保费征收规模的持续扩大,也将成为我局组织收入工作的巨大压力。

4、税务管理现代化建设面临新使命。在21世纪全球一体化、经济知识化、社会信息化三大发展趋势和政府公共管理现代化的推动下,全国税务系统特别是发达地区和中心城市的税务管理现代化正在加速推进。位于西部中心地区的地税要达到“西部领先、国内一流、接轨国际”这一目标,就必须科学认识税收现代化的深刻内涵和发展方向,按照税务管理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和构成要素,不遗余力地推进观念、体制、制度和技术的持续创新,着力在深化征管改革、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拓展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抢占发展“制高点”,争创发展新优势,不断提高税务管理现代化建设水平。

5、经济快速发展面临新机遇。经过“十五”期间的建设,市经济总量跃上了新台阶,主导产业已经明确,经济结构优化和消费结构升级的趋势明显加快,已经进入了加速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新阶段。“十一五”期间,正是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四化”发展目标的重要历史时期,在未来五年,国际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开放型经济将会达到新的水平,区域经济发展将更富活力,地区生产总值增长预期仍将保持在13%左右。新时期良好的经济运行态势,将为地税税源的可持续增长创造良好机遇。

面对新形势、新考验、新要求,在“十一五”新的起跑线上,我局必须敢于迎接挑战,勇于自我超越,抢抓机遇,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再创辉煌。

二、“十一五”时期地税发展的总体要求、奋斗目标和工作着力点

根据省地税局提出的《省地方税务工作“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结合地税发展实际,“十一五”时期,我市地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发展、科学发展为主题,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积极落实“四化”发展理念,全面实施“五大工程”(规范化执法工程、精细化税收管理工程、信息化应用拓展工程、先进性党建工程、人文化兴税强局工程),以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为目标,大力推进依法治税,不断深化税收改革,全面强化科学管理,努力提高队伍素质,确保组织收入稳定增长,为把建成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性现代化大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管理现代化是税收工作不断取得发展的时代要求。总结建局10多年来的经验,结合当前的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以全国一流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水准来指导、要求和组织地税的各项工作,以信息化为支撑,以法治化、专业化和规范化为基础,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地税的工作标准和工作水平,努力将地税建成与国际接轨的现代化公共管理部门。

“十一五”时期,全市地税工作的奋斗目标是:确保税收收入、社保费及各项基金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较快增长,地方税收预期增长速度为13%,力争到年税收收入达到126亿元,实现税收收入翻一番的目标。全面加强地税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把地税建设成“西部领先,国内一流,接轨国际”的现代化税务管理部门。

“十一五”时期,市地方税务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着力把握五个重点:

一要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为重点,大力推进依法治税。以信息化为支撑,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改善治税环境。以有效执行税法为目的,提高税政工作效能。建立健全税收政策法规有效执行的运行机制、监督考核机制和协税护税机制。

二要以税源管理为重点,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加强税收征管,构建科学化、精细化税费征管体系。深化征管改革,完善征管模式。强化数据管理,夯实征管基础。加强税源管理,强化重点税源监控。加强税收分析,提高税收计划管理水平。全面推行纳税评估,切实加强征、管、查的协调配合,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三要以信息化拓展应用为重点,构建科学、规范、快捷的信息管理体系。在全省地税征管大集中系统的统一框架下,以征管服务、行政管理、智能分析三大系统为主要内容,建立功能齐全、信息共享、监控严密、安全稳定的信息技术支持体系。建立完善统一的信息网络安全设施。

四要以能力提升为重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干部素质是第二税源”的人本治局理念,着力打造高效能领导班子和过硬的税收干部队伍。加紧培养适应地税改革发展人才队伍,发挥“地税人才库”的辐射带动作用。突出能力建设,建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新机制。建设地税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立一支专兼职教育培训工作队伍,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五要以构建和谐地税为重点,加快地税文化建设步伐。要以行业文明促和谐,以行业文化促和谐,扎实有效地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和地税文化建设。要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发展理念,丰富地税文化内涵,提升发展境界,激发队伍活力,形成和谐向上的地税文化。

三、“十一五”时期地税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展望地税“十一五”发展,我们提出分阶段实现现代化税务管理部门的建设目标。即:在经历年-年的探索和准备之后,地税将经过年-年的三年建设期和年-年两年的完善期,最终在“十一五”期间实现较为完善的现代化税务管理部门。

根据地税“十一五”发展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定位,“十一五”时期全系统的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这一总体要求,通过实施“五大工程”(规范化执法工程、精细化税费管理工程、信息化应用拓展工程、先进性党建工程、人文化兴税强局工程),确保组织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基本实现建设现代化地税这一总体目标。简称“一五一”工作目标。

