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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物价局市场价格管理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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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物价局市场价格管理总结

县政府办公室:

*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市物价局的指导下,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大、省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唐书记讲话精神,加强机关作风、行政效能建设,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在推动价格改革、加强价格稳控、维护价格秩序、搞好价格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年上半年工作回顾

一、搞好制度建设,加强队伍管理

(一)严格学习制度,提高队伍思想素质

坚持每周五学习制度,加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一是以开展“改进机关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大讨论为契机,加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在统一学习宣传的基础上,以股室为单位,对“一个决定”、“两个讲话”、“三项制度”开展讨论,领会精神实质。同时出台了《*县物价局关于印发“三项制度”的通知》和《*县物价局关于落实省、市、县行政效能建设相关措施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工作制度,明确了工作要求,并对在工作中出现的纪律问题进行了通报,以示警戒,并切实加以整改。二是开展了“思想大解放、推进新跨越”大讨论。在领会唐利民书记及何兵县长讲话精神的基础上,结合物价工作实际,发现问题,找出差距,提出整改意见,拟定了下一步工作部署。通过学习讨论,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得到了较大的提升。三是开展了“三级联创”综合示范县创建活动,通过全面落实党员公开承诺制,建立党务公开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使我局的党组织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提高了我局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落实工作制度,加强队伍内部管理

在实行每周五下午职工学习制度的同时,继续执行周一业务通报会制度,由各部门负责人通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和本周工作打算,提高了各部门和每位同志的工作主动性,养成了善于总结的习惯。继续实行物价工作简报制度,要求各业务部门每半月必须写出工作情况报局办公室汇总,以便及时反映全县物价工作动态和成效。截止目前我局报送各类信息材料70余篇,其中县党政信息采用17篇,市级以上媒体(含省物价网)用稿41篇。不折不扣地执行价审和案审制度,充分发挥价审、案审委员会集体的作用,严格遵照《*县物价局价格审议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县物价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定价定案,做到价费审批和案件审理规范、民主、公开、公正、合理,兼顾经营者、消费者等各方利益。

二、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一)加大市场价格监测巡查力度

一是监测中心换由年轻骨干负责,在原来的基础上,各股室各抽调一名同志协助监测工作,充实了人员,保证了价格监测数据的科学准确。二是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及特色农产品价格实行每天定时、定员、定点采价、汇总,每周准时上报省、市物价局,每月准时上报县统计局,做到了价格监测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实效性,及时把握了市场价格运行情况。三是做好节假日、高(中)考及震后等重要时段的价格监测,特别是“5.12”汶川大地震后,进一步加强了主要副食品市场价格监测和市场供求情况调查。每天上午9时,对城区大型超市和集贸市场的大米、肉、鱼、植物油、牛奶等23个主要副食品进行采价和市场供求情况调查,上午10时汇总分析,准确掌握价格动态和市场供求,确保在价格发生异常波动和货源不足时能快速提出应对措施;每天下午4时前上报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等,让上级领导及时了解市场价格动态和市场供应情况;同时,随时关注与地震灾害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成品油、水泥、砂石等价格动向。

(二)落实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今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出台后,我县按照上级要求,于*年1月21日起,对摩尔玛特购物中心、佳易购物中心和金盛商贸有限公司的成品粮、食用植物油、鸡蛋、牛奶、猪肉等品种,实行了调价备案制度,并完善了监管措施。一是责成县物价局制定了《*县物价局关于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开展价格监管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方法。二是组织纳入临时价格干预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召开了提醒告诫会,宣传解释了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相关政策,并再一次明确了价格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和违反了《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物价法律法规将受到怎样的行政处罚。三是对纳入临时价格干预的企业实行自查报告和检查登记制度,要求企业将近段时间的销售价格进行自查,以书面的形式报物价局备案,物价局在各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有关商品进行抽查,并将检查情况与企业自查情况进行对比登记,掌握价格动态。四是对未纳入临时价格干预的企业和品种,进行市场巡查和重点检查。

