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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系统市场监管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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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系统市场监管工作计划

2012年,我市市场监管工作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资市场和网络交易市场监管为重点,以行政指导为手段,以促进长效机制建立为目标,突出规范服务,强化日常监管,为营造和谐有序的市场环境而努力。

一、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一是按照《市工商局2012红盾护农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扎实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全年要以肥料、种子、农药为重点,选择在春耕、夏播、秋种等关键时节,开展2次以上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二是按照《市流通领域农资经营监管责任规范》要求,加强农资市场巡查,根据农资市场季节性的特点,合理调整农资市场巡查频率,农忙季节每周一次,平时每月一次,通过巡查,指导建立购销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规范农资经营户经营行为;三是加强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检测工作,今年市、县局必须各完成2次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并抓好对抽检结果的运用;四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有农资案件查处任务的单位,要努力完成案件查处任务,并保证质量,为下半年参加省局农资案件互审会做好准备;五是积极鼓励引导和推广农资商品统一配送、销售与农资技术指导相结合的农资连锁经营,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农资;六是抓好“农资经营示范店”的培育工作。

二、积极稳妥地做好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

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督促市场主办单位按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十二项制度、五项记录和四个档案”进行市场日常管理,积极推进各类商品交易市场规范化进程;二是按照发展A类、提高B类、促进C类、转化D类的原则,组织人员深入商品交易市场开展行政指导,通过通报情况,指出问题,听取意见,督促市场开办者加强市场管理,进行重点帮扶,推动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发展;三是认真落实总局《关于建立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市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市市场数据库,完善数据的采集和认定,全面完成全市45个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信息录入和信用认定工作。

三、探索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管方法,落实监管措施

按照“两促进、两维护”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开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工作。(1)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对内要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内部监管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素质;对外要做好宣传工作,对网商、互联网平台服务商加强宣传和调研,促进行业自律,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2)完善网络经济户口数据库。各单位要因地制宜,将懂网络技术的人才调整充实到网络监管工作岗位,并发挥他们的长处,积极建立和完善辖区内网络经济户口数据库,对尚未采集的企业网站要尽快采集形成数据,对已采集的要进行清理筛选确认,确保数据库真实、准确。(3)加强行政指导,规范网站经营行为。各单位要采取“规范经营主体工商登记及亮照经营行为,引导网络广告宣传规范用语,指导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等措施,督促网站自律和履行经营者的法律义务,努力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规范、网站自律、社会评价“四位一体相结合”的监管体系。(4)以网络信息技术为依托和手段,实现“以网管网”。省局将建立网络监管平台,此平台建成后,各单位要充分利用这个平台,建立网上巡查制度,加强巡查和实地核查力度,主动实施监管。(5)加大对网络案件的查处。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尝试查处网络商品交易违法案件,完成市局下达的网络案件查处任务。(6)认真受理网络交易投诉,做到“投诉有门,追债有主”。

四、扎实开展农贸市场双创和肉类市场监管工作

(一)扎实开展农贸市场双创工作。按照“工商牵头、属地管理、联合执法、业主负责”的管理原则,今年的农贸市场双创将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一是召开“市场双创经验交流会暨再动员大会”,总结创卫经验,通报创卫情况,部署新一轮市场双创任务,推进市场双创工作向纵深发展;二是继续按照《市农贸市场管理考核奖惩暂行办法》规定,加大对农贸市场双创督查考核力度,改进“五个一”督查考核方式,将平时对农贸市场的督查考核奖惩与属地工商分局、工商所挂钩,以调动工商干部参与创建的热情;三是争取尽快出台“农贸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和“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管理服务规范”,进一步明确市场主办单位和各相关单位、部门职责,以强化对农贸市场的日常管理,同时,将继续采取1:1以奖代补的方式,督促各有条件的市场配足或配齐蔬菜周转箱和酱菜销售柜,促进市场升级达标;四是督促市场主办单位认真落实“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对尚未建立市场创建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制度的市场,各分局、工商所要督促其尽快建立,对已建立但不够健全的,要组织人员帮助完善,全力推进卫生自治;五是认真抓好2012年度“诚信市场和文明集市”和“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命名工作。

(二)扎实开展肉类市场监管工作。一要认真贯彻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猪肉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建立肉食品准入、猪肉经营挂牌公示、不合格猪肉退市、消费者投诉受理等四项制度。加强对猪肉经营者主体的监管,根据省局规定,今后,凡从事猪肉经营的,必须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固定摊位,并办理工商登记等相关手续,持照经营。县局和市局的郊区、狮子山区分局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但也不能忽视对城区猪肉经营者主体资格的监管;二要加强对猪肉市场索证索票工作的检查落实,重点抓好对零散猪肉经营户(特别是农村猪肉经营户)索证索票的检查,督促其建立台账,坚决杜绝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猪肉进入流通环节销售;三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查处猪肉经营户销售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猪肉、含“瘦肉精”猪肉等不合格猪肉的违法行为;四要加强行政指导、宣传教育、部门协调和组织领导,确保监管到位、执法到位,认真落实猪肉监管四项制度,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9月份,市局将对猪肉经营户持照经营、四项制度落实和案件等情况组织一次督查,并进行通报。

五、切实加强汽车市场监管工作

一是要严格市场准入,规范经营主体,认真做好品牌汽车销售企业的核查工作;二是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一证多处开店、未经备案擅自销售品牌汽车等违法行为;三是要根据《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和指导企业建立自律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实现监管到位,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逐步确立经营者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理念,使汽车销售行业的消费维权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四是要按照《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规定,继续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对已成立的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不符合场地、布局条件的,要加强行政指导,逐步规范;四是要积极开展“4S示范店”评选活动。

六、全面推进网格化监管工作

第一,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监管系统建设,解决目前网格化系统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拓展网格化监管功能,逐步实现网格化监管市场巡查信息录入全覆盖。第二,要积极运用网格化监管系统开展市场监管,及时录入市场巡查等监管信息。网格责任人对自己网格责任区的市场主体进行巡查,并及时录入信息,确保市场巡查的及时性、真实性。第三,完善市场巡查工作督查与考评制度,以明晰职责,责任到人为重点,推进网格化市场监管督查机制,解决巡而不查、查而不纠等问题。第四,充分发挥工商移动监管系统作用,逐步实现市场巡查电子录入代替纸质录入,有效提高市场管理水平和效能。

七、培育和发展各类经纪人工作

一是建立完善经纪人注册登记制度,积极引导经纪人注册登记。各单位要按照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切实完成经纪人发展指标,特别是农村经纪人发展任务;二是建立经纪人培训机制。各单位要根据需要积极组织开展经纪人培训,力争使今年新发展的经纪人持证持照率达到90%以上;三是建立和完善经纪执业人员备案工作。对经纪执业人员的备案行为、明示行为、经营行为、服务行为等加强巡查,并将巡查情况记录备案;四是建立健全经纪人及经纪执业人员的档案。积极引导经纪人实现经营资格合法化、人员队伍组织化、经纪执业规范化、经纪活动经常化。

八、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加强粮食、棉花、蚕茧、烟花爆竹等重点商品交易市场的监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面清查市场经营主体的资格,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及时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好市场交易秩序;二是加强成品油市场的监管,各单位一方面要指导帮助成品油销售单位建立进货台账,对不按规定建立进货台账的企业,要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另一方面加强对成品油质量的监管,今年,市局将组织开展两次成品油质量抽检,各单位要做好配合;三是加强节假日期间旅游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四是严格执行国家“限塑”有关规定,加大“限塑”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查处销售、提供、使用超薄塑料袋以及未加贴(印)合格塑料袋产品标志的塑料购物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