(一)实施“规范化执法工程”,把依法治税贯穿税收工作的始终

依法治税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对税收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收工作的基础、灵魂和立足点。“十一五”期间,全市地税系统要始终把推进依法治税作为一项长期的重点工作,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各个方面。实施“规范化执法工程”,要把严格依法征管、强化执法监督、整顿税收秩序、加强税法宣传作为“工程”的核心,全面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1、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按照法定权限与程序执行好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维护税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遵循权责统一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原则,充分运用税收信息化平台,着力构建对税收执法行为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制约机制,保证全体干部从严执法、依法行政,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2、大力开展税法宣传教育。结合“五五”普法,采取多种手段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加大日常税法宣传和咨询力度。广泛宣传依法诚信纳税的典型。认真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实现税法宣传工作由造势向实效转变。积极创新,不断丰富宣传载体,拓宽宣传渠道,加强对税法宣传效果的调查与反馈,不断强化公民的纳税意识,提高公民对税法的遵从度。立足于依法征税,继续开展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和引导税务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税收法治观。

3、切实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大力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做好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及计算机自动考核试点、推广工作。规范执法岗位设置,明确岗位职责,细化工作规程,认真考核评议,严格过错追究,不断规范税务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要认真执行税收执法检查规则,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加强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完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加强对重大案件查办情况的监督检查。

4、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重点查处涉税违法案件,建立健全重大案件曝光制度,进一步畅通涉税违法案件司法移送渠道,不断提高重点稽查威慑力和社会纳税遵从度。认真执行欠税公告制度,做好欠税管理和清缴工作。

5、抓好税收调研、科研工作。要有计划地开展地方税收调研、科研工作,为促进西部大开发、大发展提供决策依据,使地方税收征管不断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要围绕地方税收如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扩大对外开放及其征管面临的突出问题等课题开展对策性调查研究,充分发挥地方税收调研、科研指导实践的积极作用。

(二)实施“精细化税费管理工程”,深化征管改革,提高治税能力

“十一五”期间,全系统要按照新时期税收征管工作的指导思想,以“执法规范、征收率高、成本降低、社会满意”为标准,大力推进依法治税,不断更新管理理念,按照税收征管的内在要求完善征管体制、夯实管理基础,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提高税费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1、加强税(费)源管理。税(费)源管理是税费征管工作的核心,强化税(费)源管理是实现税收征管现代化的基础,是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问题的关键。要以税务登记换证为契机,通过加大管户数据采集力度,加强与国税、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建立管户跟踪管理制度。以税收管理员制度为载体,充实基层税源管理力量,适当提高税收管理员占一线人员的比重严格税收管理员管户责任制,强化税源监控,完善地方税收的属地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税源基础管理。要发挥信息技术效能,抓好税(费)源分析、纳税评估、分类管理等3个环节,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2、要按照“革除弊端、发挥优势、明确职责、提高水平”的原则,继续加快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步伐,合理确定税收管理员管理范围和权限,科学配置税收管理员人力资源,并通过开展纳税评估、明确税收管理员工作规范、建立和完善对税收管理员执法行为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要结合税收管理员制度的进一步推广,继续加大征管质量考核力度,积极探索建立新型的征管质量考核体系,不断提高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3、继续完善发票管理办法,加强对发票领、用、存情况的监管,简化发票购领手续,规范代开发票的管理。加大发票稽核评估力度,不断强化以票控税。逐步扩大税控收款机使用范围,在“十一五”期间基本普及应用税控收款机。

4、规范税收征收管理业务流程,不断拓展纳税服务领域,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和水平。全市地税系统要按照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要求,以优化纳税环境和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标,完善纳税服务制度,规范纳税服务的内容、方式和方法,提高纳税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纳税咨询辅导工作,帮助纳税人掌握税法知识,熟悉办税事宜。实行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推行涉税事项“一站式”服务,切实方便纳税人。深入落实文明办税“八公开”,推行“阳光作业”,杜绝“暗箱操作”。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包括征税信用、纳税信用相结合的税收信用体系,推进税收诚信建设。积极推进和规范12366纳税热线服务,加强税务网站管理。继续大力推行多种申报和缴款方式,方便纳税人缴税。坚持礼貌待人,文明服务,努力营造和谐融洽的办税氛围。定期征询纳税人意见,加强服务质量考核评价。

5、提高数据分析能力。要重视收入统计分析与科学预测,建立科学实用的税收预测模型,应用统计科学中相应的分析工具,搞好分行业、分税种的税收分析,实现经验型预测与定量分析预测相结合,准确把握经济发展的整体态势,科学判断税收增长趋势,建立健全适合地税实际的税收预测体系和收入预警体系,指导组织收入工作。要利用数据库,加强宏观税负和税收弹性分析,对不同地区、产业、行业和重点税源企业的税负水平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分析各主要税种、税目收入增长与相关经济指标之间的弹性,查找薄弱环节,为科学化管理提供依据。