“5.12”汶川地震后,为了遏止趁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乱涨价等行为,县物价局制定了抗震救灾期间市场价格监管方案,进一步加强了市场价格监测和市场供求情况调查,采取了市场价格检查和巡查措施,严厉打击趁灾害之机牟取暴利的行为。从5月28日起,为防止灾后建材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保持灾后重建需用的主要建材价格平稳,县物价局对我县的水泥和砖的生产经营成本进行了调查,及时掌握了水泥及砖的生产成本情况。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地震灾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稳定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我县于6月12日起,对全县生产建筑用水泥的12家企业和建筑用砂石的4家企业的出厂价、销售价实行了最高限价。县物价局组织人员到水泥、砂石企业和购买客户对5月11日实际执行价格进行了走访和核实,并将水泥、砂石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相关政策,在县电视台进行了公告,要求各企业必须将出厂价和销售价控制在5月11日的实际执行价格水平。

(三)加强市场价格检查

一是加强节假日市场价格检查。在春节、“五一”、端午等节日期间,我局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安排各镇(乡)物价所会同有关单位义务价格监督员组成检查组,在节日前,对辖区内的市场价格进行监管、巡查和检查;集中力量对城区的超市、商场、门面的标价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未按规定标价的和不使用统一由物价部门监制的标价签的业主督促限期改正;加大食用植物油市场价格检查和巡查,组织人员对各大商场、超市、集贸市场进行检查和巡查,严肃查处串通定价、合谋涨价、操纵价格以及囤积居奇、造谣惑众、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防止出现价格上涨带来的连锁反应。

二是加强“5.12”震后市场价格检查。为了遏止经营业主趁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乱涨价等行为,我局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加强抗震救灾期间市场价格监管。成立了由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牵头,相关业务部门配合的抗震救灾期间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小组;制定了抗震救灾期间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实施方案,明确了各业务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重点;加强市场价格检查和巡查,严厉打击趁灾害之机牟取暴利的行为。每天分成三个组,重点检查各集贸市场、超市内的米、油、肉、牛奶、矿泉水等生活必需品和常用药品价格。采取提醒、告诫的方式告知经营业主必须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和社会道义,如有价格违法行为将严惩不贷。

三是加强高(中)考期间市场价格检查。成立了加强高(中)考市场价格监管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重点对高(中)考学生的住宿和餐饮价格、常用药品价格、学习用品价格以及日常用品价格进行了检查;与佳和出租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公交汽车公司、三轮车管理办公室、西苑春酒楼,以及高(中)考考点学校签订了承诺书,明确要求在高(中)考期间按平时价格执行,不得擅自涨价,并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相关规定进行明码标价,公示“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6月4日至12日,分2个组对设有高(中)考考点的镇(乡)市场价格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随意涨价、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三、搞好价格服务,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一)规范审批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

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收费标准审批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我们严格了审批程序,做到无项目不批,有规定不乱批,严格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有关要求办理。收费中股室不直接接件,一律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物价局窗口接件。对接件手续不完善、收费依据不合法的不予审批。同时严格按权限审批,绝不越权。审批结束后,统一由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收费许可证》,并负责发放。今年上半年共发文22件,其中行政审批17件,转发上级文件5件。

(二)执行收费政策,搞好收费管理

根据市物价局、财政局相关通知精神,对*年度收费及《收费许可证》进行了审验,审验率达99.7%,合格率为100%,审验收费总额1.2374亿元(含预算内收入)。并会同财政局、教育局,对全县42所学校的90余幢公寓的收费情况进行了抽查,做到心中有数,为下半年公寓标准的制订提供了依据,同时对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6条整改意见。

(三)开展专项检查,落实惠农价格和收费政策

一是配合省、市物价部门对龙源电力公司、九禾农资公司、鱼溪工商所、龙江中心卫生院、公民镇中心校等单位的价格行为进行了检查。二是开展了春节客运票价检查,对擅自涨价的车主责令当场改正,退还多收价款1000余元。三是加强化肥等农资价格检查,上半年共检查农资经销点105个,查处价格违法行为28件,退还多收价款2400余元。四是会同教育局对全县46所中小学2007年上、下期收费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查出违纪金额250余万元,现正进一步核实中。五是对全县十一所中心卫生院和县级医疗机构的服务收费、药品价格进行了专项检查,查出违纪金额60余万元,现正进一步审理中。

