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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设计集中攻坚行动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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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设计集中攻坚行动打算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繁荣舒适、现代一流省会城市的目标,统筹城乡空间布局、产业发展、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坚持用科学的规划引领中心城区发展,拉开城市框架,优化城市布局,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强化一体化发展、同城化管理的理念,推动组团城市和主城区融合,形成主副协调、功能明确、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的省会新市区;坚持城乡统筹、以城带乡的理念,以县城规划建设为重点,完善县城基础服务设施,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增强县城辐射带动作用,构建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布局科学、生态良好的城镇体系,推动城乡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原则,开放规划市场,聚集规划力量,应用先进理念,实现规划设计全覆盖、标准导则全覆盖、政策法规全覆盖,力争使我市规划体系达到省内第一、国内领先。

三、工作任务

(一)都市区部分主要规划任务共85项(组团城市规划编制纳入市级规划编制体系)

1.全面完成重点规划编制

1战略规划和总体规划。编制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调整完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乡统筹规划。

2重点地区规划。包括新区规划(总体规划、总体城市设计、起步区修建性城市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古城风貌提升规划、河风光带规划、新客站及周边区域规划提升、旧客站及周边区域规划提升、省行政中心区规划提升、东南节点区规划、东部新区规划提升、正定机场周边区域规划、植物园区域开发规划、产业园区规划(含控规)等城市重点区域的规划。

3城市设计与景观规划。完善总体城市设计,总体城市设计的基础上,编制主街主路城市设计二环路及沿线区域城市设计、大街城市设计提升(含中央生态景观带)清真文化商业街城市设计、街滨水休闲带城市设计、大道城市设计、故城遗址公园详细规划、毗卢寺公园详细规划、组团城市总体城市设计、组团城市重点地区城市设计。

4城市专项规划。全面完成城市综合类、市政基础设施类、公共服务设施类、防灾减灾类专项规划。包括市雕塑规划、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城市供电规划、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含水系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含便民市场)城市文化设施规划、城市体育设施规划、城市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城市教育设施规划、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城市防洪规划、城市消防规划、城市人防工程规划、城市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城市殡葬设施规划、城市地名规划、旅游规划、生态体系规划、危险品管理规划、历史遗存、工业遗产保护规划、宗教设施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现代服务业体系规划(含专业市场)物流体系规划、组团城市产业布局规划、正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5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和《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编制覆盖市中心城区和组团城市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的控规,并完成审批和备案工作。

6规划研究。编制城市北跨动力研究、中心商业商务区功能定位研究、都市区市政基础设施承载力研究、东北工业区改造研究,为城市的规划发展提供依据。

2.健全技术指标体系

1总体城市设计导则。

2城市专项设计导则。编制城市建筑外观设计导则、城市既有建筑整治导则、城市广告牌匾设置导则、城市家具设置导则、城市雕塑规划设计导则、城市夜景照明设计导则、城市色彩控制导则、城市导引标识导则、道路绿化导则、节约建设用地标准、新民居建设导则等导则。

3市容市貌整治导则。编制道路环境整治导则、居住区环境整治导则(含单位)组团城市城乡环境整治导则。

3.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1制定技术规定。按照《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制定城市土地使用和建筑管理技术规定(含五线管理)规划条件管理办法、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

2完善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市规划管理制度手册、制定都市区规划管理制度和县(市)区规划成果审查管理规定、规划成果验收、存档、发放制度、组团城市规划管理制度。

(二)各县(市)矿区主要规划任务各8项

1.城区总体规划完善。按照省城镇化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完善各县总体规划,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供电工程、供热工程、电信工程、燃气工程、环境卫生设施、绿地系统(含水系)公共服务设施、综合防灾等规划内容。

2.城市设计。编制各县城的总体城市设计和重要区域、节点城市设计。

3.专项规划、控规、镇规划。完成县(市)区全域范围产业布局规划、县城规划建设用地范围控规全覆盖、所有建制镇总体规划。

4.城乡环境整治导则和规划管理制度手册。编制城乡环境整治导则,为城镇和村庄容貌整治提出控制原则,明确整治提升目标;制定规划管理制度手册,进一步规范各县规划管理制度,为县城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四、实施步骤

(一)规划编制准备阶段,成立指挥部和各编制组、专家组、工作组,所有人员抽调到位、集中办公。拟订规划编制任务书、选定规划设计单位、签订规划设计合同、搜集基础资料以及踏勘现场。

(二)规划编制阶段,完成规划大纲编制、审查和规划方案编制。

(三)规划方案公示、审查与提升阶段,由市城乡规划局牵头,组织对规划方案进行公示,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对规划方案进行审查,此基础上,根据专家及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和社会各界反馈意见,对规划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完成规划成果。

(四)规划成果审批与公布阶段,完成规划成果的审批和公布,同时对全市规划设计集中攻坚行动进行总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规划设计集中攻坚行动指挥部,总指挥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同志担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担任。同时,指挥部下设8个规划编制组、4个工作组、4个专家组。各组实行组长负责制,重大问题由集体决策。编制组下设85个项目组。

各县(市)和矿区要参照市里的做法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统一组织本地规划设计集中攻坚行动。

(二)完善工作制度。建立例会制度、规划评审制度、规划报批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和监督考核制度等工作制度,及时通报规划进展情况,保障各项规划编制工作有序展开。同时所有参加规划攻坚行动的工作人员、编制人员和专家要集中办公,集中精力,专心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各项规划任务。

(三)开放规划设计市场。按照科学性、前瞻性、可行性和政策性的要求,以开阔的胸襟、开放的视野,将规划设计项目推向市场,面向国内外公开招标,重金聘请顶尖规划设计单位参与规划攻坚行动,引进先进理念,提高规划设计水平,保证规划质量。

(四)建立激励奖惩机制。效能监察组对各项目组的责任人和工作人员实行工作全过程的监督考核,对提前或按时完成任务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未能按时完成任务的给予处罚、通报。

(五)保障工作经费。经测算,本次规划集中攻坚行动市区部分规划设计约需经费9800万元,市财政部门要将规划编制经费列入本年度城建资金计划,保证及时到位。规划编制经费由各县(市)筹措,编制规划纳入市级规划编制体系。