6、全面开展纳税评估工作。结合税收实践不断改进评估方法,逐步完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纳税评估模型库。通过纳税评估,掌握纳税人情况、税源现状和发展趋势,为加强税源管理提供有力支持。全面实施以审核纳税申报真实性和准确性为主要内容的纳税评估制度;充分运用纳税人的申报纳税资料和社会相关涉税信息,形成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建立科学实用的纳税评估模型,提高纳税评估准确性,使纳税评估成为强化日常管理、实现智能选案、做好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基础。年全面实现“人机结合”式的纳税评估。

7、创新税收计划管理。以强化税源管理为基础,运用先进统计分析手段,形成多元化计划管理方式,提高税收计划管理水平。创新计划分配方式。加强区(县)纳税能力测算,科学测定税收区域结构和分配比例,为合理分解任务、下达计划提供可靠依据;创新计划执行控制。建设能够完整反映税款运行全过程的税收计会统核算系统和收入动态可视化监控平台,提高收入核算管理精细化水平和税收预警的参考指导作用,为税源监控、过程控制、任务调配提供数据支持;创新收入分析手段。“十一五”期间,要认真总结近年来税收计划管理上的成功经验,进一步试点从税收量的指令考核向税收量的指导考核和征管质量考核相结合的综合考核模式。为税收收入考核模式的进一步完善积累更多的经验。在计划编制上进一步完善“基数+因素+经济增长率”的方法,增强税收计划的准确性。

8、加强税(费)种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流转税“以票控税、网络对比、税源监控、综合管理”的十六字方针和营业税按行业网络化的管理思路,建立完善行业管理办法,提高营业税及地方小税种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税种数据分析,实行动态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分类管理”的要求,加强企业所得税的管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主体,规范程序,优化服务,提高质量”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并在“十一五”期间试行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的网络申报和软件查账系统,力争在年全面实现对我市所有企业汇算清缴工作100%的电脑申报和查实征收目标,提高汇算准确性。全面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逐步建立个人收入档案管理制度、代扣代缴明细账制度、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双向申报制度、与社会各部门配合的协税制度,建设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对个人收入的全员全额管理、对高收入者的重点管理、对税源的源泉管理。

9、完善稽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税务稽查分析、建议制度,推行案件复查制,发挥税务稽查对内监督职能,实现以查促管;建立以信息化为依托的税务稽查管理体系和查账系统,形成一套科学化、精细化的稽查质量考核体系;积极拓展社会涉税信息获取渠道,充分利用日常征管数据和纳税评估信息,建设稽查案源管理系统。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完善“一级稽查”管理模式,促进稽查工作实现“三个转变”(即由“收入型”向“执法型”的转变;由“数量型”向“质量型”的转变;由“权力型”向“服务型”的转变)。

10、加强内部行政管理。以“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为目标,建立权责明确、程序合法、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行政管理机制,推行政务公开。加强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强化经费预决算管理,强化财务收支审计,加强对预算分配、资金使用、基本建设、物资采购、固定资产购置处置等行为的严格管理和监督,最大限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降低行政办公成本。健全机关管理制度,加强机关政务、事务、业务管理,搞好协调配合,提高行政效能。加强督查督办,提高决策执行的监控力度。积极建设节约型税务机关。实施税收科研精品战略,加强国际、国内税收交流合作,加强地方税收理论研究。做好信访、保密和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全系统安全稳定。

(三)实施“信息化应用拓展工程”,构建地税现代化的技术支撑平台

税收工作的根本出路在于信息化。因此,“十一五”期间,全市地税系统要在现有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根据省局“秦税工程”的总体部署,围绕实现“五个转变”的目标,充分依托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不断加大税务管理信息系统的优化完善和开发应用力度,进一步提高税收征收率,提高税收执法和行政效率,提高为纳税人服务水平,降低税收成本,促进队伍建设,进而推动我局信息化建设实现跨越。

1、围绕新一代税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进一步做好一个数据平台,优化完善各个应用系统,切实实现各应用系统之间数据的高度共享和交互,不断提高信息化建设对税收各项工作的支撑力度。

2、围绕建立“五个体系”(即建立纳税人和税源变化的监控预警体系;系统内IT资源和税务干部分布行为的有效监控体系;行政管理和公务考核体系;系统安全体系;覆盖全系统的信息化运行维护体系),全面推行电子政务,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同城异地的容灾备份中心,建立完善统一的信息网络安全设施;继续加强信息技术人才配备,开创上下协调、有序互动的信息化建设新局面。

3、要通过数据挖掘和数据仓库技术,加强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切实为纳税评估、稽查选案、日常管理、决策分析提供科学化依据,实现以信息化促进管理水平提升的目标。

4、要通过建立“网上税务局”,并实现政务公开、信息互动、网上办税、网上监管和网上互联互通“五大功能”,力争使纳税人的主要涉税事项在网上实现,最大程度地方便纳税人。