(四)加强农资价格监管,维护农民利益

一是加强化肥价格监管,确保市场供应。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做好*年化肥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了化肥最高零售限价,后由于生产成本不断上涨导致化肥价格大幅上涨,最高限价不适合化肥管理,我们及时做出调整,对除尿素外的碳铵、磷肥、复合肥实行差率管理。同时与九禾等化肥经销商保持联系,搞好协调,随时了解化肥价格及库存情况,并派专人到部分乡镇了解化肥价格及经营情况,宣传化肥价格政策,保证了我县化肥的供应。“5.12”地震灾害后,部分化肥生产企业停产,化肥供应十分紧张,我们及时配合九禾农资公司送化肥下乡,监督化肥最高限价政策执行情况,并指导化肥经销商明码标价,严禁垄断经营、价格欺诈和搭配销售等行为,保证了农业生产的急需,受到了广大农民的好评。另外,我们还对全县储备化肥经营点进行了调查了解,并根据我县储备化肥进货成本和目前市场行情,核定了储备化肥的销售价格。二是及时转发了国家*年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格,引导农民合理调整种植结构,促进了粮食生产,保护了农民种粮积极性。三是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年蚕茧价格政策和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年蚕茧收购价格。并在蚕茧收购期间,深入各蚕茧收购站督促收购,制止了压级压价行为,深受农户欢迎。

(五)继续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

一是在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挤出3万元,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印制了《*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手册》、《*县社区收费公示表》、《*县村组收费公示表》,并免费送到企业、社区和村组。二是转发了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纠风办《关于公示*年度涉农收费和价格的通知》,并通过党政网、公示栏等进行宣传,让广大群众更好地了解各项收费项目和收费价格,使国家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三是重点清理了涉企、涉居民、涉农各项收费。今年上年共清理17个部门1321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居民收费(价格)8个大项、24个小项,涉农收费(价格)5个大项、16个小项。

(六)搞好成本监审

完成了廉租住房租金、殡仪服务收费、三中教师公寓及滨河花园两个物业小区的调定价前期成本监审;完成了公墓收费和全县13个小水电站的定期成本监审;确定了二中学生公寓、垃圾处理厂、恒源物业、天然气公司、自来水公司等5个成本调查点,并已落实1个。

(七)搞好价格认证

截止6月止,共完成各类案件40件,其中刑事案件35件,车损鉴定5件,为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办理各类案件提供了标的价格依据,受到社会好评,取得了较好社会效果。到目前为止,没有因主观因素造成价格复核鉴定的错案案件发生。

四、狠抓基础工作,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一)搞好扩权强县试点工作

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扩强县实施意见和县扩权强县工作会议精神,我局继续搞好扩权强县试点工作。一是积极参加省局召开的工作会,及时掌握上级的价格工作政策。今年4月,先后参加了全省成本工作、价格监测和价格监督检查会,进一步明确了08年成本、价格监测和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任务和目标。二是落实省局相关政策,由我局牵头,完成了恢复价调金征收前的前期考察学习筹备工作,为政府恢复价格调节金的征收奠定了基础。三是加强与兄弟试点县(市)的联系。今年3月与扩权强县试点县威远就价格稳控、临时价格干预和农资价格监管等问题进行了经验交流,实现了互通情况,互相学习,优势互补。四是加强与省、市局的沟通联系,做好各类月、季、年报表及各类工作信息的上报工作,及时反映工作动态。截止目前,我局已向省、市物价局上报各类信息材料40余篇(份)。

(二)搞好价格法制宣传。

今年是《价格法》颁布10周年,我局以此为契机,结合我县实际,按照“隆重、热烈、简朴、适度”的原则,以召开座谈会、知识竞赛、撰写纪念文章、上街宣传等形式积极搞好《价格法》的宣传,同时抓好《四川省价格监测规定》、《四川省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和《四川省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管理条理》的宣传贯彻落实,进一步推进了价格法制建设进程。

(三)搞好价格协会筹备指导

为适应当前价格工作的新形势,拓展价格管理新途径,*县物价局积极参与成立价格协会的组织筹备工作,并于今年3月28日组织成立了*县价格协会。协会成立以来,我局积极给予支持引导,使协会在价格研究、价格协调、价格咨询、价格宣传等到方面的作用得到了初步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