5、要按照市政府电子政务的一体化规划,建立与政府各部门的数据交换网络,实现我局与政府其他部门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提高政府各部门的工作效率,改善政府公共服务。

(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实施“先进性党建工程”

加强党的领导,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是实现全市地税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的力量源泉和根本保证。要坚持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加强各级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全面提高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1、围绕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建设,按照“四化”要求和德才标准选拔任用年轻干部,大力加强政治理论教育,合理调整班子结构,强化实践锻炼,设定职位考核评价标准,构建能上能下机制,鼓励竞争上岗,开展“六好班子”创建活动,继续推行领导干部异地交流制度,高标准抓好领导班子建设。

2、加强党的思想和作风建设,教育和引导各级党组织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加强学习,不断提高驾驭市场经济和领导税收工作的能力。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并通过建立抓落实长效机制,加大抓工作落实的力度,努力促进“十一五”期间全市地税系统各项税收工作任务的完成。

3、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特别是要结合建立和落实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同时,要认真做好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工作。

4、以“两权”监督为核心,按照反腐败三项格局的要求,积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立并完善“七个机制”(即明确的责任机制、长效的教育机制、严格的制度保证机制、严密的监督制约机制、严厉的惩治机制、科学的预警机制、有效的激励机制),继续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加强税务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加大查办税务违法违纪案件的力度,并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5、加强基层建设。继续以贯彻落实新的《基层建设纲要》为契机,更加深入扎实地开展达标创建活动。不断规范基层税务机构,科学合理的调整管理职能,完善基层税务机构的运行机制,全面强化内部管理。突出抓好基层软、硬件建设和基础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税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从选好科所长和基层党组织书记入手,通过优化内部结构,加强党建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加强“传、帮、带”帮扶工作,加大落实党内有关基本制度落实力度,反复开展各种教育活动,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并使之成为学习型组织、创新型团队、实干型集体,力争通过三到五年的努力,使全市地税系统的基层建设水平迈上一个台阶。

(五)实施“人文化兴税强局工程”,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按照“干部素质是第二税源”的理念,大力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结合税收工作实际,不断提高税务干部分析形势、把握大局、服务大局的能力,提高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的能力,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能力,提高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能力,提高做思想政治工作、群众工作、带好队伍的能力,提高拒腐防变、经得起各种诱惑和考验的能力。

1、牢固确立“科教兴税”的干部教育培训理念,以能力建设为主线,以提升质量为着力点,切实通过建立干部教育培训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干部学习考核档案,建立高水准、专业化的教育培训网络体系,建立适应地税公务员培训需求的教材体系,建设教育培训网站和境外培训基地,全面完成大规模培训干部任务,努力构建多层次、规范化、高效益的教育培训工作新格局,为促进税收事业发展提供持续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2、要拓宽识人用人渠道,健全和完善干部引入竞争机制,不断扩大竞争范围。完善劳动分配制度,建立“能级+绩效”管理办法,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结合“人才库”建设,采取多种途径,加强对后备干部队伍的培养。

3、创新干部管理机制,逐步建立能级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岗责体系,建立新型选人用人制度,把公示制和见习期制纳入干部管理;按《公务员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实行干部职务的晋升、任免、奖惩,切实使干部管理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整个干部队伍焕发出新的活力。

4、以推行《公务员法》为契机,结合《全市地税爱心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推行实施,积极做好干部的工资福利工作,进一步完善全系统救助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好关系干部切身利益的问题,实现好广大干部的根本利益。

5、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和共青团组织、妇委会的重要作用。各级工会组织要切实维护干部职工合法权益,完善组织体系,维权体系和困难干部职工帮扶体系。各级共青团要加强对青年团员的教育引导,广泛开展“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青年建功成才”等活动。妇委会组织要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积极为维护妇女干部职工合法权益提供服务,深入开展“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等,切实发挥好作用。

6、加强地税文化建设。从丰富干部职工的文化底蕴入手,以创建“学习型”税务机关、提高干部职工品质、气质、素质为根本,构建与时俱进的优秀地税文化。广泛开展基层文化活动,组织有一定理论素养、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才,借助高校、科研单位的力量,适时开展专门课题的调研活动。经常性的开展职工文体活动,组建地税文体组织,活跃干部职工业余生活。创办成立地税宣传新闻中心,办好《纳税服务月报》,以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努力营造快乐工作、终生学习、健康生活的和谐氛围。

7、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要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着力巩固创建成果,提高创建标准,努力争创更高一级的文明称号,切实把我局的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力争到年,基层局全部达到省级文明单位的标准。

“十一五”时期,我们面临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担负着地方税收工作科学发展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各局要加强对实施本规划的组织领导,动员全体税务干部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开拓创新,为全面实现本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和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